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問一下老人去世了留下一套房子,有兒子和女兒!老人生前一直和二兒子住在一起

時間 2021-06-11 20:00:25

1樓:匿名使用者

1、公證遺囑的效力最高。口頭遺囑是需要證人的,否則無法主張權利。

2、如果二兒子和老人就是居住在這套房子裡,沒有別的居所,即使法院判決房子分割,也不會強制二兒子搬出去的。

2樓:京東北

那老人走的時候,要是有兩個或是以上和這件事沒有利害關係的人作證,那法院在通過調查,是老二盡到了主要的贍養義務,那法院肯定不會判老大能分到房子。

3樓:沐浴春風祺寶貝

沒有書面遺囑,也沒有無利害關係的第三人做見證人,遺囑繼承無效。

如果是上述情況,房子作為遺產,要由3個兒子和1個女兒共同繼承。由於二兒子盡了主要贍養義務,在繼承時可以適當多分。如果其他子女有贍養能力而不贍養的(比如沒給生活費等),可以適當少分或不分。

注意:以上均為“可以”,不是“必須”,如果是人民調解或起訴到法院,可以遵照這個原則來處理,但不一定完全遵守。

4樓:一起奮鬥未來

首先看老人去世前所立的口頭遺囑是否有效,要符合三個條件:1、老人立口頭遺囑時具有行為能力;2、有兩個非厲害關係人在場證明;3、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如果符合前面的條件,遺囑有效。房子由老二繼承;如果不符合,遺囑無效,按法定繼承繼承,由第一順位的繼承人:配偶、父母、子母共同繼承。

但是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繼承人,可以適當多分。

老人去世留下一套房產,子女,在處理房產上法律有何規定

不曾終究是不曾 有遺囑按照遺囑執行,無遺囑則按照法定繼承,由其配偶 子女共同繼承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一 沒有遺囑 遺贈或遺贈撫養協議,按法定繼承辦理。1 繼承法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2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

老人去世後沒有留下遺囑,留有一套房產,有兒女,大兒子主張分家,其餘三人不同意

大兒子起訴後,法院會進行審理的 一般沒有極其特殊的情況,會判決四個兒女共同繼承的 每人各佔四分只一 風吹一臉 4個兒女有共同的繼承權的,遺產一般均分的。不知道你所說的分家到底指的是什麼?大兒子有沒有什麼具體要求。比如,賣了房子4人均分?還是由一人繼承所有權,並向其他人作出相應的補償。一般法院都是先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