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泰順陳文志律師
您好!我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1)婚前財產各自所有,婚後財產一般“二一添作五”,對女方適當照顧。
如果因一方有暴力、婚外情而導致離婚的,要賠償另一方損失,包括物質損失、精神損失。精神損失主要是賠償“精神撫慰金”。
“婚姻法解釋一”第二十八條指出: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2)子女撫養費。一方撫養子女的,另一方支付適當的撫養費(一半左右),同時,享有對子女的探望權。
(3)離婚後,一方有困難的,另一方要給予一定的幫助。
主要就這麼幾點。
2樓:儆櫟
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裡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
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效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
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四、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係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3樓:南曉霏
1、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3、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4、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一方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離婚後沒有住處的,屬於生活困難。
離婚時,一方以個人財產中的住房對生活困難者進行幫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權或者房屋的所有權。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問得好籠統 財產分割分為協議分割和法定分割。如果能協商處理,就不存在問題了。如果是要進行法定分割,建議,直接檢視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
中國新婚姻法規定離婚後夫妻財產怎麼分配?
5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因此,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時,一般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1、男女平等原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 2、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則; 3、照顧無過錯一方原則; 4、尊重當事人意願原則。對夫妻雙方有約定,且約定合法的,按約定處理。
約定規避法律或者無效的,按共同財產處理; 5、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等原則處理。
看清楚了,第八條,原則上均等分割
6樓:北京劉輝律師
協議離婚,雙方可以就財產分配簽訂協議,雙方協商處理即可。對於訴訟離婚時,對財產的分割主要判斷該財產屬於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屬於個人財產則在離婚時不能進行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一般在分割財產時平均分割
7樓:八三老人
婚前個人財產永遠屬於個人,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一般情形平均分割。
8樓:辜通
婚前財產不能參與分配,大大增加了中國的離婚率,因為有財產的不怕離,沒財產的也無所謂
9樓:劉大來律師
原則上平均分割,協商不成的去法院起訴。
10樓:深圳張勇律師
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若一方現在經濟條件較差,法院會讓另一方適當幫助。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11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凡是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離婚時雙方均等分配。
新婚姻法離婚後財產如何分配?
12樓:搜狐焦點
您好,想必你想問的財產就是房子吧,如果是現金的話就很簡單了,婚前各自獨有,婚後共同擁有。
如果房子是婚前一次性購買,算婚前個人財產,如果是婚前貸款買進的,貸款份額為共有部分。
如果房子是婚後購買的,根據實際情況分配。
希望能幫到您。
13樓:匿名使用者
新婚姻法離婚財產分割方法包括:
1、房產增值部分;
2、婚內房屋贈與
3、一方父母出資買房;
4、雙方父母出資買房;
5、婚前一方購買房屋,婚後共同還貸
一、新婚姻法,房產增值部分,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解釋三》 第五條規定:確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後購買的房屋產生的增值部分,屬於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內房屋贈與,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六條規定:針對的是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將房產贈與另一方,未過戶的,可以撤銷贈與行為。也就是說,未過戶的贈與屬於不產生效力的贈與,說的天花亂墜,把房子給你要和你結婚。
沒有過戶,想什麼時候要回去就什麼時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贈與房產的,先過戶。
三、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資買房,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此時,即使房子是婚後由父母購買的,如果是產權登記在出資方父母子女名下的,離婚時屬於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四、新婚姻法,雙方父母出資買房,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規定: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也就是說父母出資購買的,是父母對子女的贈與,另一方無權進行分割。
五、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購買房屋,婚後共同還貸,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此時,對於夫妻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即使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時房屋歸屬於購買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補償。
新婚姻法中離婚後財產分配,新婚姻法離婚後財產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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