1樓:匿名使用者
爺爺去世後,遺產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繼承,兒子先於父親死亡的,孫子有權代位繼承爺爺的遺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樓:匿名使用者
有權。兒子去世後,孫子可以代位繼承爺爺奶的遺產。這是《繼承法》中明確規定的。
老人死後兒子已死孫子有義務辦理喪事嗎兒子在老人之前已死孫子有義務辦理老人後事嗎
3樓:愛雪的女孩
拋開義務的說法,人就死一次,你做了,留了佳話,你心裡也舒坦,家人也高興,不是嗎?
4樓:匿名使用者
兒子沒了,孫子應該辦。
5樓:梅山莊主
親爺嗎?你不辦誰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