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一、代位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後於被代位人死亡,代位繼承人及其配偶沒有繼承權,如果代位繼承人有健在的子女或者孫子女,則其子女可以代為繼承。
二、法律依據如下:
1、我國《民法通則》第九條規定:“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2、我國《繼承法》第十一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5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都可以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不受輩數的限制。”
三、根據以上規定,代位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時,其民事權利喪失,因此他不能再享有代位繼承權。代位繼承人的配偶由於不是“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因此不能享有代位繼承權。
我國《繼承法》規定的代位繼承原則是:代位繼承權只能由被代位繼承人的直系血親中的卑親屬享有,被代位人的旁系血親或直系長輩血親均無權代位繼承。而且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代位繼承人沒有代數限制。
所以代位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後於被代位人死亡時,只要代位繼承人還有直系血親晚輩,都應該有代位繼承權。嚴格的說,這些直系血親晚輩都屬於代位繼承人。
2樓:弘一律師張曉曉
c都已經先於a死亡了,當然不能繼承a的財產,c的配偶當然也無法繼承。只不過c的子女還是可以代為繼承a的財產。
請問代位繼承人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嗎
海濤如意 代位繼承是和本位繼承相對應的一種繼承製度,是法定繼承的一種特殊情況。它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由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替先死亡的長輩直系血親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一項法定繼承製度.也就是說代位繼承人是以他所代替的人的法定繼承順序參加繼承的。打個比方你就理解了 父親在爺爺之前...
為什麼被繼承人的子女後於被繼承人死亡還有代位繼承的說法
墨汁諾 被繼承人的子女後於被繼承人死亡的,不存在代位繼承。老人留下的遺產,根據 繼承法 第五條 第十條規定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遺贈繼承 沒有遺囑的,有配偶 子女 父母繼承。子女一般大都後於父母死亡。繼承從老人去世時開始,即使子女不久後死亡,不影響法定繼承。所謂代位繼承,是指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
被繼承人沒有死繼承人可以分割被繼承人的財產嗎
君眾律師事務所 您好,不可以。我國 繼承法 第二條明確規定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被繼承人沒有死亡,不存在繼承的說法。被繼承人死亡後,有遺囑按照遺囑繼承,沒有遺囑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進行繼承。我國 繼承法 第十條規定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 配偶 子女 父母。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