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你親戚用你的名義貸的款,銀行肯定是先找你要帳啊,如果你不還或者還不起,銀行就會找那五對聯保人,反正銀行不會找你那個親戚要賬的。現在有兩種情況:
1、如果你把銀行的錢還了,則你只能再找你那個親戚還錢,而不能找那五對聯保人(因為手續上來講聯保人是給你當擔保人,你還了銀行的錢則擔保關係就自然完結。)
2、如果你不還銀行的錢,則銀行只有找那五對聯保人要錢,聯保人還了銀行的錢以後再找你還給他們,如果你還了他們,然後再找你那個親戚還錢。
最好的辦法還是你不慌還,找到那幾個擔保人,共同給你那個親戚施加壓力讓他儘早把錢還給你們。
2樓:
通俗地說就是借款的人貸款到期後還不了貸款或部分還不了貸款,首先由擔保人履行還款職責,擔保人又無還款能力或部分無還款能力的,由聯保人承擔還款責任。也就是說如果借款人還了貸款,最終由你小弟來還。至於別的擔保人也有貸款怎麼麼辦,這和本筆貸款無關。
其實也不用那麼緊張,五戶聯保方式是近兩三年來常見的一種擔保方式,只要督促好貸款戶(人)專款專用,按時還款,一般都沒多大問題的。
3樓:希望小學
擔保是個嚴重的問題,請慎中
三戶聯保貸款的擔保人需承擔哪些責任? 10
4樓:南京胡志丹律師
三戶聯保,每一戶對於其他兩戶的貸款按照擔保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如果是連帶擔保的,債權到期之後,債權人可以選擇要求債務人、連帶擔保人承擔還款責任。
如果約定一般擔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還款義務時,債權人就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法》
第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5樓:匿名使用者
那你應該看看你和銀行當時籤的是什麼合同,不過我相信你們當時的保證合同上應該是規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
這也就是說,借款人還不上錢的話,你和另外一個擔保人應該共同來替他還錢,你們之間沒有什麼份額之分,也就是說,如果另外一個擔保人沒有能力還得話,你就得全部還上。如果你還不上的話,另一個擔保人就得還,當然,你們還多少,可以和你另外一個擔保人共同協商。
6樓:無奈無
首先你不是擔保人,你們是聯保每個人都是可以貸到款的。及時你不用。
如果借款人還不上,你們兩個誰有錢誰還本息,如果不是定額。
7樓:匿名使用者
樓上的完全正確。聽他的就可以了。
連帶保證責任下,一方不能按期還款時,任何一個借款人都有還款義務。
所以,監督好三戶聯保的各方,當時他們發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