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怪盜kid的老巢
合法,因為未滿十歲的孩子沒有自控能力。
2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老師來說,老師不是孩子的監護人,老師拆看學生信件是不合法的。但是家長是孩子的監護人,是有權拆看孩子的信件。一旦孩子滿十八歲家長還拆看孩子信件就屬於侵犯孩子的隱私權。
但是就算孩子未成年家長最好也不要在未經孩子的同意下拆看信件。不經孩子同意就拆容易讓孩子覺得父母對他的不尊重,容易引起家庭爭吵,破壞家庭感情。因為每個孩子都有自己的秘密不願讓家長知道,如果家長真的關心孩子,不妨多和孩子溝通溝通,盡量不要讓孩子覺得你不尊重他。
3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未成年人保**:
第三十一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
對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隱匿、毀棄;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法進行檢查,或者對「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代為開拆、查閱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開拆、查閱。
那上寫的是對「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等可以由監護人代開這個十周歲的孩子應該有行為能力吧?!如果是那就是不合法的。
不過建議孩子和家長或老師先好好談談,如果還繼續侵犯,那就可以尋求法律來幫忙了。
他/她有權維權!!!
4樓:助人為樂
lz還不採納樓上的?
老師或父母拆看未滿十周歲的學生或子女的信件,是否合法
5樓:匿名使用者
我不知道合法不合法
但我覺得父母應該尊重自己的子女
至少拆信件要徵求子女的同意
或者不能四自拆開
子女會感覺很受打擊的
6樓:
不合法的哦~
不過中國人對法律的意識沒有國外那麼強烈,所以也就沒有什麼人去追究這些問題的法律責任了,除非你願意做第乙個吃螃蟹的人~到時候肯定很轟動的~
7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合法的,因為未滿十周歲的子女還沒有民事能力
8樓:roger奈
老師是非法的,父母是合法的。因為父母有權拆看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未滿10周歲)的信件,而老師則不行
9樓:法律實務研究
未經他人允許,非法開拆他人信件是違法的,侵犯了收件人的隱私權和通訊自由權。
不論子女年齡多大,只要有自己的主觀意願,不願意他人開拆自己信件的,他人不得隨意開拆,開拆即為違法。
《憲法》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對通訊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
10樓:匿名使用者
是違法,但不犯罪
違法與犯罪是不同概念
11樓:匿名使用者
談不到是否合法,
只能說方式不對而已。
關於老師私拆學生信件的問題
迷濛蒙霧茫茫 肯定違法。視情節輕重而定,如果只是幾封,構成侵犯隱私權,要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如果是很多封,或者是多人次,當然構成侵犯隱私權,但還可能構成侵犯通訊自由罪,可以報案,也可以提起刑事自訴。初二的學生也有隱私權,通訊自由權,教師和學生是平等的,沒有干涉的權利。 不管多大人都應該是有隱私的,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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