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律實務研究
1、不論是刑事案件,還是民事案件,只要被法院判決承擔賠償責任或者承擔還款責任的,在法律強制執行程式中,可以查封、拍賣該房子。只有一套也可以查封、拍賣。
2、當然,如果房屋面積較小,僅能維持基本家庭生活用,法院一般不予拍賣。但如果申請人願意給付五到八年房屋租金,讓其另行租房居住的,法院也可以查封、拍賣。
《最高法院關於執行異議的司法解釋》
第二十條 金錢債權執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一)對被執行人有扶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執行依據生效後,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為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準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執行依據確定被執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執行通知送達之日起,已經給予三個月的寬限期,被執行人以該房屋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的必需品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2樓:張華欣律師
您好,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及司法解釋,唯一一套住房是可以被查封拍賣的。
3樓:熱情的寶貝我
這是民事案件、就算是唯一-套、還是會拍賣
4樓:億百之度
唯一財產很難被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