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約是否有效,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適用那些法律?

時間 2021-12-26 00:47:17

1樓:高密聖亞

該合同無效!

依據:建設部《房屋租賃辦法》之規定,租賃雙方簽訂租賃合同後必須到當地房屋租賃登記機關辦理登記,不辦理的不受法律保護,您簽訂的租賃合同因而無效!您可依次為法定依據維權!

2樓:隔壁的多多拉

顯然是騙你 不過 我不建議你去起訴 很麻煩 他收你多少押金?

最多損失押金 但打官司 請律師 可不止這個錢 最後夠扯皮的 一切以合同為準 他說反應你真實意思 你說沒有反映

那麼合同有什麼用呢?只能夠說你們經驗不足 上當了但 換句話說 在北京的話 租乙個月 基本沒有人肯租給你的所以 你現在最好趕快找到下家 讓別人接著租 最現實 也解決問題北京房子很好租的 你發個帖子 不收中介費 很多人願意租的

3樓:胡家潤律師

1,馬上抄表。並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返還押金,把表單作為證據,算好應付價金和剩餘抵押金。要求返還這部分。

2,合同有效,你不能主張合同無效,真實意思表示可以推定你真實,因為你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而你沒法舉證對方欺詐。(沒證據證明對方騙你了,法院會推定你應當知道,除非你當初錄音筆錄音了)

3,公司無權要求你為他們找到下家,

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適用那些法律?

4樓:螞蟻掌上觀

房屋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的,其有效性不受影響。我國城市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屬於管理性規定,並非效力性強制性規定,不能作為房屋租賃合同的生效條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  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房屋租賃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5樓:問天無名

簽訂租賃合同了麼?如果有合同文字雙方就合同內容並無異議愜意具名簽訂合同且雙方無明顯欺詐、明顯矢公平行為,那麼合同成立且不可撤銷。依據此房屋租賃合同是有充足依據的

6樓:漢威

1、租賃合同沒有備案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合同合法有效。

2、合同中對提前解除合同須承擔違約責任有約定的,可以要求承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7樓:匿名使用者

1、租房合同是有效的

2、房屋出租應當到房屋管理部門登記備案,並辦理繳納房屋租賃稅,從法律上而言,如果沒有約定,應當由出租方繳納(等於說你存在偷稅行為)

3、你自己衡量下怎麼維護權益才合適

8樓:社會歷史心理學

對方的說法顯然是站不住腳的。

租房合同是諾成性的合同,只要雙方達成合意,簽字即生效(除約定一定時間生效的)。

房屋租賃合同無須備案,對方拒不繳納租金,可以向法院主張權利,提起訴訟。

9樓:張啟律師

合同有效,可以訴訟解決。

10樓:悠草晚晴

可以的 關於這種法律有明確規定

如何判斷租賃合同是否有效,如何判斷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

當房屋的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之後,可以從以下4個方面審查這個房屋租賃合同是否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1 合同的主體即房屋的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民事行為能力,出租人是否為出租房的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權人等。2 房屋的本身根據我國相關法律 法規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是不得出租的 未依法取...

房屋租賃問題,房屋租賃問題

取暖費熱力公司是按全款收取 租房常見問題 100 所謂的押二付一是為了防止你住時間到了,為交清水電費或者房租就偷跑了,只要你沒欠費是可以退到的,當然了有些比較賴皮的房東可能會找藉口不退,那你就住夠那些費用再搬了。 這個只要雙方認可就合理 租房未到期一般不會退押金 不過房東願意退也可以 傾蓋如故 大城...

房屋租賃糾紛,房屋租賃 糾紛

你如果不接受房東要求漲租金是可以終止租賃合同的。你現在一時找不到押金的收據,可以給房東寫一張收款的收條給房東,房東會將押金給你的,為這點小事不需要上法院打官司。你的糾紛其實就是 問題你不滿意而已,如果房東執意要加房租,你可以終止合同。至於押金的問題,這個只是證據方面的問題,你們房屋租賃合同裡應該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