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平丨庸
要是為了孩子好,那就蒐集證據,提交法庭然後離婚,法院會把孩子判給你
2樓:愛喝粥
還是應該通過法律途徑辦理離婚手續,同時爭取子女的撫養權。不合法辦理離婚手續,雙方就還屬於夫妻關係。
協議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這是關於協議離婚的規定。協議離婚應由申請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向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遞交書面申請,填寫《離婚申請表》,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確系夫妻雙方自願,申請書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並且對家庭共同財產和子女的撫養及債務分擔達成協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審查找問後,對於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起訴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這是關於訴訟離婚的規定。訴訟離婚是指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在共同財產的分和對子女的撫養、教育、醫療費等問題上未達成協議,離婚訴訟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遞交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受理後一般採取兩種方式解決:
一是調解離婚,是指離婚雙方當事人在法院的調解下,就財產分割、子女養育等問題達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離婚並製作離婚民事調解書,作為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法律文書。二是判決離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調解無效的情形下,就離婚案件的具體情況對夫妻共同財產和子女養育等作出離婚判決。
3樓:
這是一種家庭暴力。如果不是因為什麼事情,他就實行家暴。把你和孩子的話,他應該是精神。
這樣的話,如果你走法律程式的話,孩子也會判給你的。這屬於家暴,法律上會對你和孩子喲。更好的看法的。
我認為你不用有別的想法,直接走法律程式。法律一定會還我們乙個公道的。
4樓:文化冷觀
真的沒辦法?念念觀世音菩薩,試試看,也許有效。南無觀世音菩薩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有證據男方虐待、毆打孩子,法院判決時會綜合考慮。
6樓:心動太陽
你老公的家暴行為雖可做為離婚的判定條件,但最好還是從自身找問題,婚姻不是兒戲,天下的男人本質都差不多
7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後孩子判給家暴受害者的機率比較大。
你可以看下這個文章
8樓:上機軸瓦
,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離婚,爭取孩子撫養權。詳談**或簡訊聯絡 參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2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
父母雙方協議2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2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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