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請病假到期後也一直未上班,公司理應怎麼處理好

時間 2021-06-14 08:22:14

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醫療期不是病假期。

病假到期不上班,一般按曠工處理,按企業規章制度,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這個問題最好不要太冷漠,最好提醒員工,標準動作是書面通知,告知,員工病假到期,未續假的情況下,按曠工處理,達到一定天數,按規章制度和勞動合同法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條款為依據,解除勞動合同。

注意,你單位規章制度不健全,慎用此法,可按最前面說的醫療期規定程式處理。

那樣穩妥些、平和些。但是要按工齡和本企業服務年限嚴格計算醫療期,最好先與當地勞動仲裁溝通後再做決定。

2樓:昝思博

我做了手術是一個大手術休了四個月病假還是不能上上班這種情況怎麼辦

員工頻繁泡病假不上班,公司應當怎麼處理?

3樓:空口言呈吠

小張從2023年開始在公司工作。剛入職時,小張工作勤勉認真、兢兢業業,經常受到領導和同事的好評。

後來,小張在網上偶然看到了一篇講述“泡病假”的攻略,慢慢整個人就變了。三天兩頭向公司請病假,每次請假少則

三、五天,多則

一、兩個星期,半年下來,光小張一個人的病假條和醫院開的證明,都有小一摞了。

公司的領導一開始覺得有些異常,但小張提供了醫院蓋章的證明,公司領導也就沒有多想,但後來小張拿到公司來的醫院證明越來越多,理由也是多種多樣,又頭痛頭暈、又有腳疼、還有手疼,反正基本上全身上下都有過病痛經歷了。

公司領導越想越不正常,就拿著病假條去醫院核實。一核實嚇一跳,小張提供給公司的醫院證明,除了最開始的一張是真實的,後來的提供的十幾張醫院證明都是虛假的,醫院總共就給小張開過一張醫療證明。

公司領導立馬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決定分頭處理。一方面立即找小張進行談話,另一方面通過側面打聽小張在病假期間實際上在做些什麼。經過仔細的瞭解,小張在病假期間,根本就沒有在家休息,而是在外面兼職,而且還同時兼了好幾份工作,工作與工作之間的時間有衝突的,就通過請病假的方式進行調節。

公司領導與小張談話時,小張一開始堅決不承認提供虛假的醫療證明,公司領導提出如果小張拒不承認,就報警處理,小張一下子態度就軟了下來,承認通過網上購買的方式,取得虛假的醫院證明,然後通過請病假的方式,多處兼職,既能獲得公司的病假工資,又能獲得其他工作的收入。

公司領導認為小張的行為已經完全觸犯法律,決定報警處理。公安機關經過初步偵查,認為小張通過偽造醫院證明的方式,騙取公司的病假待遇,已經涉嫌刑事犯罪,依法對小張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那麼,公司遇到“泡病假”的員工時,應當怎麼辦?

公司懷疑某個員工正在“泡病假”時,建議採取以下方式:

1、公司應當儘快核實員工提供的“醫療證明”的真實性,並與醫院及主治醫生進行溝通,詢問及論證員工病情以及休假的必要性。

2、對於病假員工的休息情況進行回訪,核實確認員工的休息休養狀況,避免出現“假病假”的情形。

3、若發現異常情況,並且員工不配合的,建議採用報**式處理。

4、在整個核實及處理過程中,儘量保留書面的證據。

4樓:零點**

依法制定完善的病假管理制度,完善病假管理制度是企業管理的基礎,用人單位呢也可以在規章制度當中明確員工申請病假的時間,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審批的許可權等程式性的要求,從制度和流程上嚴格控制勞動者的病假申請。

除了這些規定之外呢,還可以附加一定的策略。比如說規定複診陪同就醫的規定,探望的規定,通過這些方式呢來增加員工偽造病假的一些難度,同時規定違反病假管理制度的一些後果。

從薪酬角度著手,限制員工隨意或者惡意泡病假。雖然按照法律規定,勞動者在病假期間,雖然沒有向企業提供勞動,用人單位還是應當支付病假待遇,保證其基本的生活不受影響。

5樓:珈v開

你好,病假單是因病由醫院出具的假條,根據病情開休息時間,休息一週至二週必須要經用用人單位位認定才可以。希望能幫到你

員工請病假一直不來上班怎麼辦??

6樓:華律網

如果員工請假病假,也就是“泡病假”的,,應該嚴肅處理:經常出現的一個情況是請假員工實際上沒有生病,只是因為不想上班或與主管間的矛盾,通過醫院的朋友開出病假單長期請病假,這種情況,人力資源要和員工、主管分別溝通,要了解因何種原因產生矛盾,然後要想辦法化解這樣的矛盾。企業在《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等規章制度或勞動合同中應當明確:

申請虛假病假屬於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對情節嚴重、假期天數較長等情況,用人單位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公司的考勤制度應該規定員工請病假應該出示一定級別醫院的病歷本,而不是隨便****都可以;如果員工串通醫生開虛假病條,可責令該員工到公司指定的1,2家醫院去看病,一旦核實上家醫院是虛假資訊 ,企業可按照嚴重違紀直接解除勞動關係。

7樓:

員工一直請病假 該怎麼辦?

8樓:匿名使用者

請病假沒有提交證明的就不算病假,按事假算,不用支付他工資的,另外,事假最長是有限定的,超出了視為辭職。

9樓:向日葵律師諮詢

超過請假期無故不來上班的可以作為自動離職處理,解除勞動合同並結算工資。

10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自動離職處理,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屬於曠工。不用發放工資。

11樓:花小菜

您是什麼工作 還招人不 我來代替它

職工工傷,病假到期了,但他稱還不能上班,請問公司應該怎樣給他支付工資?

12樓:匿名使用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13樓:夏軒

根據《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

1.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原單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14樓:匿名使用者

職工工傷病假剄期了,一能上班,在得到醫院複查一下,讓醫生給你開診斷或簽定一下,公司才能給你說法,或到勞動重才部門給你下給公傷簽定正明,公司才能你開資或讓你乾點力所能積得活幹!

15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評殘已出了沒有.首先公司要履行通知義務,,要求員工回公司上班.如果員工不願上班又不提供醫院休息證明,完全可以以病假工資支付先.

在通知後員工沒有提供合法的理由及證明.公司完全可以以員工曠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