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有很多當事人對傷殘鑑定的時間往往把握不準確,這就導致一些傷殘鑑定結論在打官司的過程中沒有辦法得到法院的支援。今天我就給大家分享交通事故的傷殘鑑定應該在什麼時候完成。在交通事故中受傷致殘的當事人,在醫院**終結出院後,就可以進行傷殘鑑定了,如果有內固定物的,就必須要等到內固定物取出來,恢復後再進行傷殘鑑定。
如果在**終結前進行鑑定,這個時候**還沒有終結,對於將來**終結後,當事人是否會留下一定的傷害,是否能夠完好如初,還無法判斷,依據此時當事人的傷情做出的評價是不客觀的,因為這無法反映和體現**終結後的情況。傷殘鑑定機構可以由律師事務所委託,也可以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託,但在委託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鑑定機構是否具備相應的鑑定資質,否則這個鑑定結論可能會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支援。法律依據:
《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二十條 司法鑑定機構接受委託後,由司法鑑定機構指定的司法鑑定人、或者由委託人申請並經司法鑑定機構同意的司法鑑定人完成委託事項。《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二十一條 同一司法鑑定事項應由兩名以上司法鑑定人進行。第一司法鑑定人對鑑定結論承擔主要責任,其他司法鑑定人承擔次要責任。
《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二十二條 司法鑑定結論應當由本機構內具有本專業高階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司法鑑定人複核。複核人對鑑定結論承擔連帶責任。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後多長時間出結果
2樓:我的驢小童鞋
傷殘鑑定一般在鑑定後乙個月內出結果。傷殘鑑定費由侵權方承擔。傷殘賠償金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範圍承擔賠償,不足部分由侵權方根據責任大小來承擔。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程式:
1.傷殘鑑定分兩種:精神鑑定、肢體鑑定。
另外還有乙個「三期」鑑定,即誤工期、營養期、護理期的鑑定。上海精神鑑定費用一般是2400元,肢體鑑定一般是1800,三期鑑定一般是800元。
2.交通事故發生後,傷殘鑑定之前需要去處理交通事故的交警隊拿乙個交通事故傷殘鑑定委託書,又叫推介書,2023年上海交通事故傷殘鑑定跟2023年上海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比較有所變化。
3.如果不願意採用以上方式,還可以先就交通事故案件起訴立案,不計算具體賠償數額,然後請求法院出具交通事故傷殘鑑定委託書,也可以去做傷殘鑑定。
4.肢體鑑定時間一般是受傷3個月後去做,精神鑑定一般是受傷6個月後去做,具體根據受傷者恢復情況。
5.經過法院委託的鑑定一般不會被推翻,如果是受害方自己委託去做的鑑定,肇事方或者保險公司有可能不認可,有權申請重新鑑定,法院方面是否准許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自己委託所作的傷殘鑑定被推翻,則之前的鑑定費對方不承擔,要受害方本人承擔該交通事故第一次的無效傷殘鑑定委託費用。
3樓:匿名使用者
1、傷殘鑑定的時間為**終結後3 — 6個月; 2、傷殘在鑑定後一般7個工作日內給出結論; 3、至多不超過2周。
要不然你直接到 法律諮詢貼吧去詳詢律師啊。
4樓:一場漂泊的雨
一般都在乙個月左右出具、也有慢的三個月才出的、這個看鑑定機構鑑定的快慢
5樓:友樂正楠
精神鑑定過須要多長時間能出結果。我有乙個事故,己經8個月沒有結果。
傷殘鑑定多長時間出結果
6樓:到永久
傷殘鑑定結果從接受到出具鑑定報告,一般不超過15天,這個是有明文規定的。特殊情況可以延期,如**未終結,節假日等。
傷情鑑定最根本的一條就是要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後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後引起的併發症和後遺症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傷情穩定、功能穩定,不再有反覆就可以出具鑑定,鑑定很短時間就可以出具。
傷情鑑定,牽涉功能障礙情況的,在較短時間功能會嚴重障礙,隨著時間的延長、**和鍛鍊,有的功能情況可以恢復,短時間出具傷情鑑定,鑑定結論是不正確的。
從醫學角度上來說,一般是三個月以後基本穩定,功能情況也趨於穩定,有些關節功能情況的鑑定、顱腦損傷後遺症的鑑定等等短時間鑑定是不能出具的,是在三個月以後出具,有的可以到半年或時間更長。
擴充套件資料
傷、殘鑑定是指傷後傷殘程度鑑定。傷、殘鑑定的範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鬥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根據醫院提供的相關入院記錄或委託傷殘鑑定機構做相應的殘疾鑑定。
傷殘評定應以人體傷後**效果為依據,認真分析殘疾與事故、損傷之間的關係,實事求是地評定。
對**終結意見不一致時,可由辦案機關組織有關專業人員進行鑑定,確定其是否**終結。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是工傷鑑定的國家標準,標準共分十級。其中,符合一至四級標準的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至六級的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至十級的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7樓:51全心全意
輕重傷鑑定一般出院後就可以鑑定,涉及關節等功能問題的出院後三個月到六個月才能鑑定
骨折有鋼板固定的並且傷及關節功能的,要等到鋼板取出**終結後3-6個月才能鑑定,受理鑑定後7天內出鑑定書,有疑難的15天內完成,需要補充材料的從補充完成當天另算,鑑定書由委託單位(如交警大隊)領取
殘疾等級鑑定一般在**終結出院後3個月到6個月才能鑑定,但是大部分縣區等地方法醫人數少,只有2-3人,案件不急的、不能立案的(如故意傷害未達輕傷的、交通事故未達重傷的)經常要乙個月才能出鑑定書。
