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踏理尋法
應該不屬於。法律並未規定哪些事情必須在婚前交代清楚。關鍵是,無論屬於還是不屬於,對問題的解決都沒有多大幫助。
第一,如果認為是隱瞞事實,想主張婚姻無效,根據《婚姻法》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男方父母近親結婚是法律禁止的一種行為,但並不導致其兒子一定患有醫學上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因此這種隱瞞並不是婚姻無效的理由。如果想主張婚姻無效,應該查出其是否有醫學上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二、如果認為是隱瞞事實,想主張撤銷婚姻,根據《婚姻法》第十一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因此,能撤銷的婚姻只有被脅迫結婚這種情況,隱瞞事實並不是能撤銷婚姻的法定理由。
第三,如果認為是隱瞞事實,想離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三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2023年11月21日
因此,這種隱瞞並不是能判決離婚的法律事實。
第四、如果通過其他事實,離婚的請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援,與此同時,主張賠償,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因此,能獲得賠償的只有這幾種情況,其他情況並不能獲得賠償。
因此,糾結婚前未告知男方父母婚配情況是否屬於隱瞞事實,沒有多大的意義。如果確實想離婚,可以尋找其他事由或者協調各方解決。
2樓:常春藤心理
近親結婚的確存在一定遺傳學的風險。如果你丈夫、你的孩子都比較健康,這個風險就基本不是大的風險了。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刻意隱瞞或者非故意隱瞞,不到離婚談責任分財產的時候,這不是一個要面對的問題。
法律層面的問題建議你諮詢於律師,陳述事實經過,詳細瞭解有關責任。
俗語說,“人生不如意事十**”。婚姻需要經營,建議你理性面對目前的局面,尋求家庭成員的最大公約數,積極生活。
3樓:匿名使用者
不屬於 表哥和表妹結婚那會都是正常的
4樓:小生愛吃醋
沒有,這個只是道德範疇,你不問,他有權不回答
近親結婚觸犯法律嗎?會給予什麼處罰?
5樓:華律網
按照現行法律,近親結婚並沒有具體的法律處罰措施,但屬於近親關係的婚姻登記機關是不準予登記的,如果隱瞞事實騙取了登記,其婚姻也是存在婚姻無效的因素,法院有權撤銷該婚姻。近親結婚是法律明文規定的婚姻無效的情形。
6樓:匿名使用者
法理上是屬於無效婚姻,應當撤消婚姻關係,而且有溯及力,即為致始無效人情上可千萬不要有孩子啊,生下來畸形的可能性太大拉~法律上判罰無效,如果非要在一起~~~(深山裡面去吧,米人苛責....)只能給予相互的感情了...不過這是不受法律保護,也就是說你們在一起產生的法律後果不能夫妻間的,很多東西得不到法律保護
犯法不等於犯罪,由於我米有《婚姻法》的法條只能告訴你符合婚姻法第7條第2款屬於無效婚姻
lz似乎是知道一情況想知道如何處理吧
即使這樣也要看你是否符合無效婚姻請求權主體,如果是當事人的近親屬可以撤消後當事人不具有夫妻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包括人身財產關係........這其實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lz提供的資訊比較少,所以只能大概的說
7樓:阿拉伯的魔法師
近親結婚觸犯法律,我感覺這法律寫的都不合理,面對生存問題時,婚姻法的弊端就顯現了。
8樓:匿名使用者
近親根本不能結婚,民政局不會辦結婚證的,若不知情而辦理了結婚證,也是無效婚姻,是觸犯婚姻法的。但沒什麼處罰。
沒有刑事處罰或行政處罰。如果硬要說什麼處罰,就將婚姻無效當處罰吧。
我老公的父母是近親結婚,會不會影響我的孩子 20
9樓:匿名使用者
會的bai,三代人
。最好是去du權威的婦產醫院檢查zhi!還有,八個月dao的版時候,也就是再過一
權兩週,你就不要再吃那麼多高營養高蛋白的東西了,因為孩子在那個時候也不會攝取太多了,基本上是產婦本人吸收了,這特別不利於產婦的產後恢復!
10樓:匿名使用者
會,,,
馬上去作掉.....
法律是怎麼規定近親結婚的,關於近親結婚的幾條法律規定
婚姻法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 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前醫學檢查包括對下列疾病的檢查 一 嚴重遺傳性疾病 二 指定傳染病 三 有關精神病。經婚前醫學檢查,對患指定傳染病在傳染期內或者有關精神病在發病期內的,醫師應當提出醫學意見 準備結婚的男...
近親結婚是法律上禁止的嗎,近親結婚的結婚證受法律保護嗎?
法律快車 中國 婚姻法 第七條第一款規定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直系血親指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之間的關係。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包括同胞 叔 伯 姑 與侄 女 舅 姨 與外甥 女 之間,表兄弟 妹 堂兄弟 妹 之間的關係。因此,只要是在法律規定的親屬範圍內想要結...
英國現任女王伊麗莎白II是近親結婚的嗎
我是打鐵帝 伊麗莎白二世的曾曾祖母和菲利普親王的的曾外祖母是同一個人 維多利亞女王 壽寧縣經貿局 不是近親結婚 菲利普親王是希臘和丹麥的王子。他與比他年輕五歲的遠親表妹伊莉薩白相戀時,是皇家海軍上尉。兩人童話式的婚禮在一九四七年十一月二十日於倫敦西敏寺舉行,這令剛經歷第二次世界大戰的英國掃走了一點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