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去世,母親把財產帶走去女兒家住,如果母親把財產都給女兒,最後找兒子養老?兒子不養母親合法嗎

時間 2021-08-11 17:02:53

1樓:悲傷的黑夢

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與財產無關

2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兒子必須贍養母親。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1條規定:“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此條中的“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是指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

《婚姻法》第28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根據上述規定,贍養人的範圍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孫子女及外孫子女。

3樓:

廣東胡律師:

母親有權力把財產給誰,兒子不能以母親不給自己財產不贍養,不贍養就是違法的。

沒法解決,兒子只有更孝敬母親,不能以母親將財產給女兒就不贍養母親。

4樓:

不贍養 不合法!有協議可以適當調整。。。

不分去世父親遺產 母親獨佔 也不合法 可以要求合法分割===你可以依法請求法院 分割你父 遺產你要有能力養你不養 你母親告你的話 你準要支付贍養費你要沒能力養 而你母親自己養活自己沒問題 那法院會酌情處理你要是給了錢 法律一般不會追究 你為什麼n久都不去看她甚至為什麼不讓她看孫子。。。既然只要錢,那麼親情就讓錢代替吧

5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你可以要求分割財產。

父母將財產全留給了兒子,女兒要不要一樣養老???

6樓:

這個媽媽很明智,給閨女再多也是帶別人家裡,閨女再親生的孩子也得姓別人家的姓。

7樓:其清雅

女兒經濟寬裕了就給父母關照點,經濟窘迫了就不關照父母了。兒子拿父母的財產就應該給父母養老。女兒儘自已的能力。

8樓:小洪紅哈哈哈

女兒報答養育之恩,老了買東西給他,財產都給兒子,兒子照顧養老

9樓:稻子

最討厭這種做父母的, 所有的東西是留給兒子的,心裡掛念的是兒子,女兒有需要幫助時不願出力,請求她過來帶外孫不肯,還稱什麼“你是你家,我是我家”“外孫就是外孫,是別家的人,為什麼要我帶?” 就算帶也要給工資……把女兒完全當外人。 但是一旦要養老了,就說女兒也要盡義務。

個人覺得兒女應該要一樣對待,財產上你可以偏袒經濟困難的那一方,但情感上,兒子女兒都要有關愛,不要只把愛把奉獻送給兒子,只把索取留給女兒! 檢視原帖》

10樓:

我也遇難了,結婚時給了兩被子,說有嫁妝但在銀行到期了再給!婚後又主動說買車不給錢了。現在結婚都幾年了給兒子買房,自己買房還要準備給兒子買車,今天去問他什麼兌現結果說就想憋他們錢!

你說我能怎麼辦?當初給也是他主動說的啊

父母如果把家產都給兒子,女兒要怎麼辦?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事情只有你們坐在一起好好談一下,畢竟是一家人嘛,不要弄得太僵,以後還得來往嘛,畢竟親情最重要

12樓:匿名使用者

從法律角度看你父母無過錯,他們有權處理自己的財產,可以平分給兒女…也可一分不給。接受吧

13樓:匿名使用者

明確的告訴你,沒辦法!

14樓:匿名使用者

阿女,跟你媽好好談談,必竟你為你家操心很多…

15樓:微微一笑傻兮兮

殺了你弟弟,殺了你媽媽,最後自殺,以一換二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媽不是親媽,爸是親爸以後多對你爸好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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