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出租怎麼就收不回來了

時間 2021-10-22 08:09:13

1樓:冰雨夢悠悠老師

在無錫市世茂國際廣場買了一套房的王女士,在將房子租給惠先生的第二年回到無錫,想著回家看看房子怎麼樣了,卻發現,自己原先三室一廳寬敞的房子竟被分隔出大大小小七個房間,這讓王女士十分惱怒。

房主2年未回,房子竟成群租房

早在2023年10月,王女士就將無錫市世茂國際廣場的一套131.7平方米的房屋租給了惠先生。“我當初在合同中明確規定不得改結構、不得轉租,沒想到這次回來,他(惠先生)居然把我三室一廳的房子硬生生隔出7個房間,分別租出去給別人住

”身在上海的王女士在**中告訴記者。

為了解情況,記者與世茂物業管理****負責人曹先生聯絡後,一同來到王女士所說的群租房內進行核實。此時,房屋大門虛掩,玄關處,一輛電動車正充著電,房內光線昏暗,原先應是客廳的地方,被隔成兩個房間;本應是陽臺、廚房的地方也被改為居住用房。唯有衛生間的位置與功用沒有改變。

各個房間的門緊閉著,記者一一敲門無人應答。

“房子租給了惠先生,他們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只要不敲承重牆,裡面怎麼裝修我們都沒辦法去管。據我所知,僅16號一棟樓,就有5套房子用做群租房,這是普遍現象。只要他們程式合法,我們也沒有辦法去管。

就連中高檔小區也都有類似的情況。”曹先生無奈地告訴記者。

租房合同顯蹊蹺,雙方回答不一致

合同中明明寫明瞭“不得改結構、不得轉租”,這房子怎麼就變成群租屋了呢?帶著這個疑問,現代快報記者**聯絡了二房東惠先生,“合同裡雖然有這個條款,但是,在後期商量之後,把這兩個條件劃去了,她(王女士)還寫了備註,可以更改結構並轉租,她還簽了字的。而且住在房子裡的都是我家親戚,還有我女兒公司的員工,我就是幫他們解決住房問題而已。

”惠先生在**中告訴記者。

王女士拿出一張樑溪區通江派出所出具的《暫住人員登記資訊》,“這是10月22日我要求派出所幫我做的備案,這裡面就有7個人,但是那天和我聊天的一對姐妹就不在其中。她們工作時間是在晚上,我猜她們就沒去做備案。這麼多人住在一個房子裡,隨意拖動水電很容易出問題,而且住在裡面的人身份不明,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

”王女士將一張民事訴狀傳送給記者後說,“其實我沒有別的要求,我們的合同簽了8年,現在我想把房子拿回來,就算付違約金也無所謂,但現在他(惠先生)不同意還房,所以我通過法院向他提出了訴訟,要求他把房子恢復原狀後還給我,並且賠償2000元。”

對此,惠先生態度十分強硬,“這套房子我花了十幾萬元的裝修費,是她(王女士)違約在先,除非她把裝修費還給我,否則我是不會把房子交出來的。她想告我,我也願意和她走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房東自己的房子結果還收不回來了,法律能給王女士一個說法嗎?

現在真的是亂來的比守法的還厲害,希望嚴厲打擊這樣的違法事件,給大家一個和諧的環境。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到時候訴訟解決。房子所有權是你的,租賃合同不能對抗,只要到期了,或者對方違約的,你都是有權要求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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