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布樂正
一般情況下,取保候審期限即將屆滿,受案機關仍未作出繼續取保候審、變更保證方式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決定的,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受案機關。但你的這種情況明顯與規定不符了,在這種情況下建議你主動聯絡執行機關,再由執行機關書面通知受案機關盡快處理。
《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 取保候審期限即將屆滿,受案機關仍未作出繼續取保候審、變更保證方式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決定的,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受案機關。受案機關應當在原取保候審期限屆滿前作出決定,並通知執行機關和移送案件的機關。
第二十三條原決定機關收到受案機關作出的變更強制措施決定後,應當立即解 除原取保候審,並將《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解除取保候審通知書》送達執行機關,執行機關應當及時書面通知被取保候審人、保證人;受案機關作出繼續取保候審或者變更保證方式決定的,原取保候審自動解除,不再辦理解除手續。
擴充套件資料
取保候審即將到期的,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決定機關,由決定機關作出解除取保候審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並於期限屆滿前書面通知執行機關。
執行機關收到決定機關的《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通知後,應當立即執行,並將執**況及時通知決定機關。
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也沒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審、變更強制措施或者執行刑罰的同時,縣級以上執行機關應當製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通知銀行如數退還保證金
任何強制措施,都會限制或者剝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因此法律規定了強制措施的期限。取保候審作為刑事訴訟的一種強制措施,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2樓:匿名使用者
檢察院不批捕只是因為批准逮捕的證據可能還不充分,不等於就沒事了,如果公安機關取得了確實、充分的證據,一樣可以追究刑事責任,並且,不一定要採取逮捕這一強制措施。還有,經警察一點錢是什麼意思?是行賄還是取保候審的保證金?
3樓:匿名使用者
錢啊 這方面最有用了 別捨不得 這事不能省 拜託 別搶劫單車 丟人 還被抓 搶劫罪性質一樣 你不會搶值錢的嗎?
4樓:仇池浩
一年後不再追訴,但有其他原因的除外,包括新的案件和未發現的舊案件線索的案件當事人除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關於期限的規定:
1、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2、在人民法院二審期間,犯罪嫌疑人羈押期已經超過一審法院所判處的有期徒刑的,也適用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人、近親屬也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5樓:匿名使用者
和警察沒關係了,是檢察院和法院的事了,可能直接起訴
6樓:天津壞蛋
麻煩你下次搶點值錢的行嗎 ,做賊都這麼o(╯□╰)o服了
取保候審後還會判刑嗎,取保候審過後,還會判刑嗎?
判刑還是看案情。如果最終查實清楚是有犯罪事實那麼肯定是要判刑的,至於量刑如何也是要看案情,不過一般能取保也說明案情不是很嚴重,量刑在三年以下還有可能判緩刑的。取保候審只是一種強制措施,在取保候審之後有可能不會判刑,但也有可能會判刑,最終是由法院來決定是否判刑。第一如果在偵查階段,偵查機關沒有充足的證...
取保候審後還會判刑嗎,取保候審還會判刑麼
取保候審後是否還會判刑取決於嫌疑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僅僅是變更了強制措施而已,與是否會判刑並沒有必然的聯絡,如果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然會被判刑。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68條,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 可能...
取保候審後還會判刑嗎
取保候審後是否還會判刑取決於嫌疑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僅僅是變更了強制措施而已,與是否會判刑並沒有必然的聯絡,如果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然會被判刑。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68條,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 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