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極地綠洲與故事
被行政拘留四天都出來了!派出所又打**來叫我去籤乙個什麼字!這樣我會不會還有什麼事啊?可能他們什麼地方忘了讓你簽字了,沒事
2樓:風雨中的北湖
不好說啊!不清楚你犯了什麼事情。不過既然四天拘留過了,就不會再有大事。配合他們吧。
3樓:珍惜擁有的
先去看一下到底是怎麼回事,也許出來的時候忘了簽字。
4樓:惠芷藍
我覺得你的飯的也不算什麼大事兒,拘留是天意,讓你籤籤乙個字可能是籤之後的結案需要乙個前置本,不會有什麼事的。再說如果給你打**,你要是不去的話,這是不是也屬於違法?
5樓:糊塗成的了
有沒有別的事情你自己心裡清楚。但國家治安處罰有乙個原則性規定就是「一事不二罰」。如果你自己沒有其他違法行為就不用擔心了。
6樓:老張侃生活
可能是當初沒有履行手續嗎?
現在讓你去補簽,去吧?
以後不管怎麼奉公守法,改過自新就是好同志。
7樓:木子
我覺得應該沒有什麼事兒,被放出來以後,可能就是拉了乙個簽字的程式。
8樓:粵經典
當然不會有事情的了,
要是又事的話也不會叫你去簽字,
他為什麼要騙你們?所以還是去吧。
9樓:偶凝海
既然出來了,簽字肯定沒有其他事情。
10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沒有什麼事,可能有的材料上面忘了簽字確認。
11樓:雪程雅盼
若要看你因為什麼事被行政拘留啊?行政拘留四是不是有什麼事情?本來這個就很麻煩
12樓:大嫘嫘
沒有問題的但是你既然拘留出來了他只是有乙個字沒有籤沒有什麼大問題放心吧
13樓:士多啤梨的花骨朵
為什麼被行政拘留的,既然出來了,還要去籤什麼字呀,應該不會有什麼事了啊
14樓:周琴
你可以問問派出所籤什麼名,派出所要是不說,你就說不去,是他們放你出來的,你沒有犯法,不要怕他們
15樓:龍之刃者
不會,假如之前你沒犯啥案子,就是去讓你走個程式
16樓:樂雁易
不會有事的,肯定是派出所有檔案沒拿給你簽名!
17樓:原創**夢工廠
是不是有事都應該去,
難道你還敢逃避嗎,
放心一點去吧。
18樓:極目杜鵑紅
後來呢,結果怎麼樣?
19樓:芬蘭堪書院
應該不會 想敲詐你一筆錢 看看你還有沒有油水 哈哈 官字兩張嘴
你好,被行政拘留過15天出來後,最近派出所又給打**是什麼意思?
20樓:娛樂大黃狗
這就是乙個回訪**,對於被拘留人員的乙個回訪,確認執法的規範性,是否有違規的地方。
21樓:我是乙隻皮皮鴨
被拘留15天是什麼原因的?如果派出所拘留你15天沒有正當的說明的話,他可能會打**給你道歉,這個時候你可以趁熱打鐵要求派出所提供賠償,一般的拘留乙個人會發拘留通知函的,上面有派出所,公安局的蓋章再打**給你,你可以你可以回顧一下,你自己被抓進拘留所拘留15天是不是被冤枉的?如果被冤枉的一定不要放個派出所一定要和他打官司糾纏到底,讓他賠錢一天,至少可以可以按照現在的標準,一天至少可以賠錢,四到五百塊15天可以賠錢七八千,而且再加上精神損失費,一天七八百至少可以賠10萬左右,加在一起的話。
22樓:一無一言
被行政和刑事處罰後,派出所給打**是到派出所進行登記管理,直接去就行,不是要再追究責任,就是簡單的進行必要的登記。
23樓:s漠視蒼生
被拘留後肯定受到接下來一段時間的關注,要表現正常,配合檢查直到消除自己的不良影響即可。
24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派出所在做回訪,看你對事情後續的處理有沒有再犯事。
被拘留三天一般會是什麼拘留?11號下午進派出所,時間該怎麼計算?到什麼時候該出來? 10
25樓:最愛只是當時
定好了拘留三天那肯定是行政拘留,沒定好時間的拘留就是刑事拘留
進派出所的時間和開始拘留時間不一樣
時間得從開始拘留時間算起
派出所將人關了24小時後,證據不足,還不放人,之後又通知家人去籤行政拘留書。請問這對嗎?
26樓:匿名使用者
對吸食毒品的可以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拘留罰款處理。派出所沒有錯。
27樓:劉永方律師
如果對行政拘留不服,可以依法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你好,被行政拘留過15天出來後,最近派出所又給打電話是什麼意思
娛樂大黃狗 這就是一個回訪 對於被拘留人員的一個回訪,確認執法的規範性,是否有違規的地方。 我是一隻皮皮鴨 被拘留15天是什麼原因的?如果派出所拘留你15天沒有正當的說明的話,他可能會打 給你道歉,這個時候你可以趁熱打鐵要求派出所提供賠償,一般的拘留一個人會發拘留通知函的,上面有派出所,公安局的蓋章...
我媽因吸毒被拘留,拘留所講15天行政拘留,為什麼15天沒放人,還被公安局帶走了
嶽輝律師 光吸毒的治安拘留 估計可能被認為是販毒,涉嫌刑事犯罪,刑事拘留 樺彩樂張 你母親如果是第一次因吸毒被公安機關抓的話,在對你母親行政拘留處罰之後會辦理社群戒毒三年 如果你母親已經不是第一次因吸毒被公安機關抓住的話,對你母親作出行政拘留處罰之後,還有進行強制戒毒兩年。 刨除販毒 運毒等刑事案件...
朋友被行政拘留了5天,公司要開除他
醉染木葉 公司無權開除他!理由如下 勞動合同法 只規定了三種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即即時解除勞動合同 預告解除勞動合同,以及經濟性裁員,法律依據如下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