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中的擔保人應該寫些什麼,借條上擔保人怎麼註明在法律上更有力

時間 2021-08-11 17:13:28

1樓:瘦成一導閃電呀

只要寫把欠款的原因、款數寫清楚,欠款人簽字就具有法律效力。

欠條內容:欠條一般由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

(一)標題。欠條的標題一般由文種名構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間以較大字型寫上「欠條」兩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寫上「暫欠」或「今欠」字樣作為標題,但這種標題正文則在下一行頂格寫。

(二)正文。欠條的正文要寫清欠什麼人或什麼單位什麼東西、數量多少,並要註明償還的日期。

(三)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單位名稱和經手人的親筆簽名,是個人出具的欠條則需署上立欠方個人的姓名。並同時署上欠條的日期。單位的要加蓋公章,個人的要加蓋私章。

欠條格式:

欠據 為 (事由) 欠 (債權人) 人民幣 (金額) 元,立此為據。

立據人 *年*月*日

如:借條

今藉到張三人民幣現金伍萬(¥50000.00)元整,用於生意用途,經雙方協商約定於2023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還清.空口無憑,特立此據.

此據!借 款 人:李 四(蓋章)

身份證號碼:

見 證 人:王麻子(蓋章)

身份證號碼:

2樓:上海笙銘律師

擔保人只要在擔保人簽名處簽名就可以了,不需要寫什麼

3樓:匿名使用者

也不必具體寫承擔擔保責任,只需在借款人下方寫上擔保人字樣,再由擔保人本人簽字蓋手印即可。

借條上擔保人怎麼註明在法律上更有力

4樓:sky不用太多

法律規定,如果

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就是連帶保證人,因此,借條上只要寫上保證人是某某某,不寫別的,法庭一定判決承擔連帶責任。 另外,最好明確乙個具體保證期間。若未約定,則推定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約定中含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為止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確,推定為2年。

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借條是指藉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

錢物歸還後,打條人收回條子,即作廢或撕毀。它是一種憑證性文書。通常用於日常生活以及商業管理方面。

從法律的角度看,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

借條的基本內容包括: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本外幣)、利息計算、還款時間、違約(延遲償還)罰金、糾紛處理方式,以及債務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備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債務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儘管是後來添上的),但符合借條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

一旦產生爭議,是可以作為證據向人民法院主張債權的,人民法院也會採信的。

5樓:淮安浙江人

如何明確擔保責任?最好的辦法是註明:連帶保證人某某某;保證期間多少年。

其實,法律規定,如果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就是連帶保證人,因此,借條上只要寫上保證人是某某某,不寫別的,法庭一定判決承擔連帶責任。 另外,最好明確乙個具體保證期間。若未約定,則推定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約定中含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為止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確,推定為2年。

一、現行法律中規定的保證責任的概念是什麼,有哪幾種?

根據《擔保法》之規定,保證人的保證方式有兩種,分別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1、一般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一般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即在主合同糾紛未經起訴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2、連帶責任保證責任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連帶責任保證中的債務人沒有先訴抗辯權,即不能以債權人是否催告主債務人作為是否履行保證義務的抗辯理由。

債務人和保證人的責任沒有先後之別,只要債務人屆期不履行債務,債權人就可以在保證期間內要求債務人或者保證人履行債務。

二、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法律如何認定?連帶責任!

《擔保法》第19條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所以,保證人和債務人約定採用「一般保證」這種保證方式時,必須有明確的約定,否則會被推定為連帶保證責任。

三、保證期間,最好有乙個明確的時間,否則視為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

1、所謂保證期間,就是指保證合同當事人的約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債務履行期屆滿後,保證人能夠容許債權人主張權利的最長期限。即應該還錢了,債務人不還的,債權人可以在保證期間內向保證人主張權利的時間,過了這個時間,保證人就沒有責任了。

2、保證期間與普通訴訟時效期間有所不同,保證期間為除斥期間,不得適用訴訟時效期間關於中止、中斷、延長的規定。意思就是時間到了,就是到了,沒有任何理由延長。

3、保證期間當事人可以自由約定,若未約定,則推定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約定中含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為止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確,推定為2年。

如果,一張借條上只寫保證人是某某某,這個法律效果就是:1、推定其承擔連帶責任保證;2、保證期間推定為6個月。

6樓:匿名使用者

註明,保證方式為連帶保證。

借條上擔保人怎麼註明在法律上更有力?

7樓:sky不用太多

法律規定,如果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就是連帶保證人,因此內,借條上只要寫上容保證人是某某某,不寫別的,法庭一定判決承擔連帶責任。 另外,最好明確乙個具體保證期間。若未約定,則推定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約定中含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為止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確,推定為2年。

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借條是指藉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

錢物歸還後,打條人收回條子,即作廢或撕毀。它是一種憑證性文書。通常用於日常生活以及商業管理方面。

從法律的角度看,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

借條的基本內容包括: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本外幣)、利息計算、還款時間、違約(延遲償還)罰金、糾紛處理方式,以及債務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備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債務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儘管是後來添上的),但符合借條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

一旦產生爭議,是可以作為證據向人民法院主張債權的,人民法院也會採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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