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訴離婚,我們分居兩年多了,現在我卡里有3萬元的存款,都是我自己打工賺的,如果離婚會分給他一半嗎

時間 2021-10-14 21:48:40

1樓:匿名使用者

會的,你可以通過買保險的方式把這些錢做理財,來規避分你的個人財產!

2樓:世把

可能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

3樓:緘默讀書頻道

無語,你不會把3萬轉移哈,放到你家人那裡,說花的了。

4樓:李律說法

你好!單純從這3萬元的性質來說是夫妻共同 ,離婚時應予分割;但若堅持要離婚可以盡早轉移,到時你不承認,他又無證據證明的情況下法院無據分割。

但作為法律的公平正義價值看,若你們之前夫妻感情尚可,他也不是遊手好閒、無事生非之徒,那麼應當遵守誠信原則,沒必要轉移,該分的就分,他無其他財產的話法院會考慮是你個人取得,可給你多分一部分。

5樓:水底的塵

把錢給你爸媽就分不到了

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因此,如果夫妻未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進行約定,則存款為婚後取得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7樓:秋日不常在

資詢一下法律相關人員,也許他能給你好的回答

8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你不要告訴她啊

我想起訴離婚,一定要分居兩年才行嗎

9樓:解答困惑助理

你好,你想起訴離婚,只要能確定夫妻感情破裂,不需要分居兩年就能起訴的。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所謂「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以夫妻名義了,則構成重婚。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所謂「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另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九條規定:夫妻雙方因是否生育發生糾紛,致使感情確已破裂,一方請求離婚的,人民法院經調解無效,應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第(五)項的規定處理。

10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一方不願離婚,或雙方無法達成離婚協議,可以由主張離婚一一方到法院起訴離婚。

只要主張離婚一方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在法院調解無效前提下,法院會判決准予離婚。

不一定非要兩位當事人分居兩年。

《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圌婚的,准予離圌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圌關申請離圌婚。婚姻登記機圌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圌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圌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圌民法圌院提出離圌婚訴圌訟。

人圌民法圌院審理離圌婚案圌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圌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圌婚:

(一)重婚或有配圌偶者與他人同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圌力或虐圌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圌博等惡圌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圌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圌婚訴圌訟的,應准予離圌婚。

11樓:宿遷馮

想起訴就去起訴嘛 夫妻感情破裂 如法院判決不准予離婚 接到判決書後半年再起訴一次即可

12樓:無敵手機小白

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起訴時對方依然不同意離婚,法院半年內根本不可能予以解除婚姻關係,而分居二年以上,法院可視為夫妻感情破裂,允許解除婚姻關係

我身邊就發生過類似的案件,第一起訴,對方到場,而不同意離婚,半年後法院傳票無法送達,原因是當事人下落不明,且時間不足以報人口失蹤,所以拖了二年才離婚的

13樓:樂觀的靚哥哥

想起訴離婚,不一定要分居兩年才行。因感情不合分居兩年只是其中的乙個條件,還有其他條件,比如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這;家庭暴力等。

《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14樓:主角光環

好像是的,可以先諮詢下律師

起訴離婚是不是要先分居兩年才可以起訴

正商觀察者 首先,根據 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第四款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法院可以判決雙方離婚。但是,當事人要清楚,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為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一個依據。但是,這個時間需要法院的確認。也就是說,法律保護公民的離婚自由權,想離婚的一方隨時都有權利單方面進行起訴,不要刻意製造分...

我們夫妻已經分居兩年多了,他現在在監獄服刑,孩子也一直由我帶著,我現在想起訴離婚,不知道我們這種情

寒豆小姐 可以,也可以同對方協商一下,同意的話,直接到民政局辦理就行了。協商不成,再走法律程式。這樣,也減輕點心理負擔,對雙方都有益! 小助首領的品牌知識店 離婚是可以判決的。但是法院會多次調解。如果這個時候,你們離婚了,對於他的改造非常不利。未來也會給你帶來很多麻煩。所以還是建議,能過就等著他過日...

分居兩年,女方要離婚,到法院起訴,這兩年來是否還要有證據證明分居兩年了?沒有證據而且還是事實確實

深圳張勇律師 1,女方若提出分居了,應提供分居的證據。這種分居要明確是因為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工作 生活 學習等原因。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2 如果是訴訟離婚,一方可以單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非戶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若無大的爭議,則適用簡易程式,一般在3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