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
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婚後購買的房子,分以下幾種情形:1.房屋贈與未辦理過戶手續,房產歸贈與方,不予分割;2.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個人財產,不予分割;3.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資份額比例分割;4.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產權屬於父母,不屬於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5.
婚後以按揭貸款方式購買房屋屬夫妻共同所有,對房屋產權的分割,原則上應當均分。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房屋贈與未辦理過戶手續,房產歸贈與方,不予分割;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個人財產,不予分割;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資份額比例分割。
3樓:陪你過魚人
這適用於新婚姻法頒佈後。如果是已婚夫妻買房,只要是婚後買的房子。在新婚姻法之前,只寫一方的名字,不管是寫哪方的名字,那是需要到公證處公證的現在買房,未婚的要出示單身證明,已婚的要出示結婚證,公證未寫名那方是自願放棄寫名的權利。
所以現在已婚夫妻買房,也就是意味著將來此房產的所有權和處理權都是寫名那方的,大多都是寫兩個人的名字,都屬於共同財產,避免失去房產的權利
4樓:匿名使用者
與出資人、出資購房資金**、登記人等有關。
5樓:中原小象
婚後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予以平分。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6樓:
房本是誰的名字就是誰的
新婚姻法關於婚後買房離婚後房產怎麼分配?
7樓:華律網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
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婚後購買的房子,分以下幾種情形:1.房屋贈與未辦理過戶手續,房產歸贈與方,不予分割;2.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個人財產,不予分割;3.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資份額比例分割;4.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產權屬於父母,不屬於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5.
婚後以按揭貸款方式購買房屋屬夫妻共同所有,對房屋產權的分割,原則上應當均分。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8樓:秦延醫生
婚前父母單方面贈與的部分,屬於你個人財產,婚前你個人按揭的部分也屬於個人財產,而婚後按揭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舉個實際的例子:男性a某的父母為a某按揭買了一套住房,首付為父母支付,按揭部分由a某支付,後來a和b某結婚,婚後半年辦理了房產證,之後,a某和b某感情不好,並牽扯到離婚。但婚還沒離成,a某因車禍身亡。
後來b擅自處理該房屋,引起a父母不滿,並對簿公堂
b某認為,房屋是婚後取得產權,應當屬於婚後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有權分得一半,剩下的按照遺產繼承。但法院認定:依照最新的婚姻法相關解釋,房屋的歸屬並不因產權證的辦理時間而變化,房屋系婚前購買,且a的父母有出資證明,因此房屋不能認定為婚後共同財產,其中a父母出資部分視為其父母贈與a某個人,因此該房屋屬於a的個人財產而非夫妻共同財產。
但由於a和b在法律上保持著婚姻關係,因此b作為其合法配偶,享有遺產繼承權,a某死亡後留下的房產有其父母,子女,配偶共同繼承。最終,a某的父母按照房產價值,支付b某20萬作為補償,b某放棄房屋和其他遺產,拍拍屁股走人。
因此,可以這麼說:第一,婚前購買的房屋,婚前支付的部分屬於個人財產,除非夫妻間在婚後明確財產贈與或共享,否則即便加了名字,也只能視為個人財產。
ps:新的婚姻法解釋出臺後,很多人驚呼這是公開支援找小三,因為夫妻財產被明確,婚前的部分除非贈與,否則不能認定為共同財產。
第二,婚前出資並按揭部分屬於個人財產,但婚後的按揭以及女方可能對房屋進行裝修或還貸導致女方出資的部分屬於婚後共同財產。
如:一套房屋價值100萬元,婚前由男方父母出資30萬首付,男方按照20年按揭貸款,貸款5年後,男方結婚,婚後開始裝修房屋,女方提供了10萬元進行裝修,之後男方按揭15年付清了貸款。此時房子經過折算等,估價150萬
那麼,這套房屋,首先:100萬里有30萬是男方父母婚前贈與男方個人,同時男方婚前按揭5年,這一部分都是為婚前個人財產;而婚後,男方又按揭15年,這時候,由於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這部分按揭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另外,女方提供了10萬元作為房屋裝修,如果未來雙方離異,這部分也要充分考慮
那麼,這一套房產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呢(如果加入女方姓名)?答案:是的,但不是全部
即:婚後按揭15年的部分,屬於共同財產;婚前的首付和按揭,屬於個人部分。雖然在實際操作中比較難處理,但按照法律確實是這樣處理。
不過如果婚後加了對方姓名,這種情況在實際中很難認定:上面月長石也說過,婚前財產在婚後,如果持有一方同意贈與或與對方共享,可以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一旦新增對方姓名,就很難說清楚這一情況了。
按照目前發生的一些實際案例來看,單方婚前購房,婚後**加名,後來發生離婚的情況時,一般法院會綜合考慮實際請款,被新增名字的一方一般不享有房屋產權,但肯定會按照房屋的價值獲得一定補償。
另外,關於一方出軌的問題:夫妻雙方離異時,一方有明顯過錯的,應當對另一方予以補償,夫妻共同財產應不分或適當少分。個人財產的部分並不在這個分割的範圍,但因為過錯的原則,未出軌的一方可以主張補償。
9樓:素什小安
婚後貸款買房,房子寫的男方(戶主)名字,離婚後房子歸女方,還用辦理過戶手續嗎?大概費用得多少錢?
10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買房,即房產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離婚時予以均分。若有不明,煩請 登入 一下 律師諮詢吧 去提問法律人士,律師。
11樓:中原小象
婚後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予以平分。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新婚姻法婚後買房.寫一方名字,離婚後怎麼分
12樓:華律網
婚後買房子只寫了夫妻一方的名字不一定就是僅僅屬於登記名字一方的財產,而是要根據出資時間、出資方式及出資人判斷的。下面就給大家列舉幾種常見的情況1.婚後夫妻雙方以共同財產出資購買房屋的,即使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一般來講也應當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處理;2.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的,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3.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13樓:吳欽霞律師
婚後買房除了能證明是用婚前的錢買的,否則就是共同財產誰名不影響。共同財產離婚是一人一半。
14樓:八三老人
對於你的問題取決於你們之間又怎樣的協議。
夫妻婚後買房,以後若離婚,房子如何分配?
15樓:華律網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
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婚後購買的房子,分以下幾種情形:1.房屋贈與未辦理過戶手續,房產歸贈與方,不予分割;2.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個人財產,不予分割;3.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資份額比例分割;4.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產權屬於父母,不屬於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5.
婚後以按揭貸款方式購買房屋屬夫妻共同所有,對房屋產權的分割,原則上應當均分。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新婚姻法中離婚後財產分配,新婚姻法離婚後財產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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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婚後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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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離婚後房產增值部分怎麼分配
華律網 對於婚前房產,若屬於夫妻一方婚前所購,則屬於法定個人財產,夫妻一方個人財產 婚前房產 在婚後產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屬於一方個人財產。對於婚前房產,若婚前房產是屬於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但產權證上只寫一方的名字,那麼這房產依照法律依據是隻屬於一方的 若婚前房產是屬於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產權證上也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