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不是人生存的必需口,為什麼在解決了生存的問題後,人必然會追求自由

時間 2021-09-06 11:23:31

1樓:那個名字

自由是人的最高追求。

自由是人生存的必需。人的權利是由數個價值構成的。自由是其中最重要的價值。

2樓:藍雪茶魔

因為自由是世間萬物都所嚮往的,人也不例外。就像把乙隻鳥整天關在籠子裡,不管多長時間它還是想要出去。嚮往自由是人的天性之一,就像是慾望。

3樓:武晨曦

生存本身就是在體驗自由。我們想選擇自由,但事實並非如此。

4樓:清水無霜

我從來都不曾感到自由過,有時甚至想要毀滅自己,活著有時候真的很累啊。

人~究竟是自由自在~想幹什麼就幹什麼~還是要受一定的約束更為符合存在的本質呢?

5樓:夏流煙

人是在不斷超越約束中達到更加自由自在的。約束之所以存在,有其存在的原因,有原因就可以解決問題。解決不了就區域性解決,區域性也解決不了就減少損失。

約束是死的,人是活的。人之自由不在於上帝一般萬能,而是在不能之中達到能。

6樓:匿名使用者

存在不是以自由與否為基礎的,所以你這個問題本身就有點矛盾在裡面。

考察一下你的整個問題:

首先,關於自由。

題中,您所指的自由是什麼概念?思想的自由,人性的自由還是行為的自由或者其他?

「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是說意念與行為的結合嗎?

以上兩個觀點,首先,人無論從意識還是行為上都不是完全自由的,我們的意識可能會侷限在某個思維空間無法超越,這種限制是必然的,行為則更受到意識的限制。那麼就不可能想幹什麼就幹什麼了。

存在即合理,那麼,約束自然也就是合理的。

7樓:匿名使用者

要受一定的約束更為符合存在的本質

從哲學上的兩點論講...是這樣的...

打個簡單的比方吧...

如果你的一生中只有快樂.沒有悲傷的話...那樣的話..悲傷卻會成為你特別想要的東西了..因為你笑都笑膩了...保持一種平衡才是最正確的選擇...

如果你真的能達到想做什麼就做什麼的地步的時候...我想你一定會覺得任何事都相當的無聊...不信你試試...

祝你成功

8樓:匿名使用者

受一定的約束

天再大也是有限度的,宇宙再大也還是有邊界的世界上最完美的圖形是圓,因為它能接觸到外界的面積最大東西吃多了會脹,事情想多了會頭疼,路走多了會腿疼沒有東西是無限的不受約束的

能在約束的範圍內得到最大的自有才是最完美的圓

9樓:吃到胡蘿蔔的驢

自由和約束的平衡,符合存在的本質。

假如你手上有500塊錢,那麼你的自由是500塊,你的約束也是500塊。假如你花掉400塊,那麼你就還剩100塊的自由和100塊的約束。因為自由和約束依然是平衡的,所以依然符合存在的本質。

假如你想花1000塊,那麼自由和約束就不再平衡,也不再符合存在的本質。

還可以從另乙個角度來說明。

掙200塊錢所受的約束,大於掙100塊錢所受的約束。花200塊錢的自由,大於花100塊錢的自由。當自由量大於約束量,就會失衡,想獲得平衡,就只有多掙錢,想多掙錢,就只好提高約束量,直到約束量等於自由量。

宇宙間最重要的東西,就是平衡。物理也罷,人情也罷,無不如此。如果太陽的自由和約束失衡,太陽要麼會**,要麼會縮成白矮星或者黑洞;如果地球的自由和約束失衡,地球要麼脫離軌道飛到外太空,要麼被吸到太陽裡面去。

人類的種種情感,種種慾望,本質上也都是為了求得平衡。當你心態平衡,你就幸福;當你心態失衡,你就不爽;當你嚴重失衡,你就成了**,不是要自殺,就是要殺人。

10樓:

無約束的自由如斷線的風箏!

有約束的自由似草原上的羊群!

在約束裡求自由!在自由裡迷失自己!

11樓:菲恩知識庫

人不可能想幹什麼就幹什麼,一定要受一定的約束更為符合存在的本質。

原因:1、人是自然的產物,必然要符合自然規律,受其限制。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是不可能的,例如,你想拉著自己的頭髮把自己提起來,你是做不到的!

你得了病,想明天就好也不會由得你!因此,人要受自然規律的限制;

2、人是社會性的乙份子,因此也必然受社會條件和社會規則的限制。比如法律、道德、紀律和經濟規律都會使人受到限制。你痛恨乙個人,很想殺掉他,但是,這受到法律的限制,如果你觸犯法律,那你就要受到等大的限制,例如坐牢、剝奪某些權力或限制居住和外出等(死刑是最大的限制,它限制了你生存!

)。另外,在經濟社會,人還受到經濟規律的限制,比如,你生產的東西想賣100元,但社會供求關係決定了這個東西只值50元,你賣100元就會賣不出去,因此,人士不可能自由自在,想幹什麼就幹什麼的!

3、反過來說,你如果願意承擔自己行為的後果,誰也阻止不了你「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比如,你想殺人,只要你寧願接受償命或者坐牢的後果,那誰也無法阻止你!但是這並不符合人存在的本質,因為人自然生存的本質規律是希望獲得最大限度的自由,但是由於你一時「想幹什麼就幹什麼」,可能導致你喪失了更多的和更長時間得自由,因此說這樣不符合人的本性。

人的自然生存本質就是權衡和選擇,正常人總是選擇那些在他看來受到最少限制、付出最少努力,獲得最大自由和享受最大快樂的生存模式。

總的說來,人的生存肯定要受一定的約束——受自然規律和自然環境的約束、受自身條件和能力的約束、受社會規範和法律條款的約束、有時還受他人的約束......,這種約束並不是你想不接受的問題,而是必須接受的無奈,無法逃避,你想像魚一樣在水裡呼吸、像鳥一樣在天上飛翔、像獵豹一樣快如閃電、你想讓天下的女人都愛你愛得要死,但是這都僅僅是想一想而已吧,不可能做到!限制,永遠無法擺脫!

