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去世了媽媽改嫁了戶口也跟著媽媽遷走了家裡還有一套房子和幾畝地照這樣房子可以轉到我名下嗎

時間 2021-09-18 14:41:05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遺囑,房產的一半屬於父親的遺產,由母親和子女繼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二十六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第三十條 夫妻一方死亡後另一方再婚的,有權處分所繼承的財產,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

2樓:楊慈博納不瀟灑

你媽媽有扶養你的義務,產權、財產的繼承就目前來講,沒有遺囑,所以你不能繼承。除非你媽媽沒有盡到扶養的義務,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對你父親財產的繼承權,如果你媽媽自願轉到你名下那也可以。沒有婚前財產公證,那是你父親和母親的共同財產。

希望能幫到你

戶主是必須持有戶口本嗎?法律上有規定嗎?家庭其他成員有權利使使用者口本嗎

3樓:絕情紅豆福

戶主只是代表戶口本上的一個責任人,戶口本上的其他成員和戶主的權利是一樣的,都有權力使使用者口本的

4樓:笑談人生

戶主與持有戶口本沒關係,法律上沒有規定戶口本非得戶主持有,家庭成員有權使使用者口本

5樓:言午

戶口本上的每個人都有權利使使用者口本

戶口法律疑問

6樓:匿名使用者

明白人一看就知道這其中的道道了。

目前,各地都實行戶口准入制度,沒有深圳的準遷證,是無法將戶口落到深圳的,在開據準遷證前,一般首先向遷入地申請領取準遷證,申領準遷證時要提交遷入人的戶籍證明、家庭關係證明及其他必需的材料,如果張三如實提供,那麼他根本不可能在戶口遷移的時候改大年齡、張四也不可能把戶口和張三落在一起。

很明顯,張三和張四戶口在原籍時就做了手腳,通過某些不正當的途徑,先把自己的年齡改大,再將張四弄成是自己的兒子,然後向深圳方提供了虛假的證明材料。

象這種情況,深圳**是沒有責任的,如果要追究,首先要追究張三虛報戶口的責任,張三和張四的戶口很有可能被遷返或登出(登出後在原籍恢復戶口。),其次要追究張三原籍公安機關的行政責任。為張

三、張四改戶口的民警極有可能被辭退,領導被記過。如此而已。

7樓:秦時月兔八妹

違法,但是違反的是行政法而不是民事法,所以樓主不能作為原告起訴的。事情屬實的話可以向相關部門舉報。

8樓:clapv人

說實話後果很嚴重,如果張三的戶口本上寫著張四是他的兒子,日後張三去世,在沒有其他有效證據的情況下,張四是有權利要求繼承張三的遺產的。這樣會侵害你這個真正繼承人的資格,張三的原籍戶口本如果遺失了的話可以去原戶籍登記機關去補辦,或者開個證明。應該儘快處理。

家庭成員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9樓:特特拉姆咯哦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子女成年後尚未結婚,還屬於這個家庭的成員。這樣說吧,你家的戶口本上是不是還有該子女的名字,有就是一個家庭的成員;反之,則不是。

可以繼續住。《婚姻法》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財產繼承:《繼承法》規定:

第九條【男女平等】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當然,如果父母有遺囑的話,將按照遺囑的內容繼承,但是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10樓:華律網

家庭成員並不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術語。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一個家庭的親屬。

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我國民法關於家庭成員的規定也不明確、完整。如婚姻法沒有對家庭成員的具體含義作出明確規定。

該法第三章“家庭關係”,列舉了夫與妻,父母與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養子女和繼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類家庭關係,但除了這四類家庭關係外,是否還有其他主體之間的關係也屬於家庭關係,婚姻法沒有作出規定。一般來說,家庭成員是和你在同一個戶口本里的人。“家庭”在法律上等同於戶籍,“家庭成員”是指在同一戶籍內永久共同生活,各個成員的經濟收入都作為家庭共同財產的人。

“家庭成員”與“直系血親”、“親屬”並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親關係的人不一定互為家庭成員。

11樓:潘增飛

婚姻法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

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婚姻法第九條規定指出了結婚登記後的家庭歸屬,當事人不做約定就採取預設方式即女方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這條規定最好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換位思考的理解。這可以解決描述的第一個問題。特別注意這裡的家庭指傳宗接代方面的,有時候大小家庭不同情況不提場合分開而論,不考慮戶口所在地。

戶籍方面的家庭不能與之相提並論。另外家庭是實實在在存在的,沒有特殊情況家裡現有的東西全部屬於家庭,第三個問題只能發生在特殊情況中,一般家庭沒有特殊情況。第二個問題可能是家庭內部矛盾,商量處理。

12樓:面無表情

1、子女成年後,法律上父母不在對其有監護權。但是還屬於這個家庭的成員,因為其還有繼承權。

2、假如子女成年未結婚,法律意義父母對其搬出去,沒有明文規定;

3,、根據繼承法,若父母沒有遺囑(口頭或書面)他人情況下,財產為子女繼承。

13樓:我就是我

我國民法關於家庭成員的規定也不明確、完整。如婚姻法沒有對家庭成員的具體含義作出明確規定。該法第三章“家庭關係”,列舉了夫與妻,父母與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養子女和繼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類家庭關係,但除了這四類家庭關係外,是否還有其他主體之間的關係也屬於家庭關係,婚姻法沒有作出規定。

從大眾的通常觀念來看,婚姻法沒有將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岳父母等關係作為家庭成員關係予以規定,似有不足。再如,根據收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孤兒或者生父母無力撫養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親屬、朋友撫養,且這種關係不適用收養關係。如果具有這種事實撫養關係的主體之間,一方對另一方實施虐待行為,對侵害人不以虐待罪處罰,難以被社會所接受,也不符合公平正義理念。

因此,我們認為,這種具有事實撫養關係的主體之間,也應當認定為家庭成員。

戶口本有什麼法律作用?

