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又到了每日答題的時候了 完全沒有任何過錯 道德上也沒有 被陌生人給侵犯了的女孩本就該報警 讓壞人繩之以法 千萬不能縱容 最好讓他得到制裁 一點都不值得同情 完全沒錯 那女孩是受害人 全球只要有法制的地方 都會知道 這女孩根本沒錯 不管怎樣 那女孩千萬不要放在心上認為自己也有什麼責任 是那個人不知道控制自己的理智 那個人本就是該受罰 強制他人本就有罪 更何況已經傷人 影響了她往後的人生 更該嚴懲 加油 希望幫我傳達那女孩要堅強 她能趕快走出來 恢復自己的心情
2樓:在翠平湖寫歌的諸葛瑾
被陌生人**,肯定過錯不在於自己,犯罪的是那個陌生人。攤上這種事情,不是女孩子願意的,不能說女孩子道德上有過錯。如果有人用這種眼光去這個女孩,說這個女孩的過錯,那是不應該的。
不管是誰,都不能歧視這種女孩。如果歧視這個女孩,那麼就是這個人,道德上有問題。
3樓:熱浪人間
被害人(女生)報警沒有過錯,也不有悖道德,維護自身權益沒有錯。
但是,由於很多國人受封建思想影響,總是認為女生被**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是一種恥辱,這種事情不應該讓別人知道。可是,女生還要報警,主動把事情公之於眾,這是女生不知廉恥。
4樓:青絲三千煩惱多
沒有啊,肯定是**的人有錯,你報警是對的,避免更多的人受到傷害,無論哪方面都沒有錯誤,不要在意別人的眼光,要堅強。
5樓:貝斯特法律
沒有過錯,是罪犯有過錯
如果乙個普通女生遭遇裁員跟被陌生人強x然後報警,是不是一輩子完了?還好我沒遭遇。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乙個普通女生遭遇裁員坑,被陌生人**,然後報警,我覺得應該不會吧,只要自己好好珍惜自己過去的就讓它過去
7樓:s銆亃he鈾
那有什麼啊!如bai果內心強大,沒du有什麼是過不去的。被zhi人**又不dao是你的錯。
回公司裁員也很正常。不要把一答切都歸結在自己身上。振作起來,明天的太陽️照常公升起。努力做好你自己就好了。相信一切美好都在路上。
8樓:好這一口
這個遭遇確實比較慘,既失業又失身啊。
9樓:晨暉
如果乙個普通的女人遭到裁員,被陌生人強行報警,我覺得應該警察應該查個是非曲直的
10樓:fvs之驕子
我覺得反正這樣一種事情對任何乙個女孩子來說都是一種災難,但人生還不至於就此完了,人生的路還長的很,以後的幸福生活還長著呢
11樓:ok就可
如果乙個普通女生遭遇裁員,跟被陌生人**,然後報警是不是一輩子完了?我覺得這並不是完了,有點誇大其詞了,人的一生很漫長,會遇到挫折,會議很順利的
12樓:暖憶江南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想法呀?但是如果發生這樣的事情肯定會很不幸的,應該同情人家呀。
13樓:木yzy易
裁員就裁員唄,接著找工作,現在就沒有太穩定的工作。被強x由又不是她的錯,換個地方接著生活唄。怎麼就上公升到一輩子完了?一輩子長著呢。當然需要這女士自己先看得開。
14樓:幸福美滿
對於這樣的女生,我肯定非常的感到心痛,但是也不是說就完了,要樂觀面對
15樓:匿名使用者
被**不是她的錯,在目前受傳通思想的原因是會有一定影響,但絕對不是一輩子完了。
16樓:農民莫高窟
會造成非常大的心裡傷害,還有別人的歧視,
17樓:匿名使用者
要說最好是不要有這樣的想法,現實才是最重要的。
18樓:我是小太陽
其實只要自己能走出那段陰影面對生活 生活還是很美好的 但是很少有人能真正走出來吧 所以可能真的完了 畢竟心裡的陰影不是那麼好消失的
家暴可以報警嗎?會有什麼懲罰
19樓:華律網
家庭暴力對受害人來說可謂是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可以報警處理此問題,以減輕自己受到傷害的程度。受害人應根據受傷情況,由公安機關或居委會、所在單位出具證明到鑑定部門作傷情鑑定報告,需醫治的,應到醫治機構就診並儲存好單據。實施「家庭暴力」,根據情節和後果,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致人輕傷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或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行政處罰。無過錯方有請求的,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虐待是指故意折磨、摧殘家庭成員,使其在肉體上或精神上蒙受損害,虐待可表現為積極的、作為的形式,也可表現為消極的、不作為的形式。
如打罵、恐嚇、限制人身自由、不予衣食、患病不予**等。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三條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對正在實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20樓:巧公尺樂
