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清官難斷家務事,為什麼說清官難斷家務事? 10

時間 2021-07-01 05:56:17

1樓:風待葬2號

你好,關於你的疑問,

答案是很顯然的,因為人性,或者說清官是人,家人也是人,社會成員也是人。

正因為都是人,哪怕再清廉的**,也難以始終堅守清廉的本心。

首先,弄清這句話的出處,這句話出自明 馮夢龍的《喻世明言》,所以,要結合當時的背景來理解。

其次,正如開頭所說,清官是人,就難以避免人的本性,比如唯親是舉,通俗點,就是偏袒家人親人,會受到禮教倫理的束縛,不由自主的或者說不自覺的在古禮的裹挾下為更親密的人開脫。

再者,家人親人也可能反過來利用禮,對清官進行道德綁架,阻礙正常公正的裁斷。

最後,就是社會的不信任。哪怕清官夠清,能斷家務事,別人也不會完全相信清官是完全公正無私的,甚至會產生其他下作的想法。這也是某種程度上的“難斷”……

2樓:瑄瑄

第一,內與外。從身份上講,家的基礎是人倫,爭端也屬於“自己人”的內部糾紛,而**則是“外人”;從利益上講,家是一個私密性很強的內群體,很多“家醜”不能對簿公堂,更不能公諸於眾。所以,傳統糾紛調解中,家族會本能性地排斥“外人”介入家庭事務。

一旦官府介入,兩類風險隨之而生,一是程式公開會導致家族私密隱私外洩,給家族榮譽帶來負面影響;二是一進公堂,不管是非曲直,當事人雙方都得下跪磕頭,家長還會遭遇**的訓斥,無疑是自取其辱。馮·古利克教授認為,當事人一踐公庭,就下跪磕頭甚至挨板子、被訓斥,這是典型的“有罪推定”,可以有效防範民間濫訴、纏訴,節縮治理成本,減少治理風險。但如此施為,無形間卻增加了家族、家庭的內部治理成本與未來風險,更讓一個家族蒙受道德差評。

為了維繫基本人倫,保護家庭隱私,降低訴訟風險,傳統中國一般採取兩種措施,排除或限縮公權、公法介入家庭事務:一是將家庭糾紛中的民事糾紛如“田土細事”交由家族初級審判權審理裁斷。費正清教授斷言中國古代“幾乎沒有”民法,只有老百姓避之唯恐不及的刑法,顯然是忽略了民事案件的內部自我消化與處分規則。

二是將諸多涉刑案件設定為身告罪亦即自訴罪,非經當事人啟動,官府不得介入、審理、裁斷。此種設計無疑承認、強化了家庭、家族的自決權、自治權。

第二,民與官。因為制度供給不足、資訊不對稱,證據開示制度不健全,加上**的個人偏好和絕對的自由裁量權,家族糾紛進入公堂,當官理斷,如果遭逢**、昏官,極有可能產生雙方甚至整個家族都難以承受的高成本、高風險,這就是傳統民間視為畏途的“官斷十條路”。

即便遭逢清官,風險一樣存在。因為清官可能清廉明察,也能辨明是非對錯,但他判決的依據只能是理和法。但家從來就不是一個講理說法的地方,而是由愛心、包容組建起來的組織體,講的是奉獻、忍讓、寬恕,而不是單純的是非公道。

唐代有個書生楊志堅,琴棋書畫無一不精,可談到掙錢養家,就一無所能,詩書滿腹卻家徒四壁。妻子受不得飢寒和冷眼,要求離婚。楊志堅寫下了《送妻》詩,答應了妻子的離婚請求,但其中有兩句卻明顯寫出了心中的不平:

“漁父尚知溪谷暗,山妻不信出身遲。”——划船的漁夫都知道劃過幽暗的溪谷就能見到明朗的天光;我前妻卻從不相信讀書人有出人頭地、揚眉吐氣的那一天。

楊志堅的妻子只知道家裡今天缺柴米,明天缺油鹽,想打個醬油都沒一個銅板。於是拿著這首詩去找臨川內史、大書法家顏真卿,訴請離婚。顏真卿看了這首詩,很感慨,也很憤慨,先是溫言勸誡說,你老公有這樣的詩才,哪會沒錢沒官,只是暫時明珠落塵,屈居下流。

本意是要這女人放眼未來,看重夫妻情義,忍一忍就否極泰來。哪知道這女人求去心切,寧願坐在寶馬車裡哭,也不願坐在小三輪上笑。大書法家忍無可忍,嚴詞譴責一番。

但夫妻情分強求不得,法律也不禁止女人提出離婚,只好判決兩人離婚。

第三,情與法。清官憑藉的是法律,是懲惡揚善,但法律調控的僅僅是超越人性底線的行為,比如殺人劫財,比如虐待老人,而不是一般的性情不合甚至家務糾紛中的細枝末節、雞零狗碎。

比如婆婆公開刁難兒媳,兒媳私下詛咒婆婆,婆婆狀告兒媳不孝,要官府治罪;丈夫譴責妻子不賢惠,夫妻怒目相向,對簿公堂,要一拍兩散。這時候,如果**大筆一揮,判處不孝大罪或判決離婚,那他就絕對是昏官而不是清官。因為他不知道,人家婆媳之間有劍拔弩張的時候,也有笑語對談的可能;夫妻之間有大打出手的時候,但一夜和解更是常態。

更重要的是,法律判決可以嚴懲兒媳不孝,可以分開一對“怨偶”,但最終撕裂的是人倫,毀掉的是一個完整的家。

以犧牲婚姻、家庭來換取自己的清正明察,這不僅背離立法的宗旨,還很不人道。所以,古代**對家庭糾紛慎之又慎,特別是對於夫妻離婚更奉行一個原則: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段婚!

