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小小魚唄
把籤回來的合同(蓋有公章的那種)用手機拍照拍下來,這是勞動關係取證。
還有給你發的工資的銀行卡,你去打個流水,問下銀行誰給你發的工資,是工作單位還是個人,如果是工作單位那就好辦了。這個證據加上業務合同那就形成完整的證據鏈了。
致於被剋扣工資,那可以通過錄音取證。
你要跟老闆鬥,取證最重要,上了檯面講究證據。你的情況你可以打12348法律援助**問下。
2樓:朝陽生活技巧
不能違法,也不能太相信法律,法律不一定就能幫你,你和老闆是不平等的,老闆耍賴,吃虧的一定是你,動點心計,以毒攻毒,看能否少吃點虧,你要想繼續幹就吃虧算了。
3樓:檸檬月彎彎
再找他談一下月薪,錄音取證。然後向勞動部門舉報。大不了不幹了。
乙個私企人事經理告私企老闆沒和他簽訂勞動合同,他自己有沒有問題
4樓:西府王子
1、他在知法犯法,故意瀆職:用人單位無需支付雙倍工資。人事經理作為一類特殊群體,其對勞動法律、法規的熟悉程度遠遠高於一般的員工,也深悉《勞動合同法》對於如果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將對單位苛以什麼樣的不利後果,因此,即使公司未主動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其本人也應當提出與公司簽訂;而且這類人是勞動合同簽訂事項的負責人,不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顯然是其本人在主觀上存在著較大的過錯,其本人應當承擔其個人過錯產生的不利後果,而非歸責於公司。
按照這樣的邏輯,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其雙倍工資。
2、如果人事經理要求過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負責人拒絕履行用人單位的義務,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那麼人事經理盡到了自己的告知義務,在這樣的情況下,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的,理應支援。他如果有證據證明通過自己多次溝通,老闆仍堅持不簽訂,那只有公司負責了,像這個情況一般不會出現,除非人事經理沒有完全履行自己的職責。
私營企業老闆跟員工沒有籤勞動合同,老闆拖欠員工幾個月工資不發該怎麼辦?
5樓:
私營企業老闆跟員工沒有籤勞動合同,老闆拖欠員工幾個月工資不發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勞動監察部門在查處後會要求老闆支付工資並給予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委員會的辦公位址一般在勞動局。
勞動仲裁最難的是舉證,因此你應該注意收集證據,證明你在該單位工作過,比如胸牌、工資條、工作服、你簽過字的公司檔案等等,當然也可以採用非常手段收集證據,例如**錄音等。
如果證據收集到了,你可以申請到的賠償有:
1.拖欠你的工資。
2.因拖欠你工資需支付的所欠工資25%的賠償金。
3.非法解除勞動關係的賠償金。工作一年支付兩個月,不滿半年支付乙個月,不滿一年支付兩個月。
4.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
5.未繳納的社保。
關鍵是收集證據,勞動糾紛證據是難點
7樓:踐諾
能證明工作關係事實的情況就等同於合同實施,可要求給予工資補償,不予發放工資您去工商和勞保部門舉報投訴,這樣的老闆也肯定有違法違規之處,逮到他的小辮子您就有了談判的資本了,別輕易拿出來。保護好自己是前提,其他的辦法很多,別擔心。以後找工作就要注意了。
在私企工作未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工傷,《十級》該如何賠償?
8樓:華律網
未簽訂勞動合同工傷賠償的標準是否跟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工傷的賠償標準一樣呢?未簽訂勞動合同工傷怎樣賠償呢?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出現工傷的,受傷職工仍可以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要求工傷待遇。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的,則應由用人單位承擔或賠償全部的工傷待遇。如果用人單位與職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並不影響勞動關係的成立,也就是說雙方存在事實的勞動關係,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傷的,仍屬於工傷,可以要求工傷待遇。在處理工傷時,應該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認定工傷並**終結後再申請傷殘鑑定,之後再根據鑑定的傷殘等級等情況確定具體的工傷賠償金額。
對於賠償金額,如果與用人單位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六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9樓:匿名使用者
1.既然你說十級工傷,這樣來說,你應該通過了工傷認定並進行了勞動能力鑑定吧!