準備的材料
1、受傷的所有醫療材料,入院記錄、出院小結,手術記錄(如果有),影像學資料(尤其是傷時的),如果因本次受傷多次住院的,則每次住院的上述資料都應該準備好。
2、相應部門的委託書,如果是雙方共同委託的,共同出具委託並簽名或蓋章。
3、傷者的身份證明。
4、如果是交通事故還應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除委託書和影像學**外,其他全部準備影印件即可。
最後,時間問題,鑑定的時間一般從受理那天開始算,30個工作日之內就有鑑定結論了
8樓:百度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中華書文館
9樓:liu麗
60天內下達。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交通事故的傷殘鑑定一般是經法院委派到司法鑑定所,接受後通知你去所鑑定,一般當時就可以知道結果(不一定及時出報告)。從接受到出具鑑定報告,一般不超過15天,這個是有明文規定的。特殊情況可以延期,如**未終結,節假日等 另外關於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的時機,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規定是自受到傷害之日起6個月,也有的是3個月,也有的規定1年,有的甚至更長。
實踐操作過程中,應當以**終結為準。
關於傷殘鑑定時機:《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對這一問題已經很明確。該規定第3.2規定:「評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併發症**終結為準。」
關於**終結,以**終結作為傷殘鑑定時機,**終結是指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效果穩定。
10樓:華律網
司法鑑定從受理之日起一般應當在15日內出具司法鑑定文書。如確需延長的,經向委託人說明理由,可延長至30日。複雜、疑難案件的鑑定時限確需延長的,經司法鑑定機構負責人批准,並徵得委託人同意,可再適當延長。
延長期不得超過60日。法醫精神病鑑定及司法會計鑑定的時限可適當延長,一般應在受理之日起60日內完成。鑑定過程中需要補充鑑定材料的不計入鑑定時限。
11樓:開心果
一般在兩個月內。
1、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2.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3.沒有保險的和有保險的傷殘待遇是一樣的。《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分立、合併、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
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係所在單位承擔。
職工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由原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原用人單位與借調單位可以約定補償辦法。
企業破產的,在破產清算時優先撥付依法應由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
12樓:
我的頭部傷殘鑑定啥時候能出來
13樓:胡健是我
一般是15天左右出結果,
14樓:常老師
工傷認定從勞動局工傷科受理勞動者的工傷認定書之日起,60天內出認定結論;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傷殘鑑定即傷殘程度鑑定。傷殘鑑定是為了科學量化受害人因遭受各種形式的損害造成身體器官缺損、功能障礙和心理障礙,進而導致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和社會活動能力的喪失程度。
為了解決社會生活實踐中的不同需求,由有鑑定資質的司法鑑定機構依據相關的規定對受害人的傷殘程度做的鑑定結論。
傷殘鑑定的報告需多長時間才能拿到交通事故
15樓:華律網
發生交通事故後如有人員受傷,什麼時間做傷殘鑑定比較合適是當事人面臨的乙個常見問題。很多當事人**結束出院後,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做傷殘鑑定,什麼時候做會比較合適;也不知道自己該如何去做傷殘鑑定,還是委託律師還是起訴到法院後再申請做傷殘鑑定;更不了解傷殘鑑定機構的資質和保險公司對該傷殘鑑定機構鑑定的結論是否認可。一般來講,提前鑑定可能導致傷殘等級增高,損害賠償義務人的利益;延後鑑定會使傷殘等級偏低,損害傷者利益。
所以,應當在**終結後及時鑑定。所謂**終結,一般指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效果穩定。在**終結後,傷者可向處理交通事故大隊申請出具傷殘鑑定委託書或者起訴後向法院申請傷殘鑑定;鑑定時間不對會導致鑑定結論被推翻或不被法院採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 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傷殘鑑定結果下來後,要多久才能拿到賠償金
找法網法律諮詢 這和單位是不是給你繳納社保有關係,如果沒有繳納社保,那麼你直接和單位協商或者去仲裁委起訴要求支付工傷賠償,仲裁時間30 45天。如果單位有繳納是社保,鑑定結果出來15天之後去社保局申請醫療費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社保大概乙個月左右會出來第一筆賠償 具體以社保局的辦公時間為準 之後你離職...
車禍後傷殘鑑定要什麼時候做最好,車禍後傷殘鑑定什麼時候做
華律網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有很多當事人對傷殘鑑定的時間往往把握不準確,這就導致一些傷殘鑑定結論在打官司的過程中沒有辦法得到法院的支援。今天我就給大家分享交通事故的傷殘鑑定應該在什麼時候完成。在交通事故中受傷致殘的當事人,在醫院 終結出院後,就可以進行傷殘鑑定了,如果有內固定物的,就必須要等到內固定物...
工傷認定後,如果再做傷殘鑑定,鑑定出的級別對用人單位有什麼影
如果傷殘鑑定有等級的,有工傷保險的,費用由用人單位和工傷保險按規定承擔。如果沒有工傷保險條例 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