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龍之喵喵豬
首先要看承包合同中的租賃土地的途徑,第二養豬需要衛生部門、檢疫部門、環保部門等的批准,如果全都符合條件就不會違法。
工作與生活的關係是相輔相成的,工作可以為生活提供保障,更好生活則是工作的目的。人如果不工作的話,生活不僅沒有保障,還會碌碌無為,失去價值和樂趣。但如果只工作的話,就沒有時間享受生活,這樣的經歷是不快樂的。
"工作狂",這個詞彙大家不陌生,印象中這是當代產生的一個極新的詞彙。它指的是對工作極度投入、近乎痴狂的一種人,這種人大概是不會"生活"或顧不得談"生活"的。
其實這樣的人很早就有,當然也遍及各地,只是未曾使用這個詞罷了。似乎每一個堪稱偉大的人無不是忘我工作的人。我們暫時把這種人說成是:工作第
一、生活第二的人。甚至是人生中只有工作的人。
再就是所謂追求極致生活的,他們不一定非常富有,對工作也有熱情。只是他們認為工作是簡單又簡單的,在他們的世界絕不容許將生活說成是"日子"。應該說這樣的人過的是極度瀟灑和愜意的,他們的生命的意義在於此。
這種人算是:生活第
一、工作第二的人。
還有一種人最最理想、數量很多。那就是將工作和生活嚴格分開,工作就是工作,生活就是生活。"公私分明"是他們的原則和願望,從不混為一談。
他們認為工作和生活是同樣重要的,工作是他們的需要,生活是他們的追求。
我還想說起這樣一種人,生活無疑是他們人生的最高目的,其實他們內心也沒有關於生活的概念,他們只是有這樣的邏輯:工作是為了生活,或者說,工作是為了更好的生活,不工作就不能生活。
這時候的生活的概念好像只是"活著"或"生存"。其實不然,它是一種意識。我覺得在我國傳統裡有這樣的意識,所有人或者說絕大多數人的思路是受到這種邏輯的限制的。
我們當然不能忘記這樣一群人,他們是一群快樂的人。在他們的世界裡,工作和生活都是藝術化了的。他們從不思考活著是為了工作還是工作是為了活著的問題。在他們的每一天裡,都是享受的。
還有多種多樣的人,有的是我們無法形象地形容的。
生活是一個人一生的全部過程,工作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如同生活中的很多方面一樣,沒有了工作,就是一點殘缺,便不完滿。終於可以理解為什麼有人為了工作而暫時放棄生活另一部分,生活不只是活著,但是活著是生活的基礎,只有生活起來,才算是真正地活著。
掌握好工作和生活的關係,是有利於我們的身心愉悅和成長的。
2樓:驍勇的小螃蟹
我覺得只要你手續齊全,工商登記備案就可以了,不違法愛情是這個世界上最不講道理的東西。
明明你愛他,他卻並不多看你一眼。明明你心裡只塞得下他一個人,可是他心裡卻偏偏裝不下你。
於是,有人歡喜,也有人在暗地裡傷心。
最害怕寂寂的長夜裡,只到那鐘錶“嘀嗒嘀嗒”的走動聲,每一分每一秒,都好像是對你的嘲弄。
愛上一個心裡沒有自己的人,這杯苦酒,沒有人會陪自己嚥下。
你把他看成生命中的光點,努力地朝著那個方向奔跑,到最後發現一切都是白費功夫。
你使勁渾身解數,他卻始終無動於衷。
到後來,你傷痕累累,一敗塗地,他卻不會關心你的傷口會有多痛。
一個不愛你的人,他所有的善和溫暖,都不會給你的。
他把心給了別人,所以你只有尋找那個能給你光和熱的人。
永遠不要以為上帝關閉了你的一扇門,你就再沒有了光明,或許上帝也會很開明,幫你開啟一扇窗戶。
而你未來的人生,有一個更好更值得的人,在陽光下等著你。
這世上,最牢固的永遠都不是愛情,而是你值得別人對你的愛,值得別人把你放在心裡。
失戀的人往往並不懂得,之所以失去,不過是因為並不完全適合。
愛情會讓人慢慢地成長,慢慢地明白,什麼才是自己真正需要的。
終有一天,你會對著過往說,感謝你的離開,才讓我遇到了更好的人。
3樓:匿名使用者
擅自改變土地用途,違法
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
農民可以在自家承包地上建養豬場嗎?