14樓:聞不倒

【戶口簿】:是指登記住戶人員姓名、籍貫、出生年月日等內容的薄冊。中國的戶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戶人口個人身份、親屬關係、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資訊的基本戶政文書。

【使用】:

一、居民戶口簿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狀況以及家庭成員間相互關係的法律效力,是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籍調查、核對的主要依據。戶口登記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戶籍調查、核對時,戶主或本戶成員應主動交驗居民戶口簿。

二、戶主對居民戶口簿應妥善保管,嚴禁私自塗改、轉讓、出借。如有遺失,須立即報告戶口登記機關。

三、居民戶口簿登記權屬於戶口登記機關,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記載。

四、本戶如有人員增減或者登記事項發生變動,應持居民戶口簿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

五、全戶遷出戶口管轄區的,應向戶口登記機關繳銷居民戶口簿。

戶口簿會有什麼法律效力?

15樓:蠶她爸

戶口簿,是指登記住戶人員姓名、籍貫、出生年月日等內容的薄冊,全面反映住戶人口個人身份、親屬關係、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資訊的基本戶政文書,也算是中國特色的人口管理體系吧,當需要額外證明一個人家庭背景的時候,或者涉及到家庭相關的法律問題的時候,需要用到。

居民戶口簿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狀況以及家庭成員間相互關係的法律效力,是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籍調查、核對的主要依據。

16樓:匿名使用者

戶口本是一種個人資訊的簡單記錄,作為一種證明。

比如戶口上人員的關係【與戶主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等】是否有婚姻-學歷-是否有過遷移等記錄。

一般戶口本只能是證明使用,並不能辦理什麼

17樓:京城李律師

具有戶籍證明的效力。證明個人的性別,民族,年齡,籍貫,住址,以及家庭關係等。

18樓:赬瑜落雁

戶口本合身份證一樣,可以證明你是****人,還有,證明了你和你家人的關係,你家的地址,詳細資料什麼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戶口簿只有辦人口遷移的時候和小孩上戶口時法律最佳。

成年人戶口在親戚名下,從法律角度來說,和原生家庭還有關係嗎?

20樓:

成年人戶口落在親戚名下,並不能完全說明你和原生家庭就脫離了關係。只這一點,從法律角度不會被承認。戶口的遷移,往往會受多種條件的影響而生成。

21樓:冷月的冰焰

成年人戶口在親屬名下,從法律角度來說和原來。家庭當然還有關係了,有血緣關係。

戶口本的作用:是否沒有結婚證也能在法律上證明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

22樓:3d毛

可以,基本上這幾個真件事可以相互證明的,比如結婚證,身份證,都丟失的話,是要出具雙方戶口本可以補辦,非本地戶口要回原籍辦理,或者證明人以及證明人的戶口

23樓:匿名使用者

戶口本上登記有親屬關係,可以起到證明的作用。

關於法律 戶口本的問題

24樓:匿名使用者

一、戶口本上只有兩人的,其中戶主遷出,剩餘一人自動變更為新戶主;

二、如果只有一人的,該人遷出即全戶遷出,原址戶口本會被收回,遷入地公安機關會換髮新址戶口本;

三、該址原有戶籍登記人員全部遷出後,又有人遷入該址的,新遷入人會在該址重新立戶,換髮新戶口本。

25樓:李右丞

如果一個戶口本上只有一個人,那麼這個人當然就是戶主,如果這個人也遷出了這個戶籍地址,那麼這個戶口就登出了,就不存在還有人能夠遷到這個戶頭上面來。

26樓:

戶口簿,是指登記住戶人員姓名、籍貫、出生年月日等內容的薄冊,全面反映住戶人口個人身份、親屬關係、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資訊的基本戶政文書,也算是中國特色的人口管理體系吧,當需要額外證明一個人家庭背景的時候,或者涉及到家庭相關的法律問題的時候,需要用到。

居民戶口簿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狀況以及家庭成員間相互關係的法律效力,是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籍調查、核對的主要依據。

爸爸去世了,媽媽改嫁了,爸爸的土地在國家不收回的情況下應該歸

首先,中國現行的制度是土地公有,在農村實行的集體所有制。你父親死後地應該是被村里收回的。其次,你父親去世,你母親也是你父親的遺產的繼承人,而且她的順序是先於你的。她有權力得到自己應屬於她的那部分。再次,所謂的遺產,就是你父親生產屬於他個人的那部分,才能算是遺產。而其他方面,比如他平時的收入 家庭承包...

爸爸去世了,媽媽帶著12歲的弟弟改嫁了,和繼父領結婚證一年了,繼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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