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蕭秋水
很多人期望的工作就是「錢多活少離家近」,而離職也無非是「錢少事多地位低」,雖然很多人離職的時候,離職原因中註明的原因,大多是家庭原因、個人發展原因等,但是真正的理由大家都心知肚明。
那麼一般什麼情況下,可以考慮離職了呢?
一、沒辦法生存。
此條去除剛入職與創業,有些單位在入職初期給的薪資可能剛好僅僅夠生存,也有的創業公司會提供食宿,但是卻沒薪水,這兩類特殊情況不包含。此處指的是,隨著物價的**,但是你的工資卻一直不見漲,已經沒辦法滿足最基本的生存的時候,那麼可以考慮換工作了,生存是第一步。但是要思考清楚,為什麼自己的工資一直不漲,是自己的原因還是公司的原因。
二、學不到東西。
在這份工作中,你已經學習不到任何技能,哪怕是為人處世的道理,那麼你可以考慮換工作了。不要相信任何金飯碗、鐵飯碗,可能眼下你獲得不少收入,但是時代在改變,如果沒有拿得出手的吃飯本領,只怕丟了這碗飯,下一碗飯就不知道該在哪了。
三、價值觀與企業文化不符合。
這一點是比較致命的,當企業的文化與自身的價值觀不符的時候,強迫自己接納或者忍受,都是對身心靈的一種折磨,久而久之反而會滿腔積怨,無處發洩,讓自己的工作狀態越來越差。
四、沒有發展空間。
在自己的能力沒有問題的情況下,工作多年仍舊沒有提公升機會,甚至公司壓根沒有提供可以公升遷的崗位空間,那麼這個時候就該考慮是否要換工作了。當所在的平台與資源,已經無法給你更多成長空間的時候,一定要正視自己情況,而不是停留在原地。
2樓:
什麼情況下離職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
3樓:法言法語網
什麼情況下可以解散公司
4樓:張金洋職場課
八種情況表明你該辭職了。第一,這份工作總是讓你生病;第二、工作後自身創造力下降;第
三、工作重組與你無關;第四,屢次和公升遷擦肩而過;第五,不能再學到新的技能;第
六、付出與回報不成正比;第
七、公司在不斷的萎縮;第
八、公司價值觀與你不再合拍。
5樓:滄海半杯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
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6樓:山野柴胡
【勞動者 即時 解除合同】《勞動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一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什麼情況下可以打,什麼情況下可以打110 5
生活美 生活中只有這7件事才可撥110,其他的都不該110受理和管轄 1 刑事案件 2 治安案 事 件 3 危及人身 財產安全或者社會治安秩序的 件 4 自然災害 治安災害事故 火災 交通事故 5 其他需要公安機關緊急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6 危及公共或群眾安全迫切需要處置的緊急求助 7 公安...
什麼情況下,公司可以申請破產,什麼情況下企業可以申請破產,什麼情況下不能破產
周律師說 企業法人破產與否,關鍵要看是否滿足法律規定的破產條件。按法律規定 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第七...
什麼情況下可以變更勞動合同?什麼情況下勞動合同終止
一 變更 1 由合同性質和內容決定當事人一方可變更合同。有的合同是為當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設立的 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條款是專為當事人一方利益約定的。由於在一般情況下,當事人可以放棄自己應得的利益,因此,對於這些合同,如果當事人一方在訂立合同後根據客觀情況的變化,不再需要合同為其帶來利益,則可以變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