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解決。大致歸納如下:
一、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三、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1: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積極爭取撫養權吧~~~
2樓:八三老人
孩子的監護權應考慮以下幾點,1,兩歲以下的孩子一般由女方做監護人。2,哪一方更有利於孩子的生活和成長,孩子平時的生活習慣等。
3樓:匿名使用者
未成年小孩子以小孩更好生活條件為標準,一般給女方。成年的孩子自己選。
4樓:中科院大明白
1和誰先起訴離婚無關係。
2法院判決孩子歸誰。只要本著以下幾個方面。本著孩子生活上。學習上,那方對孩子最有利,還有孩子願意跟著誰等方面考慮,
5樓:資深律師葉文波
你好,首先兩週歲以下孩子一般由母親撫養。其次、兩週歲以上孩子的撫養權歸屬可參考如下法律;
對2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
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6樓:
女方起訴離婚。剛出生的孩子會判給女方撫養嗎?
男女雙方離婚法院會把孩子判給誰?
7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判給誰?主要是根據哪一方對撫養敎育孩子更有利。法院會從經濟收入、住房條件及一方有否惡習等各方面來綜合考慮作出判決。
孩子有表達能力時會充分尊重孩子的意願,若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一般會判給女方。
8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會根據男女雙方的家庭、經濟、對小孩子身心健康進行判決的。
9樓:heart欺詐
想要孩子要清楚自己要孩子幹什麼,如果你能對他負責。為了孩子成長。太多男人要孩子是為了折磨女人,但願你是真的為了孩子成長。
女方起訴離婚男方不到場,法院會怎麼判?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離婚被告不去法庭,法院可以缺席判決。《民事訴訟法》第144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1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法律規定,在離婚訴訟案件中,如果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可中止訴訟;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五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
(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人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
(六)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中止訴訟的原因消除後,恢復訴訟。
12樓:果月龐新語
因女方離家出走。帶走家裡所有的現金。如果男方現在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會受理離婚嗎。
而卻女方和男方有一個女兒。女兒三歲了,現在女兒是男方在看管。如果離婚法院會不會把女兒判給女方
協議離婚孩子歸女方男方可以起訴要回孩子嗎
13樓:宇宙一星滄海
離婚時孩子撫養權歸女方,之後如果雙方的經濟、生活等狀
況發生變化,男方還可以要回來。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變更撫養關係。請參考以下法律資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十五條 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第十六條 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協議離婚孩子歸女方的,男方可以起訴要求孩子撫養權。
如果在協議離婚時約定孩子歸女方撫養的,在離婚之後,男方仍有權向法院提起變更撫養權訴訟,要求孩子歸男方撫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5、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16、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15樓:獬豸
可以起訴,但是前提是女方有對孩子成長不利的情形出現,或者有虐待孩子等行為。你要蒐集足夠證據,才能確保勝訴。
16樓:孫欣怡
爭來爭去對孩子傷害很大的!我覺得可以的話,問一下孩子自己的意見比較好,跟著誰幸福對孩子才是最好的!他跟著媽媽,你也可以去看他呀!
再者說了,當初你自己把孩子讓給女方,現在又想要回去!算怎麼回事啊?生個孩子你當母雞下蛋那麼容易?
你們這些男人啊!我都不知道怎麼講你們。
1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起訴,但是可以徵求孩子的想法,請採納
18樓:可可清子
兩週歲以內的法院自然會判給女方
女方起訴離婚,要孩子,男方也想要孩子判給誰的機率大
四川文典律師事務所 起訴時需提供孩子跟著女方生活更好的證據 工資收入等等 對於兩周歲以上十周歲以下的孩子,女方爭取孩子撫養權可優先考慮的情形如下 1 女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 子女隨女方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 無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