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狂拽一條街
1、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根據部門不同來劃分科目)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
3、支付個稅時:
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2樓:
提的時候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交的時候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其他分錄:
1、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根據部門不同來劃分科目)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
3樓:沉默的辰光
最簡單的情況,假如某人工資3600,應納個人年所得稅為3,則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 3600
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3
銀行存款 3597
交稅的時候: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3
貸:銀行存款 3
4樓:匿名使用者
這兩個科目都可以用,都沒錯。
區別是其他應收款合算的是先替員工墊付的,需要收回的個稅(先代繳,後代扣)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是先代扣,後代繳的個稅。順序有點不一樣。
按理說,個稅應該是先代扣,後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