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給付彩禮,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或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男方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女方返還彩禮。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法釋[2003]19號)規定: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予以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
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取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2樓:匿名使用者
你看過今日說法嗎?有個案例跟你的一模一樣,離婚男方要彩禮,女方不肯。最後男方走了極端,殺了女方父親,而女方母親本來就癱瘓在床,女方不得不回家照顧母親,兩個人都毀了吧。
所以我建議你,一定要離的話,把彩禮還他吧。離了婚,你可以誰也不欠的重新開始了,開始新的幸福生活,處足夠的時間,嫁個滿意的人!一輩子的幸福喲。
非要為一點物質的東西爭來爭去的沒意思的,浪費了時間和青春!
順利把婚離了重新開始吧,不要在彩禮上爭了,嫁個好男人一切都有了!
離了婚,你遷戶口不需要他的同意的,帶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證去派出所遷!
3樓:匿名使用者
按道理是需要歸還部分的彩禮!具體的雙方商定!如無法達成協議可上訴至法院!我估計拆遷款你是的不到的!畢竟你們結婚時間短啊!法院也不支援的!
4樓:消滅卡路里
講來講去你還是不想給彩禮,賤婢,那是你的錢嗎
女方提出離婚,是否要退還彩禮?
5樓:華律網
符合以下復情況的,制可以bai退回彩禮:(一du)男女雙方還未到當地zhi民政部門辦理結dao婚登記手續的,這種情況下,男女雙方本來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彩禮能要回來;(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還彩禮錢的,必須退還;(三)因一方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對方應當返還,生活困難必須達到無法維持當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離婚彩禮也有不能要回來的情況,主要包括以下這些情況:(一)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生活的。這種情形下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
(二)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的情況,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三)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的,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在婚約存續期間,婚約當事人死亡的情況,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
但是,在死前已經起訴的應予除外。
6樓:趙儀邛宇
這時婆家認為來女方有騙婚傾自向,並且向女方提出返還婚前給付3萬元(向親朋好友借來)的彩禮錢。
分析:贊皇縣法律援助中心律師解釋:雙方確實感情破裂,女方提出離婚,男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協議離婚。
《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錢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當予以支援:(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查實婚前女方以東北習俗向男方索要彩禮3萬元,男方父母為給兒子操辦婚事,向親朋好友借來3萬元,導致了給付人生活困難。所以上述案例符合第三條規定,女方應返還3萬元的彩禮錢。
此案最終以女方退還3萬元彩禮錢而協議離婚。
7樓:碧嶠銀海
你好,下抄面我對你的問題試著一一解答:
1、彩禮錢一般不歸還,這個有司法解釋規定,對於已經結婚來說,除了以下兩種情形之外不用退還禮彩:(1)沒有共同生活過;(2)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
2、對於這個問題,一般是酌情處理,法律對此沒有規定,畢竟婚禮是雙方的,如果婚禮的費用全部由男方支付的話,建議你墊付一部分。
3、彩禮是婚前男方付給你的,所以這部分錢應當被認定為你的個人財產,用彩禮錢買的家電應當被認為是你的個人財產。只有銀行的記錄可能證明效力不夠強,你可以找商家複製發票等。
4、不需要歸還這部分錢,因為這是禮金黃是親朋好友給雙方的祝福,一般認為這是雙方的共同財產,雖然是由你花銷的,但夫妻任何一方都有合理支配共同財產的權利。
5、你的另一張銀行卡婚前的收入是個人財產,婚後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你們之間有關於財產的約定,則按約定。
8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中有規定,這3種情況下,女方必須退還彩禮錢!.h265
9樓:老陳律師
一般不退彩禮的,除了以下兩種情形
1、沒有共同生活過;
2、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才結婚兩個月女方提出離婚要退彩禮男方不
離婚後女方應該歸還彩禮嗎?
11樓:水瓶吐槽大神
我覺得這個要看是結婚多久之後離婚的,這個彩禮錢也不是給女方父母的,結婚後也都是在小兩口的手裡,結婚時間長的可能彩禮錢兩個人都花沒了,拿什麼還給你,結婚幾天就離婚的還要看看是誰的錯呢,要是男方的錯憑什麼還給你彩禮錢啊,要是女方的錯是應該把彩禮錢歸還的。
首先要考慮結婚多久才離婚的
一、結婚十幾年才要離婚,我覺得這種情況就沒必要歸還彩禮錢了。
已經結婚十幾年了,就算有彩禮錢也花沒了,即使沒有花沒,還在女方手裡,那麼這個錢也是屬於女方的了,女人嫁給男人十幾年,給你生孩子照顧老人,已經很辛苦了,離婚後除了孩子還有什麼,給的那點彩禮錢又算什麼,女人的青春是那點彩禮錢能買來的嗎?
