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拘留羈押與偵查羈押的區別是什麼

時間 2021-08-30 10:47:40

1樓:華律網

刑拘是刑事拘留,治安拘留也就是行政拘留,二者區別如下:1、法律性質不同: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訴訟順利進行的強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懲罰性;司法拘留是對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人採取的具有懲罰性質的措施;行政拘留 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人採取的,具有處罰性質。

2、適用物件不同:刑事拘留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實施了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人,既包括民事訴訟參與人,也包括案外人;行政拘留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尚不構成犯罪的人3、法律依據不同:刑事拘留《刑事訴訟法》;司法拘留《民事訴訟法》; 《治安管理處罰法》、《行政處罰法》等行政法規4、適用目的不同:

刑事拘留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殺或者繼續危害社會,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司法拘留保障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行政拘留懲罰一般的行政違法者5、適用機關不同:刑事拘留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決定,公安機關執行;司法拘留由人民法院決定,司法警察執行,交公安機關有關場所看管;行政拘留公安機關。

2樓:四哥有法說

拘留羈押指的是刑事拘留後到逮捕之前的關押。偵查羈押指的是逮捕之後到檢察院審查起訴之前的羈押。

一、拘留期限是指拘留至批准逮捕前的時間,拘留的期限根據法律分別規定的公安機關 提請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時間和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的時間累積而計算。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高請人民檢察 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

所謂特殊情況指案件比較複雜,或者在交通不便的邊遠地區,3日以內難以報請批捕的。對 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此類案件的顯然在3日或者7日之內難以查明,因此法律規定可以延長 至30日,以適應打擊刑事犯罪的需要。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7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 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將在押人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 審或者監視居住。

人民檢察院對其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10日內作出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 日。對於不需要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

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綜上所述,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 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

二、偵 查羈押期限是指逮捕後的偵查期限,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2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 1個月。對於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以下簡稱" 四類案件"),在上述的3個月偵查羈押期限內不能辦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2個月。

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10年有期 徒刑以上刑罰,在上述的5個月內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2個月。因為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不宜交付 審判的特別重大複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延期審理。

3樓:匿名使用者

小弟就在派出所上班,翻爛《公安基礎知識》也沒找到這倆詞,可能是本人學藝不精,慚愧慚愧......所以小弟以平日工作經驗,斗膽回答:比如我們把你抓了,肯定先押回派出所,進行審訊。

派出所辦案區主要有:侯問室(大鐵籠子屋)、詢問室(問被害人和審訊行政、治安犯罪嫌疑人)、訊問室(審訊刑事犯罪嫌疑人)、搜查室(人身搜查、照三面照、錄指紋),有條件的派出所,屋更多,條件不一就不一一贅述了。那麼警察問完你、做完筆錄,肯定要把你關在侯問室,就是大鐵籠子裡。

這可能就是你說的“偵查羈押”。(法律規定只能羈押24小時,但實際上我身邊關一星期甚至半個月的都有)。還有一種情況,比較少見,有一次我們做專案,抓一群安徽籍的變壓器的團伙(在此並無地域攻擊之意,幹壞事還不讓人說啊...

)蹲了一晚上抓了17個人,咱派出所肯定裝不下,就全押到看守所先行羈押,第二天再一一進行訊問。至於拘留羈押,那就是拘留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都是羈押形式的一種......

請問羈押在看守所裡每天都做什麼的?勞動?作息時間?會不會被同倉的人打呢

看守所是羈押依法被逮捕 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機關,堅持嚴密警戒看管與教育相結合的方針,保障人犯的合法權益。嚴禁打罵 體罰 虐待人犯。具體管理教育的規定如下 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四十條 看守所應當建立教育人犯的制度,做好人犯的教育轉化工作。對人犯的教育,應當因人施教,以理服人,體現政策。對女性人犯的談話...

拘留和逮捕的區別是什麼,刑事拘留與逮捕的區別是什麼

刑事拘留與逮捕的主要區別如下 1 決定機關不同 刑事拘留的決定機關是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 逮捕的決定機關是檢察院和法院 2 羈押期限不同 刑事拘留最長只能羈押三十七天 逮捕後的羈押期最長可以達到三個月。逮捕是什麼意思,拘留和逮捕的區別有哪些 拘留與逮捕的區別 一 適用條件不同 1.拘留的條件是 拘留的...

親切與關切的區別是什麼,“親和”與“親切”的區別是什麼?

別放棄希望 從性質上看 親切是形容詞,關切是動詞。從詞意上看 關切,意思就是發自內心的關心。親切主要指人的態度和善 和藹可親。從適用範圍上看 關切一般適用於上級對下級,領導對群眾,長輩對晚輩或同志之間的關心。親切則沒有具體的範圍限制。 遠方的大山 親切是指對待他人好,關切是一個動作 暮詩暗香 釋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