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案人有權撤案嗎,報案了可以撤案嗎?

時間 2021-07-24 23:13:55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如果是自訴案件,可以撤案,即撤回起訴,如果是公訴案件,不能撤訴,當事人只有報案的權利,沒有撤案的權利。

一般輕傷案件、侮辱、誹謗、虐待等案件屬於自訴案件,盜竊、重傷、搶劫等屬於等屬於公訴案件,公訴案件不可以私了,報案人不撤案,但是,如果是受害人能夠諒解犯罪嫌疑人的,可以從輕處罰。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一條,人民法院對於自訴案件進行審查後,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犯罪事實清楚,有足夠證據的案件,應當**審判;

(二)缺乏罪證的自訴案件,如果自訴人提不出補充證據,應當說服自訴人撤回自訴,或者裁定駁回。

自訴人經兩次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訴處理。

法庭審理過程中,審判人員對證據有疑問,需要調查核實的,適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規定。

2樓:螞蟻掌上觀

這要根據是自訴案件還是公訴案件,公安機關的立案偵查是國家行為,而不是私人行為,並不是私人想調解就能了事的,私人不得干預。

屬於自訴案件,我國刑訴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

公訴案件,如果已經立案的話,就得經過公安機關的偵查,偵查終結後公安機關認為不構成犯罪的才決定撤銷案件。受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帶民事部分接受調解。

按照我國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的有關規定,立案以後,如果經過偵查,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情節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或者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等等,應該撤銷案件。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對於經過偵查,發現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不是被立案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實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夠刑事處罰的,應當對有關犯罪嫌疑人終止偵查,並對該案件繼續偵查。

報案了可以撤案嗎?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是否可以撤案,需要看刑事案件的性質:如果是自訴案件,被告人是可撤訴的;但如果是公訴案件,被告人則不能撤訴,因為公訴案件,就是由各級檢察機關依照法律相關規定,代表國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提起訴訟的案件。

申請撤訴,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後,進行宣判前,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訴的要求。所以說,在民事訴訟過程中,也就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後,宣告判決之前,原告都是可以申請撤訴的。

4樓:華律網

派出所的立案只是立案偵查,在偵查的過程中如果事實不清或證據不足,派出所就會停止偵查。公安機關的立案偵查是國家行為,而不是私人行為,並不是私人想調解就能了事的,私人不得干預。對於自訴刑事案件,我國刑訴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

”但如果是“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則不適用調解。而對於公訴案件,撤案的決定權在檢察機關手上,受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帶民事部分接受調解。根據法律規定,公訴案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法律依據。

5樓:等待戈多

這要根據是自訴案件還是公訴案件,公安機關的立案偵查是國家行為,而不是私人行為,並不是私人想調解就能了事的,私人不得干預。

屬於自訴案件,我國刑訴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

公訴案件,如果已經立案的話,就得經過公安機關的偵查,偵查終結後公安機關認為不構成犯罪的才決定撤銷案件。受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帶民事部分接受調解。

按照我國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的有關規定,立案以後,如果經過偵查,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情節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或者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等等,應該撤銷案件。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對於經過偵查,發現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不是被立案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實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夠刑事處罰的,應當對有關犯罪嫌疑人終止偵查,並對該案件繼續偵查。

6樓:鍾離踏憶

具體要根據案情具體情況來確定,如果確實構成了詐騙案件,屬於刑事案件,當事人不能申請撤案的。但是如果只是簡單的欠款糾紛,當事人是可以主張銷案的。

在宣判前都可以申請撤案,是否允許,由法院裁定,不過法院一般都會同意撤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7樓:小莉

《刑事訴訟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積極同犯罪行為作鬥爭,.......決定了公安機關一旦發現犯罪事實確已存在,就有職權將刑事訴訟活進行到底,不受其他個人和組織的意志左右。

《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五條對刑事案件可撤銷的情形作了明確而周延的規定,請注意第四項“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該項所指“告訴才處理的犯罪”即親告罪,具體包括四罪:1.刑法246條規定的侮辱、***,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出外;2.

刑法第257條第一款規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3.刑法第260條第一款規定的虐待罪;4.刑法第270條規定的侵佔罪。

如果確實有可能觸犯刑律的犯罪存在,那麼公安局是不會撤案的,因為已經上升到公共安全的問題 。如果只是一般的觸犯治安管理條例,又不損害除報案人以外其他人的合法權益,那麼報案人稱雙方已經調解等,是可以撤案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在宣判前都可以申請撤案,是否允許,由法院裁定,不過法院一般都會同意撤案。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9樓:天天天

像你這種情況是由公安局來決定的,如果公安局認為應立案的,你撤案也沒用的,是法定的。你是民事案件可以自由選擇

10樓:原來我仍有夢

如果案件危害程度不高,受害人可以在自願的情況下向公安局申請撤案

盜竊罪立案後報案人可以撤案嗎,犯了盜竊罪,派出所立案了,如果被盜者不再追究,要求撤案,這樣能消案嗎?

金果 盜竊罪立案後報案人不能撤案。當事人只有報案的權利,沒有撤案的權利。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 情節顯著輕微 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 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 經特赦令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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