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一、情況分析:
1、她想離婚、男方不同意的,就她就只能通過到法院訴訟的途徑來辦離婚了。
2、所謂彩禮:是指男方以結婚為目的贈與女方的金錢和物品,如果是男方用來辦婚婚禮的錢、不是實際贈與女方的,不能算是彩禮
3、提醒一句:如果女方家人也不太贊同你們的關係,在她拿到正式離婚證之前,你和她的關係最好是不要被男方家人發現並拿到證據,否則可能對她在離婚中分割財產不利,嚴重的還可能讓她涉嫌重婚罪(你和她在外以夫妻名義同居時)。
二、你的問題:
1、他兩沒有小孩,也沒有什麼共同財產,那所為的彩金需要歸還嗎?:
(1)沒有共同財產:在離婚時無採須分割財產了。
(2)彩金是否要歸還:要看男方是否有證據證明那是以結婚為目的贈與女方的彩禮,如果單純、全部用於男方辦婚禮了,到法院是不會支援作為彩禮的。
(3)彩禮在結婚後要求返還:男方應當舉證證明因為婚前給付女方彩禮導致家庭生活困難才行,否則不會被支援。
附:相關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二款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可以通過分居兩年來在法律意義上證實他倆感情已經破裂來讓法院判決離婚嗎?:
(1)可以,但要證明是因為感情不和而分居、且分居二年以上,將來到法院起訴時可以分居證明感情確已破裂、法院有可能在她第一次起訴時就判決離婚。
(2)但是,如果真的想離,分居2年不如現在起訴,因為現在起訴即使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感情確已破裂、法院不判離婚,6個月後可以第二次起訴,第二次起訴一般會判離,比分居2年還要快些。
(3)如果男方有打人、限制人身自由等家庭暴力行為:女方應立即報警或是向婦聯、村委會或居委會求助,以後這些機關的證明就是家庭暴力最好的證據,可以保證第一次起訴就能判離,還可以讓她在離婚的同時向男方索要賠償。
3、或者還有更好的其他途徑來離婚嗎?:男方不同意離婚,只有縣法院起訴離婚這一第路了,能做的就是如何找到證明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以求第一次起訴就能判離。
4、如果可以採用分居兩年來在法律意義上證實他兩感情已經破裂來讓法院判決離婚,要注意哪些事項不觸犯法律法規?:分居是因為感情不和而分居,而不是因為工作或住房等其他原因而分居;;
要注意收集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證據;
在分居期間最好不是婚外異性同居或以夫妻名義同居。
5、如果男方提起訴訟要求賠償,可以要求賠償什麼,如何避免? :
(1)離婚只能是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在女方沒有過錯的情況下,男方要求賠償法院不會支援。
(2)如果女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等行為,男方才可以在離婚時向女方索要賠償;;如果女方有外遇,男方可以在離婚時請求適當少分給她一些財產,但是否會少分還要看法官怎麼判。
2樓:x律師
1 彩禮不需要歸還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 3 4 可以分居,2年後法院以感情破裂叛離,但也不一定要等兩年,現在就可以訴訟,
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5 男方沒有要求賠償的權利,不用擔心
還有疑問可以加我好友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一次判決不準離婚的,過六個月可以再起訴,法院就會判決離了。彩禮不用歸還。法律沒有規定離婚必須進行賠償的規定。
4樓:800很牛
不需要歸還,這不過是男方一廂情願的說法。蒐集家暴證據,直接上法院起訴。
5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得確認他們登記結婚了沒?登記結婚就去法院起訴離婚,像你說的這種情況最好請律師,這樣對方囂張你們就不會那麼的無助;登記結婚,你要注意重婚問題。
如果還沒登記,只是村裡的形式婚姻(擺酒),那可以隨時走人。
6樓:銘滔所劉波律師
1.雙方已經結婚,彩金不需要歸還。
2。可以通過分居兩年,但是要保留相關證據證明分居事實。
3。協議離婚,如果協議不成可以通過訴訟方式離婚。
4。證明婚姻感情破裂破裂有很多種,不必要一定採取分居兩年的方式,這樣很耗費時間。
5,男方需證明女方有過錯,即他掌握了女方的不利證據事實。在訴訟中可能要求女方少分財產,如果沒有夫妻共同財產,不需考慮這項。
7樓:匿名使用者
1、他兩沒有小孩,也沒有什麼共同財產,那所為的彩金需要歸還嗎?——已經結婚了,沒有理由要回禮金了。
2、可以通過分居兩年來在法律意義上證實他倆感情已經破裂來讓法院判決離婚嗎?——可以。
3、或者還有更好的其他途徑來離婚嗎?——那就要收集他虐待她的證據還有其他利於她的證據。
4、如果可以採用分居兩年來在法律意義上證實他兩感情已經破裂來讓法院判決離婚,要注意哪些事項不觸犯法律法規?——她不要和其他男人交往密切,尤其不能同居。否則對她非常不利。
5、如果男方提起訴訟要求賠償,可以要求賠償什麼,如何避免?——沒有什麼可賠的。
8樓:祝安愛軒
前面兩條都可以,但是你要注意分居的前提是不和別人同居,如果她在沒有離婚前就和你同居了很長時間,有可能構成重婚罪,這個是觸犯刑法的,可以被判刑,一般情況下都會判緩刑,意思就是被判刑的人可以不受到法律的處罰,但是一旦在緩刑期間再次有嚴重的違法行為,就會被立即執行,比如判有期徒刑兩年,緩刑2年執行,這兩年就不用坐牢,如果兩年內你沒犯法,兩年以後刑法就自動取消了,如果犯法了,就直接執行兩年的有期徒刑了。我覺得還是收集家庭暴力來起訴吧,再籠絡一些人證,收集一些物證,不要冒險。
