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山人老施
一審法院凍結的款項,現在凍結期限到期,案件雖然在二審上訴審理,但原告應該向一審法院申請續凍。
2樓:張恩師
做案件繼續凍結裁定,當然是上級法院給出的
3樓:逐鹿
不同地區法院可能存在區別,最好**詢問法院確認清楚。
4樓:阿元
上訴案件,如果繼續凍結,裁定可以由二審法院出具嗎,也可以由一審法院出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六十二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裁定對第一審人民法院採取的保全措施予以續保或者採取新的保全措施的,可以自行實施,也可以委託第一審人民法院實施。
刑事案件被告上訴後又撤訴了,二審法院下裁定書有時間限制嗎?
5樓:心誠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規定, 上訴人在上訴期限內要求撤回上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上訴人在上訴期滿後要求撤回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審查。經審查,認為原判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准許撤回上訴;認為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將無罪判為有罪、輕罪重判等的,應當不予准許,繼續按照上訴案件審理。
在上訴期滿前撤回上訴的,第一審判決在上訴期滿之日起生效。在上訴期滿後要求撤回上訴,第二審人民法院裁定准許的,第一審判決應當自第二審裁定書送達上訴人之日起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三百零四條 上訴人在上訴期限內要求撤回上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
第三百零五條 上訴人在上訴期滿後要求撤回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審查。經審查,認為原判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准許撤回上訴;認為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將無罪判為有罪、輕罪重判等的,應當不予准許,繼續按照上訴案件審理。
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被告人提出上訴,在第二審**後宣告裁判前申請撤回上訴的,應當不予准許,繼續按照上訴案件審理。
第三百零八條 在上訴、抗訴期滿前撤回上訴、抗訴的,第一審判決、裁定在上訴、抗訴期滿之日起生效。在上訴、抗訴期滿後要求撤回上訴、抗訴,第二審人民法院裁定准許的,第一審判決、裁定應當自第二審裁定書送達上訴人或者抗訴機關之日起生效。
6樓:匿名使用者
刑事二審的審限是兩個月
對省高院的判決不服,是繼續申訴還是抗訴?
7樓:柔情西瓜啊
視情況而定,對於民事案件,如果省高院的判決是一審判決,則可以向最高院上訴,如果是二審判決,則只能申訴。另外也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八條 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二百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或者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提出抗訴。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二百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或者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並報上級人民檢察院備案;也可以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審判監督程式以外的其他審判程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有權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
第二百一十一條 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案件,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抗訴書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再審的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級人民法院再審,但經該下一級人民法院再審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決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調解書提出抗訴的,應當製作抗訴書。
第二百一十三條 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審時,應當通知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席法庭。
8樓:集報網
1、申訴和申請抗訴是不同的處理程式,你都有權利實施。申訴是向法院本級或者上級提出,抗訴是通過本級檢察院有上一級檢察院向同級法院提出。結合你的提問,申訴可以繼續向市法院、省高院直至最高院提出,抗訴是向市檢察院提出申請,如果市檢察院認為應該抗訴,它就通過省檢察院抗訴到省法院來啟動。
2、對執行裁定不滿意可以向市中院執行部門提出申訴。
3、審級沒有提高,還是向市檢。
9樓:匿名使用者
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辦案規則
(2023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屆檢察委員會第九十七次會議討論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民事審判活動和行政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結合檢察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通過辦理民事、行政抗訴案件,對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活動和行政訴訟活動進行法律監督,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維護司法公正和司法權威,保障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
第三條 人民檢察院辦理民事、行政抗訴案件,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合法的原則。
10樓:廣州周玉忠律師
1、省法院再審提審是最後的生效判決,根據民事訴訟第一百七十八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因此,您應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需了解是否需向省法院提交材料;,新餘法院執行目前有法律依據。
若案件最後改判則執行迴轉。
2、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 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提出抗訴。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因此,你可向省檢院提出投訴申請,交由最高檢察院向最高法院提起抗訴才可。
3、申請抗訴或向法院申訴兩者沒有排斥關係,可同時進行。3、
11樓:匿名使用者
申訴和抗訴都可以,申訴就是向上一級機關(高院)申訴,因為你的案子是中院判決的,不能越級申訴;抗訴就是你對判決不服,要求重審,就向判決交抗訴書。
看來你的案子較複雜。建議請一律師,你什麼都知道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對省高院的判決不服,可以是繼續申訴也可以申請抗訴.申請抗訴可向省檢察院提出,省檢是向高院抗訴
2你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可以書面申請復議.申請復議的書面材料,可以通過執行法院轉交,也可以直接向執行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提交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二條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式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 執行過程中,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法院的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提出異議。
執行法院審查處理執行異議,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裁定。
第六條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規定申請復議的,應當採取書面形式。
第七條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申請復議的書面材料,可以通過執行法院轉交,也可以直接向執行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提交。
13樓:北京謝罡律師
省高院不會發回重審,應該是指定再審。
省高院指定再審一次,提審一次,雖然最終的結果都是維持原判,但法院內部有不同的意見。
如果要申請抗訴,只能向市檢申請提請抗訴,省檢不會直接受理。
如果要申訴,可以向最高院申請,也可以向省高院申請。
14樓:清泉
不服可以向省法院申訴,可轉最高法院審理。
可以上訴的裁定有哪些
情感諮詢珊 可以上訴的裁定為 1 不予受理。2 對管轄權有異議的。3 駁回起訴。根據最新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裁定適用於下列範圍 1 不予受理。2 對管轄權有異議的。3 駁回起訴。4 保全和先予執行。5 准許或者不准許撤訴。6 中止或者終結訴訟。7 補正判決書中的筆誤。...
法院上訴,上訴的條件有哪些,上訴案件如何裁判
法律實務研究 當事人對一審的判決不服的,就可以提出上訴。上訴不需要理由。上訴後,將由二審法院對案件重新進行審理,根據證據 事實和法律作出終審判決。 阿元 只要不服一審判決,就可以上訴,沒有什麼條件。上訴必須提交上訴狀,必須在規定的上訴期限內提出上訴,必須交納上訴費用。對於上訴案件的裁判,一般是五種結...
關於上訴的問題,民事案件關於上訴的問題
剛剛看到這個團隊求助提問,簡單分析如下 1.我朋友被以搶劫罪,和擾亂社會秩序罪兩項罪名起訴,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 這個情況屬實的話,法院是違反程式的,所謂不告不理原則是應當由檢方提出指控而由法院就指控內容判決,如果檢方未提出相應指控則法院不得擅自更改罪名私下判決 2.羈押了1年後才判出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