12樓:匿名使用者

自由就是不自由:

因為你既然自由了,

你想做什麼事就做什麼事了,

但是在某些時候你會發現自由得無事可做,

心裡就出現一種讓你窒息的無聊感~~

就像有什麼力量在約束著你,你就已經不自由了~~約束就是自由:

在某些心情之下你會感覺到總是有些事情在約束著你,但是當你做完那些事情你就覺得自由了~~

這就是被約束後的自由,這也才是真正的自由。

總之:自由自在是在約束之下得到的,約束也是在自由自在結束後到來的。

例如:我在回答你這個問題的時候我感覺得了自由自在,因為我想回答這個問題~~但我回答完這個問題後我就無事可做了。這時候就是被約束了。

同樣我在回答你這個問題的時候~是你問題的出現讓我回答的,這時候就是被你的問題所約束了,但是當我回答完你的這個問題後我就自由自在了~~

同樣說明:「存在就是不存在,不存在就是存在」想明白「存在就是不存在,不存在就是存在」就自己去悟吧~~

13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要受到一定的約束了。你活在社會上,本來就是乙個與社會成員接觸,交往的過程。要是沒有一種社會潛在的約束力量。

那整個社會豈不是一團糟了。而自由與否,只是相對的。完全自由的情形怕是絕不會被社會允許的!!

比如,沒有法律道德的約束。人想殺誰就殺誰,想幹什麼就幹什麼。那還叫社會啊。那世界那還能發展啦!

人活著,在我看來,本就是與周圍的環境相互作用的過程,再加上,無論何時何地,社會都有著對真善美的追求,所以。個體當然因此而受制於這大眾嚮往的真善美了。

如果硬要進入你說的那種自由自在,想幹什麼就幹什麼的這樣乙個社會。我想,只有人們都沒有了意識,都失去了種種價值的批判標準。那時候,沒有對錯,一切皆成社會所允許,殺人放火。

一切都不再是禁令。那麼,就真的自由了。但話說回來,在那樣放縱的絕對自由下,怕是早就沒了人類了。

哪還有什麼人類的社會呢!

當然,最後我想說一點,如果人沒了慾望,到達了,道家提倡的無欲無求的至高境界,那麼一切外在的評判標準都顯得畫蛇添足。也就是說,無需外在的評判參照標準了,社會的一切法則,一切的規則。都將不復存在了。

那說話。人沒了外在強加的束縛,也就自然的到達了你所說的那種自由自在的境界了。這也就是所謂的「逍遙遊」了。

但那種境界是需要社會上的所有人至高的內在道德約束才能達到整個社會的絕對自由的。如果還有乙個人存有私心,心存著外界的規矩條筐,這種自由的社會就無法實現了。而人是有差異性的,也就是說,不可能要求全人類都統一一種思想,價值觀,每個人是不同的個體。

所以,這種共同逍遙遊的社會無法達到。

(而一兩個人要想達到逍遙忘生的境界還是有可能的,如老子,莊子...)

1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約束就感受不到自由,正如沒有煩惱,快樂,痛苦人就感覺不到幸福一樣,我覺的對人來說自由應該是思想上的自由,現實中的自由總是會與他人的的空間產生摩擦碰撞。

我覺的一定的約束就是可以讓我們體會到自由的本質!

15樓:任小齊

要學唐伯虎一樣,風流倜儻,無拘無束,才華亂揮,為什麼要受到別人的約束呢,只要是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去做自己認為正確的事,人生才精彩,七八十歲驀然回首,人生才不會覺得惘然和遺憾!!

想做什麼就去做什麼吧,何必要看別人眼色呢,何任事情都要別人作主見,人生還有什麼價值叱

16樓:萬聖蠍

先思考兩個問題:

自由是站在沙漠的**還是站在分岔路口?

自由是多選題還是沒有選項的解?

如果你想通上面兩個問題你就明白你自己的問題了。

自由都是相對的,連宇宙都要符合一些規律去執行。何況人作為宇宙的一種反映呢?

絕對的自由就是不自由。如果你不明白這個道理那麼我給你舉些例子。

量子的運動需要受到能量的約束。假設你這一刻存在在地球上,下一刻就出現在火星上,結果如何?你會死亡然後分解消失不以「你」這種形態而存在。

思想也是不可能絕對自由的,你的想法要受到你的經驗,你的生活環境的限制。讓你想象乙個三角形的內角有270°你能想象麼?在乙個球面上的三角形內角和就可以是270°。see?

所以約束也不是本質,自由也不是本質,在約束下的自由才是世界的本質。

如果要給你生活些建議就是努力擴充自己的認知,這樣你會發現更多的選擇。努力了解各種規則,這樣可以讓你在每種規則下游刃有餘的自由~

17樓:匿名使用者

受一定的約束更為符合存在的本質。我們都知道力的作用是相互的,世界上沒有絕對的靜止和絕對的運動,我們說某物體運動或靜止必須是有乙個參照物即相對於某物運動或靜止。可見世界上任何物體都不能孤立存在,必須借助其他物體才能證明自己的存在。

如果把約束看作一種力的話,那與之相對應的反作用力就是益處:我們受法律約束才有現在相對的太平盛世,我們受公司約束才有每月的工資,即使是自由職業者也會受到職業的約束。。。。所以約束給我們帶來益處,也證明了我們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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