4樓:菲菲大愛
可以。(一)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二)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可以在承包地上建養殖場(養殖業屬於農業),但是前提條件是不能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樓:雪山飛人一品香
依法的話是不容易獲批的,但在實際中特別是農村這完全取決於你與地方官包括村官的“感情”,當然由於豬場可能涉及到對周邊環境的汙染,所以周邊村民的反應程度也是一個重要的參考因素,只要你將這兩方面擺平了其它的一切都是浮雲。
6樓:匿名使用者
土地是國家的,我們只有使用的權利,介意到有關所在轄區、部門,村、居委會申請。各個地方政策不一樣,養豬能得到國家農業部門的有關補貼吧。
7樓:匿名使用者
在村中間建豬場對近鄰家空氣烏驗大太,衛生部門應該到村瞭解一下。
8樓:東北人
要看此承包地原先用途,如果是基本農田肯定不以。
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啊,必須經過相關的審批
在自己承包土地上修建養殖場【沒有報批】,屬於違法建築嗎?
10樓:陽光洗衣
《土地管理法》第14條的規定,農民可以利用承包經營的集體土地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農民在承包的集體土地上從事養殖並不違反法律規定,也沒有改變土地的用於農業生產的基本用途,所以在承包地上從事養殖業經營法律是允許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誰來臨時徵用啊?如果你用合同ok;
外人徵用補償你啊;如果不給難說啦;農村就怕這些破事情;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屬於違法建築的,你應該到當地村,鎮以及畜牧機構辦理養殖手續,那你的養殖場就是合法的了
13樓:陌生的養殖戶
看你的地屬於什麼性質的土地!
14樓:候朔方
自己的土地自己建有土地承包合同違不違法
能在自己的承包地裡建養豬場嗎?需要什麼手續
15樓:佟小小文化人
這要分情況分析。主要看該土地的性質和用途是什麼,如為農用地,則需要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才可以建設,否則就是違法行為。如果該土地本身就是經營性建設用地,則可以建設。
16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到國土部門辦理臨時用地手續。臨時用地一般批1—3年,到期後再到國土部門續批。
17樓:國家人民濰坊
去畜牧單位辦理畜牧種養殖證,還要辦理健康證,我膠南的親親就養豬的。沒錯
十年前我在自己的農村承包土地上建的豬場算違建嗎
18樓:胡茂銘
如果未經批准建設的養殖場,其用地為違法用地,佔用基本農田的,應予拆除。如果不佔用基本農田,可以補辦設施農用地的備案手續。
養殖場建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算違法嗎
後寒 我村這樣的情況幾十家,有人舉報說非法建築,國土局來找說非法,我之前養羊來,後來禁養不養了,之後我又返建了羊棚,準備再養羊。 劉啊呀呀 養殖 不算 但是你蓋居民住房就是違法 花舞輕塵 在本村承辦的荒地上建養殖場不算非法建築。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土地所有權是指土地所...
承包土地可以建房嗎,農村的在承包地上能建房嗎,需要什麼手續和證
不可以,根據 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四條規定 國家實行基本農田保護制度。下列耕地應當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嚴格管理 第七十六條 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
承包的土地可以建房嗎,農村的在承包地上能建房嗎,需要什麼手續和證
吳忠運 承包土地用途是有規定的,要是建房可以,那農民開發住宅賣房子多好,顯然不可以的,那地只能種,而且還不是什麼都可以種,至少你種罌粟就不行吧。 咒 逐 我國 土地承包法 第17條規定 承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 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二 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