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孩子監護權的問題,關於孩子的監護權的問題

時間 2021-08-30 11:00:19

1樓:匿名使用者

給錢是應該的,因為父母有撫養孩子的義務和權力。從理論上來說,你們應該走個法律程式,變更一下監護權。現在孩子的監護權時父親的,那麼孩子以後一旦出現什麼閃失,父親就是第一責任人。

比如,孩子做手術什麼的,都要父親簽字才可以,別人是沒有權力的。

如果沒有什麼意外出現,現在這個樣子,到也沒有什麼麻煩,不用擔心。到孩子18歲,自然,父親就不用再拿撫養費了。至於費用,這個要隨著孩子年紀增長而增加的。

要看孩子每月的消費情況。國家是有不同規定和計算方法的。就目前孩子8歲,一月300,並不多,也不算很少。

這樣就可以了。

我猜你可能是8歲孩子父親的現任妻子吧?

你可能會關注一個問題,就是現在孩子的監護權是父親的,那以後這個孩子是否和你的孩子一樣,享有繼承權。是的,這個繼承權和你的孩子也是一樣的。但是就算,監護權在母親一方。

這個繼承權還是一樣的。除非父親有文字性,能做證據的東西,特意說明把遺產留給誰。但是這樣在交遺產稅的時候,按贈與,不按繼承有稅。

呵呵我說這個可能太早了。孩子才8歲哦。但是現在國家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我只是告訴你。

其他就沒有什麼了。

2樓:墨梅談溝通

撫養權和監護權是兩個概念。

父母對孩子的監護權是與生俱來的人身權利,不存在判不判的,無論孩子在不在身邊,監護權都不會變。

上述情況建議男方找律師當面諮詢,委託辦理一下撫養權的變更較為妥當。

關於孩子的監護權的問題

3樓:匿名使用者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他的法定**人。

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第十七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親屬;

(五)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第十八條 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4樓:匿名使用者

第十六條【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

11.認定監護人監護能力,應當根據監護人的身體健康狀況、經濟條件,以及與被監護人在生活上的聯絡狀況等因素確定。

12.民法通則中規定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14.人民法院指定監護人時,可以將民法通則第十六條第二款中(一)、(二)、(三)項或第十七條第一款中的 (一)、(二)、(三)、(四)、(五)項規定視為指定監護人的順序。前一順序有監護資格的人無監護能力或者對被監護人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對被監護人有利的原則,從後一順序有監護資格的人中擇優確定。

被監護人有識別能力的,應視情況徵求被監護人的意見。

監護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順序中的數人。

15.有監護資格的人之間協議確定監護人的,應當由協議確定的監護人對被監護人承擔監護責任。

16.對於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應當按照民法通則第十六條第三款或者第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由有關組織予以指定。未經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7.有關組織依照民法通則規定指定監護人,以書面或者口頭通知了被指定人的,應當認定指定成立。被指定人不服的,應當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逾期起訴的,按變更監護關係處理。

18.監護人被指定後,不得自行變更。擅自變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監護人和變更後的監護人承擔監護責任。

19.被指定人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本意見第十四條的規定,作出維持或者撤銷指定監護人的判決。如果判決是撤銷原指定的,可以同時另行指定監護人。

此類案件,比照民事訴訟法(試行)規定的特別程式進行審理。

在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前的監護責任,一般應當按照指定監護人的順序,由有關監護資格人承擔。

5樓:丹煦舜萍韻

你對孩子擁有監護權,但戶籍問題要儘早解決。

孩子的監護權是屬於你的。

只要證明孩子是你的,你就不會失去孩子的監護權要看目前戶口是登記情況,可提出確認親子關係的訴訟。

怎麼變更孩子的監護權是有效的

法妞問答律師 諮詢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侵害了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或者單位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監護關係的,按照特別程式審理。監護人有規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可以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 簡單點手續,就是去居委會辦理指定監護人。指定...

如何變更孩子的監護權轉讓,怎麼變更孩子的監護權是有效的?

法律快車 一 變更孩子的撫養權有兩種形式,但是,無論採取那種方式變更孩子的撫養權都需要法院的認可。1 雙方協議變更。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只要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則應予准予,就是說父母之間可以私下協商變更子女撫養權,然後請求法院予以變更 2 一方以起訴方式要求變更。如果協...

請大家幫我寫乙份關於家長的監護權比孩子的隱私權重要的辯論詞

你說的這種辯護詞,估計沒有人能夠寫得出來。監護權與隱私權沒有哪個更重要一說,硬要說的話,隱私權是人身權利,而監護權是衍生權利,所以隱私權在這方面要高於監護權。天下父母心,每位父母都有說不出的無奈,但是擺到法律層面來說,父母在這方面還是退讓比較好。請大家幫我推薦幾本關於父母和孩子溝通的書 父母與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