特別是因為男方家暴或者是出軌而離婚的,別說彩禮錢不能還給男方,就是財產也是沒有他的,像這樣的家暴和出軌的人就應該淨身出戶。
二、結婚幾天就離婚的,這要分兩方面考慮
◆女方過錯提出離婚,我覺得這種情況是要歸還彩禮錢的
兩個人才結婚幾天就離婚了,女人也沒有為這個家做什麼貢獻,也沒有孩子,幾天就離開了,而且是女方的過錯,還要人家的彩禮錢和騙有什麼區別。
我家有個鄰居就是這樣的(女方家),他家的女兒嫁過去幾天就自己回來了,也不知道具體是什麼原因,好像是女孩自己不太同意,家裡硬給撮合到一起的,結完婚之後這幾天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反正女孩回家後就不回去了,家裡人怎麼勸都不好使,最後離婚了。
他們結婚的時候要了15萬的彩禮錢,2萬元在辦婚禮的時候花掉了,最後只歸還了13萬,男方家也沒再要,可能自認倒霉了。
我家鄰居這是女孩自己要離婚的,是女方的問題,所以離婚後歸還了彩禮錢,這樣對雙方都是公平的。
◆我覺得要是男方的問題,就沒必要退還彩禮錢
女人結過婚之後再也不能像做姑娘的時候了,即使結婚幾天就離婚了,那也叫結婚,以後再要找男朋友是會受影響的,男人二婚覺得沒什麼,可是女人不一樣,以後男朋友可能會覺得女人有什麼問題才離婚的。
所以只要不是女方的問題,離婚後彩禮錢都沒必要歸還,因為對女人的名譽損失太大了,以後要嫁人就很難了。
特別是結婚後男人對女人實行家暴,或者是男方父母對女孩不好,就更不能歸還彩禮錢了,不僅不能歸還彩禮錢,還要找到證據讓男人淨身出戶。犯了錯,就要為自己的過錯付出代價。
12樓:大臉妹妹只會哭
離婚後還有歸還彩禮這種說法麼??為什麼要做的那麼絕哦,買賣不成仁義在啊,怎麼離個婚還要把當初的彩禮都要還了。。
我個人覺得離婚後不存在應不應該歸還彩禮這個說法的,這都是看個人的想法和做法啊,但是我想大部分人都是不會歸還彩禮的。首先,彩禮是當初求婚,要結婚前給的,是當初要娶女方進門給的乙份心意,那時候的心意是真真切切的,而且是為了結婚準備的,後來不管怎樣,雖然要離婚了,但是和當初結婚前的彩禮一點都不衝突,給出去的理財就像潑出去的水了,那還有歸還的道理啊,第二,我覺得這就涉及到一種仁義的問題了,雖然離婚了,但也不用那麼恩斷義絕吧,大不了以後大路朝天各走一邊了,也不用把之前的一分一毫都要回來吧,這豈不是離個婚把以前的好感,最後那點好感都磨滅了麼?
但是還是有一些很奇葩的男方家庭要求退還彩禮的,我覺得這種人估計就是太利益的,把錢看得太重了,碰到這種情況,我覺得女方也不要和這種人一般見識了,彩禮還就還,又不是差這點彩禮錢,只是他們要先撕破臉皮,沒有顏面,那作為女方也沒辦法了,只能慶幸自己離婚的決定是對的,只是想說當初那彩禮也不是女方坑蒙拐騙來的,何必呢?這點彩禮錢都捨不得的男方,真的是讓人「刮目相看」呢。
13樓:匿名使用者
彩禮是男方給予女方的饋贈,多數情況下夫妻二人解除了婚姻關係,女方都不需要歸還彩禮。
14樓:
應歸還。因為農村二三十萬元的彩禮全歸女方父母私有,哪個兩口婚後使用的可能。是全家之血本。
15樓:天堂證據
如果是那種剛結一兩月就離的,肯定要,
16樓:養貓的仙女
我覺得肯定是不應該的呀。都已經結婚啦,那麼彩禮就屬於你們兩個雙方的共同財產,即使是歸還的話也要兩個人同時都有一些。然後根據婚姻的相關規定,申哥你們兩個人的財產,而不是應該只歸一方所有。
如果男方要求你把所有的彩禮都歸還回去那,我覺得你應該去上法院或者是比較公正的地方,然後進行乙個標準的判斷
17樓:民生為本
離婚後女方是否要退回彩禮,還需要看實際的情況是否構成了彩禮返還的條件,如果構成了彩禮返還的條件,可以依法要求退回。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離婚女方要不要歸還男方的彩禮和首飾
18樓:曾祥鋒律師
一般說來,你這種情況無需返還彩禮。但是如果結婚時對方給付的彩禮數額較大,基於公平考慮,需要適當返還。
離婚要求女方返還彩禮的問題,離婚要求女方返還彩禮的問題
成紹軍律師 根據 婚姻法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 二 三 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根據你 所述的情況,你要求...
結婚不到半年離婚,女方要退彩禮錢嗎
法律實務研究 1 已經辦理結婚登記的,離婚後,彩禮款一般不需要返還。2 但是,如果因為男方給付彩禮,造成男方生活困難的。離婚後,男方有權要求返還。3 另外,如果雙方結婚時間較短,沒有實際同居生活的。離婚後,男方也有權要求返還。最高法院關於婚姻法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
結婚月要離婚,我作為女方怎麼退還彩禮
法定的退還彩禮的條件有 1 只是訂婚的彩禮,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彩禮必須退還 2 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還彩禮錢的,必須退還 3 因一方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對方應當返還,生活困難必須達到無法維持當地最低的生活水平。一 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生活的。這種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