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人沒傷情,一般沒有賠償,派出所罰款處理倒有可能!
2樓:洪義功
他要多少錢都不屬於敲詐勒索。
一般打架是派出所打**要求調解還是受害人要求的
3樓:
這個問題如果是小事,派出所第一都是讓雙方調解,如果事情大。雙方無法和解,就是要通過法院。
4樓:甘天干
一般打架都是受害人雙方互相要求調解,如果是比較嚴重的話,就要派出所出面進行調解了。
5樓:五月雨
一般派出所都會先讓雙方自行協商,雙方都同意私下協商了那派出所就不管這事了撤消案底,實在協商不了那派出所就會進入調查。
夫妻吵架打架到派出所現在居委會出面調解是起什麼作用?
6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吵架打架到派出所,現在居委會出面調解是起什麼作用,這個問題我認為,派出所讓居委會出面調解是對的,因為你們是屬於居委會管,你們的關係還沒有要派出出面的理由,再說夫妻吵打是很正常的事,等雙方消氣了還是一家人,又何必要派出出所出面呢,家和萬事興,以後不要吵架打架了,為了孩子和家庭要互相包容
7樓:塔長文
我認為夫妻吵架打架啊派出所。現在居委會出面調解起到了很關鍵的作用,可以起到夫妻的重新和好一致,調解家裡的一些重要矛盾。
8樓:圖騰
起到夫妻之間要和諧的作用,消除兩個人的隔膜,消除為什麼打架,讓彼此敞開心扉,打架一般就是夫妻沒有溝通到位,遇事不冷靜,雙方都不認識不到自己的錯誤導致的。
9樓:喔不住的沙
夫妻吵架打架倒排了到派都是我現在居委會出面調解起到什麼作用,那肯定是起到他們。兩個人熟打架,手嗯是嗯小吵架肯定是起作用的,不然的話就會不會出面去調查的。
10樓:不要再這樣啦
只是起到一時的作用,關鍵還得夫妻兩能好好的不再吵架才行
11樓:神清氣爽
如果夫妻吵架打架到派出所了,現在居委會出面調解。那麼就是你們現在的夫妻問題非常的嚴重了。不過居委會應該只是進行調解吧。
比如對你們兩個人的感情。讓你們兩個人能有什麼事情坐下來談,不要每天大吵大鬧的。這樣會影響夫妻的感情的。
或者也會勸你們兩個,如果實在解決不了問題的話。會好聚好散的。要不要這樣每天屬於那種雞犬不寧了。
夫妻之間還是要和諧相處的,應該就是會和你們說這些話。起到和事老的作用。
詳細內容:雙方打架派出所如果調解不成,是否必須拘留雙方
12樓:知道法也團隊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
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
《行政複議法》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複議:
(一)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二)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
(三)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變更、中止、撤銷的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徵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八)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
(九)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教育權利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沒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請行政機關依法發放撫卹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費,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放的;
《治安管理處罰法》九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3樓:匿名使用者
並不是必須要拘留。
根據雙方大家鬥毆情節惡性來進行處罰,可能面臨罰款、拘留十五天的行政處罰,情節嚴重造成輕傷以上後果還會涉嫌故意傷害罪,要追究刑事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週歲的人或者60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4樓:匿名使用者
我們這邊兩人受傷派出所不給開委託書而給另一方開了委託書該怎麼辦
15樓:北京周青生律師
1、雙方打架派出所如果調解不成,不是必須拘留雙方,派出所會根據具體情況看是否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來作出警告、罰款、行政拘留的處理決定。
2、如果派出所以調解的方式處理,你認為不合理,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對方為被告,而不能以派出所為被告。派出所是以中間人的身份來調解。
如果派出所對你作出處罰決定,如警告、罰款、行政拘留(必須是縣公安局以上才能做出)。你對決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16樓:法律快車專家
對!這是一般的治安案件,在派出所就可以解決!拘留就是為了解決問題!
17樓:方維
雙方打架派出所如果調解不成,是必須拘留雙方.這是一般的治安案件,在派出所就可以解決!拘留就是為了解決問題.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簡稱,是指公安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依靠群眾,運用行政手段,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社會生活正常進行的行政管理活動。
《治安管理處罰法》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規範和保障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職責,制定本法
雙方打架都有輕微傷請問派出所應該怎麼處理
18樓:華律網
打架進派出所可能承擔民事、行政、刑事責任,被行政拘留、罰款或追究刑事責任,要根據案件的情節判斷。如果不構成犯罪,公安機關可能處以15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下罰款;如果構成犯罪,就要追究刑事責任。有以下法律規定:
《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其他嚴重情節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侵權責任法》 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和**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9樓:巴巴拉小白兔
我國對社會的治安較為嚴格的管理,相關的當事人一旦違法我國的相關管理。雙方在社會上打架雙方都具有責任,對身體造成輕微傷的都要進行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並處相關罰金。對我國的社會治安進行管理,保障我國的社會治安的和平和安全。
1、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據此,如果你們打架時,雙方都是一個人,也沒有本條二款規定的情景之一,公安機關拘留行為人最多時間為十日。
2、如果對方也毆打了你,依法對方也違反了上述規定,依法也應該承擔法律責任,拘留或罰款不能只處罰你一個人。你沒有作鑑定傷情,不影響處罰對方(沒有要求必須作傷情鑑定)。
3、如果警察收了你500元錢,其行為就涉嫌**,如果給你處理不公,你可以向檢察院或者其上級公安機關紀檢察部門舉報。調解應該當面進行,警察從中傳話是不符合規定的,可能存在水分。
4、如果你對公安機關的處罰不服,可以在接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二個月內申請複議,對複議不服,可以在接到複議書三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擴充套件資料
故意傷害、毆打他人案件,傷情程度應當以法醫鑑定意見為準。故意傷害、毆打他人致輕微傷及以下的,屬於治安案件,可以分為兩種情況處理:
1、雙方自行和解或由人民調解組織調解的,是否形成協議依雙方的意願。公安機關一般不會插手處理,但是嚴重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或和解協議顯失公平等情況除外。
2、一方或由群眾報案至公安機關的,公安機關在接報案後應當調查案件事實、固定和收集證據。在案件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可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之規定主持調解,調解原則上進行一次,必要時可以再進行一次,調解應當製作《調解筆錄》。
如調解成功,雙方達成協議且履行的,公安機關不予處罰,調解達成協議的辦案單位應當製作《治安案件調解協議書》;如經調解,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
公安機關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之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此時公安機關程式結束,民事賠償問題由被侵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人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