神明有沒有,那是茫昧難明的事,要是毀婚破家,那就是敗壞人倫,天地不容。

3樓:518姚峰峰

清官之所以為清官,是因為他辦事不會徇私枉法。但是在中華法系中,講究“以禮入法,法禮結合”的原則,而且禮大於法(所以我們常聽到禮法禮法,而不是法禮法禮)。如果講禮,那他就違背了法,那就不是清。

如又果**,那他又違背了禮,那就被社會所不容。所以才難斷。

4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是一個複雜的組合體,不說中途來的外人,一個爹媽生的孩子性格也截然不同,諸多關係小糾紛複雜程度盤根錯雜,是是非非,攪在一起,

斷不明,扯不開,理還亂,這麼複雜的關係,即使是清官也難以乾脆正確地處理

5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凡事清官的話他們的為人正直,厚道,還有做事的方法都在講究公正的態度,處事不圓滑多少有關係,等等所以清官難斷家務事。

6樓:謝立成

這是一個很歷史性的一個話題,其實大部分的清官一般是不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的,只是在大多時候他都是沒有時間和精力去解決這個問題的,也就有了現在的說法

7樓:璀璨的獨角獸

家務事更多的是情,不是理。很多事情夾雜更多的,付出更多的是感情,而不是道理,感情呢,又是剪不斷,理還亂的事情。所以說清官難斷家務事。

8樓:

因為每個人有每個人的事情,你不能把自己的想法強加在別人身上,這樣的話對別人很不公平,同時你擾亂了人家的思路,使得人家寫的很沒有分寸,所以說各自管各自的領導。

9樓:風輕雲淡步步明朗

清官只以法律標準判是否違法。家務事沒有對錯標準,只有情理之說,都是親人,不能有對錯之爭,而應該是情理之讓,才和睦共處。

10樓:匿名使用者

每個人?每個家庭的事情不一樣!大部分家務事都是從清理上出發!和法律不符!這就導致清官難斷家務事了!

11樓:劉晏樂

這件事情就是說每個家也有說不情的事情,所以說家廷中的每個人都不同,不一樣,

12樓:在法海寺自駕的白頭鷂

因為每個人家庭的生活方式不一樣,零零碎碎的東西太多,各有各的說法,道理都有,所以外人說不清盼不明。

13樓:天上天下人在中

家庭日常瑣事有那麼較真的意義嗎?

家人之間用情感來維繫,大多事後會互相理解、原諒。所以費力不討好的事不做。

14樓:

因為那是別人家裡的事情,家裡的事情很多時候外人是沒有辦法評判對錯的!對社會道德是錯了,在家裡反而是對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16樓:寂寞時看天

因為家務事太麻煩太亂誰也斷不清

17樓:冬夏

首先家務事很少有很明顯的對與錯。其次家務事有什麼感情在裡面,無法很客觀的判斷。第三,作為外人不可能真正瞭解別人家的家務事。

所以,即便是清官,也很難斷家務事的。

為什麼說清朝火器比明朝的落後

這樣說。清朝火器絕對要比明朝強。最低限度清朝火器和明朝一樣。出現 清朝火器比明朝落後這種說法。是這樣的 明朝火器在當時世界最強 這就是明朝火器強的說法。而到了清朝 老外的火器超過了清朝 比清朝強 這就是清朝火器落後說法。這樣就出現了個誤導 認為清朝火器比明朝強。但是 總體上還是清朝比明朝火器要強得多...

為什麼注會難考?為什麼注會那麼難考?

註冊會計師考試的難度是非常高的,幾百萬人考試,只有20 左右的通過率,而這個通過率還不是全部六科通過的通過率,難度可想而知。下面來說說它難在 教材 當我們拿到教材之後,看到那麼厚厚的書籍,比如,會計 723頁,105萬字 審計 582頁,92萬字 稅法 582頁,92萬字,等等,這給我我直接就不考了...

為什麼要學習古代清官廉政的事蹟,請大家幫我找點關於古代清官的人物,及其主要事蹟(100字左右)

在封建社會中,民間對好官稱為清官。在正式的典章史籍中,對好官一般不稱清官,而叫 循吏 良吏 廉吏 等等。中國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官僚機構的國家,從司馬遷的 史記 開始,就出現了對官僚的型別化評價。好官的標準是什麼?不同的時期有不同的側重點。司馬遷的標準是 行教 清廉 守法。在崇尚法家政治的戰國 秦及漢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