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承擔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樓:地對空飛毛腿
如果原告沒有經過法醫鑑定,如何能認定為重傷?不能認定為重傷就有可能不構成刑事犯罪。
當事人一方如多人蔘與打架,而當事人沒有動手,也有可能構成共同犯罪,對另一方重傷承擔刑事責任。
當事人被打在先,原告參與毆打,但不是主謀,如果是從犯,可以從輕處罰,另外自首也從輕處罰。法律不管誰先打的誰,只要把人打成重傷就是刑事犯罪。建議自首可以從輕處理。
刑事案子最好請個律師。
3樓:柏律師
1.涉嫌故意傷害罪
2.賠償醫藥費等等
以上回答僅根據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斷,僅供參考。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鑑定為重傷,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不管發生在**,就算髮在你床上也一樣
5樓:
如果鑑定為重傷,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6樓:深圳註冊律師
不管發生在**,如果沒有你可以免責的情節,對方被傷害達到輕傷以上,你要負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
7樓:
1、要承擔
2、要坐牢
3、10年以上-死刑
4、5、只有酌定情節
8樓:廈門陳奇斌律師
你好得判刑,建議委託律師辦理為好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事情還沒發生,那就不要讓他發生,不然你損失的,可遠不止1、2萬。生意人,和氣生財,一動怒就要損財。
10樓:plato的回答
人家罵你幾句你就讓人家重傷?!你心好狠啊~
11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你僱打手,打個殘疾也就1萬左右
如果別人先動手打我,我還手把對方給打傷了,問要負法律責任嗎?
12樓:just享受
如果採取的行為是為了使自己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把對方打傷了,屬於正當防衛,不用負法律責任,但是如果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那麼需要負法律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如下:
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擴充套件資料
1、正當防衛應該符合下列條件:
(1)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2)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3)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2、關於防衛過當的罪過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防衛人明知自己的防衛行為會明顯超過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損害,為了達到正當防衛目的而放任這種重大損害發生的,是間接故意的防衛過當。
(2)防衛人知道自己的防衛行為可能明顯超過了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但輕信這種重大損害不會發生,是過於自信過失的防衛過當。
(3)防衛人應當知道自己的行為明顯超過了正當防衛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以至發生重大損害的,是忽視大意的過失。
13樓:戚廣利
應當向公安局報案,進行法醫鑑定,構成輕傷就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輕微傷應當進行行政處罰。只要造成傷害就應當賠償**費、誤工費等損失。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和**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14樓:玥妖貓靈
自我防禦,一般情況下都沒事,但是如果對方傷的很嚴重,也是可以說你防衛過當的!要是他們告你的話,審判員會根據實際情況來判定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看傷的程度了,如果別人把你打到輕傷,你把別人打到重傷,那就是防衛過當,如果你也把對方打成輕傷,就是正當防衛。注意,是當時還手的屬於防衛,之後找他的屬於報復。
16樓:匿名使用者
《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如果你還手的行為超過正當防衛的限度,造成對方輕傷以上傷情的,要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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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樓:try0001昆明
朋友,要負責的,你一旦動手了性質就變了,那就是互毆了,正確的做法就是求饒或者躲或者報警或者被對方打就是了不要還手;我也覺得窩火,法律就是那樣規定的,你被打了你自己疼,對方承擔法律責任和你的醫藥費,你一還手就是互毆,那傷的重的那一方就有理。
18樓:匿名使用者
可如果派出所給定的故意傷害罪我該怎麼辦1
19樓:霸主vs天蠍
這種事應該給政法反應回去。怎麼被打還不能還手。非要捱打。就是逼著人軟弱嗎?現在國家都該出手就出手,怎麼捱打還要不還手。為什麼叫互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