如果是通過家庭暴力判決離婚的,男方的要求賠償法院不會支援,相反,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賠償精神損害費,人生損害費~
如何通過法律離婚
9樓:濟南程律師
通過訴訟的方式離婚是離婚的途徑之一。起訴離婚是在通過協議離婚不成的情況下,一方不得已才向法院起訴離婚的。要起訴離婚,首先要根據案情寫好民事起訴狀,準備好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財產清單、由誰撫養子女及撫養費多少等方面的證據,持原告的身份證件到管轄法院辦理立案手續,法院立案後,按審判程式進行即可。
不充分保護你的權利,建議請律師提供**為宜,包括訴狀的起草、證據準備、出庭應訴(本人應出庭)等工作均可以由律師來完成。
10樓:吾希榮藺黛
根據我國的現行法律規定
,夫妻之間因感情破裂離婚,可以選擇兩種途徑,一種為協議離婚,一種為訴訟離婚。
1、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2、一方不同意離婚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訴訟離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一審一般3到6個月,二審一般3個月。
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六個月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認定為確實感情破裂無法挽回才起訴第二次的,實踐中第二次起訴離婚一般都會判決解除婚姻關係的。
11樓:圈的誘受庚
1、“我想離婚,但我老婆不同意.請問有什麼方法或方式可以離婚?”:既然你老婆不同意,你就只能到法院起訴離婚了。
2、“離婚不管已經結婚多長時間,但如果你們協議離婚: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就可以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如果是到法院起訴離婚,就只有在達到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時才會判決離婚了。
法院認定是否感情破裂有一定的標準,一般的認定感情是否破裂的標準有:
(1)《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3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離婚法律程式離婚法律程式
【法律規定】《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十二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分析】
離婚登記的機關與結婚登記的機關相同。離婚登記程式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
1、申請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離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即原領結婚證的地方)。
需要攜帶的東西有:
第一、雙方當事人的戶口簿(或戶籍證明);
第二、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應相一致,否則先到有關部門更正,身份證在有效期內)
第三、結婚證(最好兩本);
第四、離婚協議書(雙方已簽字)
第五、雙方各2張小二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
第六、離婚證工本費,每對證9元。如果是中國公民與外國人或外籍華人、來華外國人之間離婚和內地公民同港、澳、臺、華僑離婚,收取手續費每人四十元。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對於當事人的離婚申請應該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
3、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審查後,對符合規定的,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怎麼通過法律途徑討債
討債的法律途徑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 可以由債權人自行向債務人主張債權,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2 委託律師向債務人發律師函,催促債務人自覺履行債務。3 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如果經法院調解或判決後,債務人仍不能自覺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當湖十局 向法院起訴。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