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多次砸女性門要求發生性關係能夠請問砸門的人枸成犯罪嗎

時間 2021-06-06 14:25:41

1樓:命中註定的

侵犯公民住宅權,建議報警

非法侵入住宅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願或無法律依據,進入公民住宅,或進入公民住宅後經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為。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我國《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這一規定是《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之規定的憲法淵源。

2樓:仍曼華詩緞

哥們首先乙方應該不是被打成重傷

打成重傷是要判刑的

甲方賠償也沒什麼問題因鄰里糾紛發生打架是可以以經濟賠償的形式進行處理,具體數目是由雙方當事人提出並討價還價定下來了,在派出所簽訂調解協議書這件事就算完事了,至於乙方被打後砸了打麻將車主的車窗,是屬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行為,賠錢可能是損壞物品價值不是很高,如果故意損壞的財物達到刑事認定損壞財物範圍內簡單點說就可能蹲班房

半夜有人來砸門能犯罪嗎?

3樓:雲天海

那要看這個門怎麼砸法和門值錢不值錢,以及門被破壞的程度。不過要上升到犯罪程度十分不容易:比如,門要很值錢,起碼5000塊,還要徹底報廢,才會涉及故意毀壞財物罪;或者半夜砸門,導致有人心臟病突發。。。。

可能涉嫌尋釁滋事罪;

不過那一般都不可能,所以,只能當一般的治安案件處理,處以治安拘留5天我都覺得多了。

4樓:匿名使用者

算,可以去告他,求採納

半夜強行砸門後闖入住宅,口出惡語!恐嚇!是否犯法!

5樓:蠶她爸

犯法。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根據《憲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與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等權利一樣同等重要,同樣受法律的保護。

基於此,我國《刑法》規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構成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構成此罪的從重處罰。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罰款或者警告。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構成:

1、客體要件 我國《刑法》把非法侵入住宅犯罪放在刑法分則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利中,我們不難得出,本罪所侵犯的同類客體是國家對公民人身權利的保護;

2、客觀方面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非法”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願,或者沒有法律根據。“侵入”主要指未經住宅權人同意、許可進入他人住宅,以及不顧權利的反對、勸阻,強行進入他人住宅;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為,違反了權利人的意思,或破壞他人住宅的安寧,而積極侵入或消極不退出,就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經法定程式無權隨意檢查和搜查公民的住宅,如憑藉其權威而隨意進入公民住宅,亦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的規定。

6樓:匿名使用者

這就是俗話說的私闖民宅,侵犯的是隱私權,砸壞門屬於破壞公私財物的行為,具體是否構成犯罪要看具體情況!

7樓:匿名使用者

已構成犯罪。私闖民宅、恐嚇他人。

8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屬於私闖民宅、然後恐嚇罪。

9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律師,就你所述,先報警。

10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犯法了,,可以報警

半夜有幾個人在我家門外砸門謾罵法律該怎麼判?

11樓:李建成律師

蒐集證據,報警處理,一般是治安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條 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三條 治安管理處罰的程式,適用本法的規定;本法沒有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

半夜倆人故意敲房門、夠成犯罪嗎?

12樓:非也先生

沒有造成財物或人身損害的,不構成犯罪。但可能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你可以報警,告他們尋釁滋事,請公安予以治安管理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