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專揀米粒
霸王條款就是一些經營者單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義務、減免自身責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宣告和店堂告示或者行業慣例等,限制消費者權利,嚴重侵害群眾利益。
霸王條款之所以遭到廣大消費者的痛恨,是因為個別商家利用資訊不對稱、供求關係不平衡,將不平等的消費條款強加給消費者。
很多時候,由於消費者是以個人形式面對集體形式的商家,存在心理弱勢,往往不得不自認倒黴,花了冤枉錢還得受窩囊氣。
“霸王條款”往往以格式合同、通知、宣告、店堂告示、行業管理等方式出現,具有五大共性:
1、減免責任,逃避經營者應盡的義務。
2、違反法律規定,任意擴大經營者許可權。
3、排除、剝奪消費者的權利。
4、權利義務不對等,任意加重消費者責任。
5、利用模糊條款掌控最終解釋權。
2023年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表示,餐飲行業中的“禁止自帶酒水”“包間設定最低消費”屬於服務合同中的霸王條款,消費者在餐飲經營者提供服務時遭遇霸王條款產生糾紛,可以適用消費者權益保**的規定,捍衛自身權益。
依據《消費法權益保**》第24條規定:
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宣告、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格式合同、通知、宣告、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2樓:不乖的
“霸王條款”,是指經營者利用其資訊、專業知識和交易中優勢地位預先擬定,且未與消費者充分協商作出的,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的條款。
“霸王條款”,確切地說,不是一個法律概念,而只是凝聚了極強烈的感**彩的一種情緒化表達。在法學理論中與此相對應的概念是“格式合同”,即為重複使用不經雙方協商而預先擬訂條款的合同。一般是指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合同格式條款。
“霸王條款”主要是一些經營者單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義務、減免自身責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宣告和店堂公告或者行業慣例等。
它大量存在於消費領域,一些公用企業和依法具有獨佔地位的經營者,沿襲舊體制下的規定,或僅從行業自身利益出發制定慣例,對消費者權利多方限制,嚴重侵害廣大消費者權益。
3樓:張偉傑律師
霸王條款,在合同法上規定的是格式條款,
第三十九條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
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
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
款。第四十條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
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第四十一條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
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
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採用非格式條款。
4樓:
所謂的霸王條款,主要是指一些經營者單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義務,減免自身責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 霸王條款是指生產者或經營者在格式合同中規定的,違反公平,誠信等民法基本原則且損害格式合同相對人的條款。“霸王條款”往往以格式合同、通知、宣告、店堂告示、行業管理等方式出現,具有五大共性:
一是減免責任,逃避經營者應盡的義務。二是違反法律規定,任意擴大經營者許可權。三是排除、剝奪消費者的權利。
四是權利義務不對等,任意加重消費者責任。五是利用模糊條款掌控最終解釋權。
遭遇霸王條款怎麼辦?
遭遇霸王條款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請求確認該條款無效。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條。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
合同中的條款只針對乙方,屬於霸王條款嗎
要看具體的條款內容。合同法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 一方以欺詐 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 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 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 違反法律 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第五十三條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 造成對方人...
關於合同法內的霸王條款問題,關於合同的霸王條款怎麼維權
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 教育資料庫 合同法 霸王條款 篇一 合同法對霸王條款的相關規定 合同法對霸王條款的相關規定 所謂 霸王條款 就是一些經營者單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義務 減免自身責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 通知 宣告和店堂告示或者行業慣例等,限制消費者權利,嚴重侵害群眾利益。霸王條款 往往以格式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