2.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3.工傷賠償:
(1)如果繼續在單位工作,不辭職的話,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0級工傷為7個月本人工資。
(2)如果選擇辭職不幹了的話,在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同時,還可以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的金額有你們當地制定,地區不同,賠償額度也不同,你可以撥打12333諮詢一下你們當地勞動部門。
4.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你們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追問或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10樓:匿名使用者
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賠償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停工留薪、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按所在省、市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賠償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11樓:
原、被告之間雖未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但若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員工在工作期間發生工傷事故公司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12樓:匿名使用者
問問超級qq使用者簡訊提問功能上線!已解決問題 收藏 **到qq空間 急求,五級六級傷殘鑑定的標準和賠償數目?但勞動者已與私企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私企應承擔《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條規定的「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
1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明確,你因工是否與企業解除了勞動合同,如果解除勞動合同了,獲得的賠償專案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間待遇、住院伙食補助費、工傷醫療費、生活護理費、**費及後續**費。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醫療補助金三項湖南省為19個月本人工資。
停工留薪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具體期限要看就診記錄、出院證明及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的時間來確定,一般不超過12個月。
伙食補助費要看你所在地區的具體規定
生活護理費要先確定護理期限、等級,一般要以你所在地區的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按護理等級比例來計算。
其他的一般據實計算
如果私企老闆沒有買社保及沒有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14樓:韓飛律師
私企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因為未繳納社保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等。
1、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當然,沒有證據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只是有敗訴的風險;從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或營業執照影印件(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立案後,**,然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
3、如果請專業人士指點,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5樓:匿名使用者
找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即可
在私人企業上了乙個月的班,沒有簽合同,提前乙個星期辭職,老闆要扣我半個月工資!這個合理麼?要求要提
16樓:若水暗香
這個乙個月其實可以解釋成使用期,總之會有很多的其他說法。按規定是不允許的,但是很多私企是不按規章的行事的,沒有必要浪費時間,努力去找下份工作比較好
17樓:還是武哥
當然不合理,不簽合同他已經違法了,找到你上班一月的證據直接去勞動局,不簽合同是公司違規,你無須提前辭職可以隨時離職,不能扣你錢。
18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的
但是這種事也不好辦,只能說和老闆好好商量下了,我們合同規定試用期是三天前提出就可以離職,試用期過後是提前乙個月。
19樓:會飛的
這是老闆說了算,你認栽吧
20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提前乙個星期辭職,老闆要扣其半個月工資是不合理的,用人單位的行為屬於一種無故剋扣其工資的行為,對於用人單位無故剋扣其工資的行為,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被剋扣的工資。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如果在學校找不到朋友怎麼辦,如果在學校沒有朋友,怎麼辦
當你孤單時,你要想這孤單不是永恆的。你什麼時候放下,什麼時候就沒有煩惱。時間總會過去的,讓時間流走你的煩惱吧!不要太在意一些人太在乎一些事,順其自然以最佳心態面對,因為這世界就是這麼不公平,往往在最在乎的事物面前我們最沒有價值。要快樂,要開朗,要堅韌,要坦然,要慷慨,要寬容,要有平常心。永遠對生活充...
女人如果在四十歲之後離婚,還有沒有必要再婚
夏晨情感分析 婚姻裡,最怕的是什麼?乙個45歲的女人告訴我,是兩個人在一起過了多年以後,突然一下推翻了曾經的所有,變得懷疑起來。懷疑這麼多年以來,自己在婚姻裡的付出是不是就像乙個笑話?她以為自己是在守護幸福,沒想到不過是自以為是而已。她的老公,在兩個人結婚20年以後,殘忍地告訴她 這麼多年以來,我就...
如果在正常情況下工作突然被辭退,沒有籤勞動合同會怎麼樣
不會怎樣,因為如今企業就是欺負員工的 小語十七 首先應該蒐集整理工資流水 考勤記錄等相關證據證明你和用人單位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然後用人單位沒有法定理由辭退你的,屬於違法解除勞動關係,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相關賠償。勞動爭議案件屬於法律援助範疇,如果你經濟困難,可以撥打12348法律服務 向法援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