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情感諮詢珊
可以上訴的裁定為:
1、不予受理。
2、對管轄權有異議的。
3、駁回起訴。
根據最新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裁定適用於下列範圍:
1、不予受理。
2、對管轄權有異議的。
3、駁回起訴。
4、保全和先予執行。
5、准許或者不准許撤訴。
6、中止或者終結訴訟。
7、補正判決書中的筆誤。
8、中止或者終結執行。
9、撤銷或者不予執行仲裁裁決。
10、不予執行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11、其他需要裁定解決的事項。
對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裁定,可以上訴。
裁定書應當寫明裁定結果和作出該裁定的理由。裁定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口頭裁定的,記入筆錄。
刑事訴訟法第180條規定:“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藉口加以剝奪。”
擴充套件資料
案例:本報訊10月22日下午,關於專利等案件訴訟程式若干問題的決定(草案)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作《關於專利等案件訴訟程式若干問題的決定(草案)的說明》(以下簡稱“說明”)。
依照現行法,專利等專業技術性較強的民事和行政第一審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不服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判的上訴案件,由其所在地的高階人民法院審理。因此,最高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法庭設立後,集中審理專利等上訴案件,不服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判的上訴案件,不再由其所在地的高階人民法院審理,需要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明確上訴程式等問題。
根據草案,當事人不服關於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植物新品種、積體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祕密、計算機軟體、壟斷等專業技術性較強的民事案件第一審判決、裁定的,應當在法定期間內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關於專利、植物新品種、積體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祕密、計算機軟體、壟斷等專業技術性較強的行政案件第一審判決、裁定的,應當在法定期間內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上述案件第一審判決、裁定、調解書依法申請再審、抗訴等適用審判監督程式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審理,最高人民法院也可以依法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近日,**批准最高人民法院設立智慧財產權法庭,統一審理全國範圍內專業技術性較強的專利等上訴案件,促進有關智慧財產權案件審理專門化、管轄集中化、程式集約化和人員專業化。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裁定適用於下列範圍:
1、不予受理;
2、對管轄權有異議的;
3、駁回起訴;
4、保全和先予執行;
5、准許或者不准許撤訴;
6、中止或者終結訴訟;
7、補正判決書中的筆誤;
8、中止或者終結執行;
9、撤銷或者不予執行仲裁裁決;
10、不予執行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11、其他需要裁定解決的事項。
3樓:海甜恬
可以上訴的裁定為:
(一)不予受理;
(二)對管轄權有異議的;
(三)駁回起訴。
根據最新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裁定適用於下列範圍:
(一)不予受理;
(二)對管轄權有異議的;
(三)駁回起訴;
(四)保全和先予執行;
(五)准許或者不准許撤訴;
(六)中止或者終結訴訟;
(七)補正判決書中的筆誤;
(八)中止或者終結執行;
(九)撤銷或者不予執行仲裁裁決;
(十)不予執行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決的事項。
對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裁定,可以上訴。
裁定書應當寫明裁定結果和作出該裁定的理由。裁定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口頭裁定的,記入筆錄。
4樓:河北劉律師
可以上訴的判決包括:地方各級法院作出的第一審判決,第二審法院發回重審後作出的判決以及按照第一審程式對案件作出 的再審判決。
仲裁不服可以上訴嗎,勞動仲裁可以上訴嗎?
南北 仲裁裁決有兩種,一是商事仲裁,二是勞動仲裁。無論是哪一種仲裁,當事人對裁決不服,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五十八條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沒有仲裁協議的,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範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
上訴案件,繼續凍結裁定是誰出具的
一審法院凍結的款項,現在凍結期限到期,案件雖然在二審上訴審理,但原告應該向一審法院申請續凍。做案件繼續凍結裁定,當然是上級法院給出的 不同地區法院可能存在區別,最好 詢問法院確認清楚。上訴案件,如果繼續凍結,裁定可以由二審法院出具嗎,也可以由一審法院出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
請問判決和裁定有何區別呀?裁定和判決的區別
判決和裁定之間的區別有 1 判決是解決案件的實體問題,作出案件結論和決定,而裁定主要是解決程式問題如人民法院作出駁回自訴,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等裁定,是適用裁定解決程式問題。2 在乙個案件中,發生法律效力並被執行的判決只有乙個,而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個。3 判決必須用書面形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