家暴可以報警。
「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對正在實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受害人應根據受傷情況,由公安機關或居委會、所在單位出具證明到鑑定部門作傷情鑑定報告,需醫治的,應到醫治機構就診並儲存好單據。
實施「家庭暴力」,根據情節和後果,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致人輕傷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或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行政處罰。無過錯方有請求的,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虐待是指故意折磨、摧殘家庭成員,使其在肉體上或精神上蒙受損害,虐待可表現為積極的、作為的形式,也可表現為消極的、不作為的形式。如打罵、恐嚇、限制人身自由、不予衣食、患病不予**等。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構成虐待,根據情節和後果作不同的處罰:《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的規定,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告訴的才處理);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行為不構成犯罪的可由公安機關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處罰;無過錯方有權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21樓:匿名使用者
家暴可以報警的。有什麼懲罰要看家暴的嚴重程度。如果嚴重的家暴,把人打成輕傷以上,也是構成犯罪的,如果經常性的家暴,情節惡劣的會構成虐待罪的。
虐待罪(刑法第260條),是指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凍餓、限制自由、**人格、不給治病或者強迫作過度勞動等方法,從肉體上和精神上進行摧殘**,情節惡劣的行為。
22樓:啊釗老師
為什麼我這邊家暴,報警沒有一點用,警察過來也就是說兩句就沒事了,長期性家暴,怎麼處理?男的打女的
23樓:匿名使用者
報警和去醫院,只是為你身上的傷痕做個證明。以後如果你準備要離婚,這些是家庭暴力的證據。簡單來說,就是你成為弱勢方的證據。
除非他打死你,不然老實說,警察是屬於不舉報不跟進滴。你被打殘了你不報警,警察就不會幫你。除非你掛了,警察會抓你老公入獄。不過你如果掛了,你覺得,是你想要的結果麼?
還有,懲罰?你希望他有什麼樣的懲罰?入獄?還是罰款?你開玩笑啊。
我和你說,他會動手打你一次,就必然會有第二次。與其忍讓,不如抵抗。
你自己好好想想吧。女人天生是讓男人疼的,不是讓男人打的。
24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報警,家長會被拘留甚至坐牢
25樓:儒雅的師說
為什麼還有很多飽受家暴的 人存在
女孩子如果遭遇強X反抗中打死對方,然後報警並打120搶救,女孩會被判刑嗎 為何
打死了還救個屁啊。你沒聽說過正當防衛嗎?這個需要專職刑事案件的律師來解決,必竟牽扯到好多方面的法律條文。正當防衛的界限問題,是否屬於防為過當等等。會,洛陽有個女孩就因此被判刑了。這個不會被判刑具體問問法律援助律師 這屬於正當防衛,不會判刑,會考察現廠實際情況判定的。總不能沒反應任期擺布吧 這個應該要...
你有被陌生人坑的經歷嗎,在QQ上被陌生人坑了,我想把他QQ毀了,省得再害人,希望大家幫忙?
有。以前火車站有人找我求助,當時他對我說沒錢回家了,需要七十多元錢回家。讓我給他現金。我當時感覺有點懷疑,但是呢,沒有事情誰會這樣子去問別人要錢呢。然後我邊相信邊猶豫,一邊行動著,從兜裡找到了錢,給了他八十元錢,不用找。然後他還說,給我說你的手機號啊,然後我回去之後還給你。之後,他也沒有換,因為我 ...
你有哪些被陌生人做的一件小事感動的經歷?
我有過被陌生人做的一件小事感動的經歷,就是陌生人在我過馬路時,提醒我有車,救了我一命。我覺得應該是當我在沒有零錢坐公交的時候會有人幫我出一塊錢的零錢,我覺得這是讓我非常感動的一件事情。去陌生的城市,自己心情本來不好,天很陰,沒有零錢坐公交,乙個哥哥很貼心的陪我等車給我零錢。有很多不經意的小事就會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