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方全責,後發現對方車主和當事人不是同一人怎麼辦

時間 2021-09-12 20:31:34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交通事故鑑定對方無責任,車主和當事人不是同一人不影響責任認定。

一、《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在因使用人的過錯引發的交通事故中,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的情況有兩種:

所有人明知借用人沒有駕駛資格或不具備相應的駕駛技能仍然將車出租或者出借給對方。

所有人知道出租或者出借的車輛存在安全隱患。在所有人承擔賠償責的情況下所有人承擔的是過錯範圍內的補充責任而非連帶責任。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司法解釋》對所有人應承擔責任的情況規定為:

(一) 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機動車存在缺陷,且該缺陷是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三)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因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

(四)其它應當認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

2樓:狂人誤事

對方駕駛員跟車主不是同乙個人,並不影響你對事故造成損失的賠付,對於車損,以修復為主,對於人員受傷,你賠付給傷者就是了。

3樓:屺帝

責任判定和駕駛人沒有關係。當然這是他有駕駛證的情況下。

交通事故責任書下來了,我方全責,對方當事人不願意去處理怎麼辦

4樓:匿名使用者

當事人也可以暫時不予處理。

根據規定,對於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在接警後,交警部門會進行必要的調查、勘驗,並作出事故責任認定。

在交警認定事故責任後,對於賠償問題,首先可由交警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或由雙方自行協議,如果雙方調解或協議不成的,則可以通過法院訴訟方式處理。

而如果當事人負事故全部責任的,就應該賠償對方的全部的合理損失。對方如果不及時主張賠償,甚至不願意進行調解或協議的,這是對方對自己的權利的合理行使,當事人也可暫時不予處理,這對當事人也不會產生不利的影響。

如果對方想要賠償,到時自然就會向當事人主張;如果在對方主張權利時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當事人可以依法拒賠。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對方送達後該責任認定書即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如果民事賠償部分協商不成,受害者可以起訴至法院訴訟解決。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 可以等待對方起訴 如果車被保全 可以繳納保證金將車輛先行提出

7樓:匿名使用者

對方當事人不處理你作為賠償一方,回去等待就可以

8樓:匿名使用者

無論對方當事人是否同意處理,你只需要領取事故認定書,到期後直接提車走人

9樓:2014漂泊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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