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過錯方離婚訴訟,請律師大概多少錢

時間 2022-01-13 19:10:09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離婚律師的費用是不固定的,當事人可以跟律師協商處理,各個地方的收費標準都不是統一的,甚至每個律師的收費標準都不相同。

委託律師律師費的數額一般根據涉及財產分割的數額,是否涉及孩子撫養的問題有一定的關係。

僅以河北省為例,一般不涉及財產糾紛和子女撫養的離婚案件,收費標準為兩千,如果涉及財產分割,根據財產分割的數額確定律師費用,十萬以下的按照百分之五收取,五十萬以下的百分之四,一百萬以下的按照百分之三,一千萬以下的百分之二收取。

2樓:拓夫律師事務所

你好,目前,各地律師接手離婚案件收費不一。經濟不發達地區的律師收費起價一般五百元到一千元;經濟發達地區,如北京、上海、廣州等大城市,律師收費相對高一些。如,在上海,有的律師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乙個離婚案件;有的律師起價卻能達到一萬。

根據案件爭議標的額的不同,律師收費也有差異。目前律師收費一般有兩種:

第一,在**時,會先以乙個數為起點,若所涉及的財產超過了一定份額,那會加收一定的費用。。

比如,某律師的收費標準是五千元起價。也就是說,不論案件爭議金額再小,甚至沒有爭議共同財產,起價的收費額就是五千。如果爭議財產超過了五十萬元,超出部分還要加收一定比例。

這個百分比有的律師是1%,有的律師是2%。還有的律師是根據不等的爭議額再超額累進,這裡不再詳述。總之,是家裡財產越多,律師收費的**可能就會越高。

第二,風險**:交適當的基本金額,再明確乙個贏回財產金額的**。

交一定的基本費用,再確定乙個打回財產數額的收費額度這種案件一般適用於爭議焦點在於財產分割的案件,這種案件一般難度在於共同財產的取證或執行。

律師事務所的收費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耗費時長、事件的難易程度、事件所需律師的人數和能力、當地的經濟水平和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律師要風險和責任、律師的信譽和工作能力、案件所需的其他支出。

至於請哪個律師**,找哪家律師事務所,要看律所的背景、律師的工作經驗、業務水平,這需要由當事人與律師接觸後自己感覺,再藉以其他資訊自己確定。

過錯方起訴離婚會賠無過錯方多少錢

3樓:華律網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第三,實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根據相關因素的影響程度不同,以及對另一方造成的危害不同。

法院才能做出判決。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4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時的過錯賠償涉及對多種損害的賠償。因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導致離婚的,主要涉及對精神損害的賠償。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會涉及人身傷害賠償。

因此,法院會根據損害情節和損害程度、後果,過錯方經濟收入來確定。這個可以協商調解,也可法院判決。

離婚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是多少

5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龍某(男)與紀某(女)相識,一年後結婚。後來,龍某與本村女青年鄭天亮關係密切,經常在一起吃飯、看電影,繼而發生兩性關係致鄭天亮懷孕。龍某怕姦情暴露,偽稱他和鄭天亮是未婚夫妻,帶鄭天亮去醫院做了人工流產。

龍某和鄭天亮相約,與妻子離婚後雙方結婚。於是,龍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與紀某離婚。法院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對鄭天亮破壞他人家庭的行為和龍某違反一夫一妻制度原則與他人通姦的行為,進行了嚴肅批評教育,同時法院向龍某和鄭天亮所在單位的領導提出司法建議,要求對他們二人的違法行為進行批評教育,斷絕往來,改正錯誤,同時調解龍某和紀某和好。

但龍某與第三者暗中繼續往來,始終堅持離婚,並和鄭天亮公開同居。紀某認為在這種情況下,與龍某繼續生活,不會有真正的幸福,同意與龍某離婚,並要求龍某進行損害賠償。

問題:紀某這樣做,有法律依據嗎?

答:這樣的案例如果發生在新修訂的《婚姻法》生效之後,則紀某在離婚分割財產時,不僅可以根據照顧女方、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適當多分,而且還可以根據新婚姻法請求龍某損害賠償。

新婚姻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後,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3)實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這是新婚姻法增加的內容,是針對離婚時無過錯方有權提出損害賠償的具體規定。據有關部門統計,在離婚案件中25%起因於家庭暴力、婚外戀、通姦、姘居、重婚等,這種導致婚姻破裂的趨勢有增無減。婚姻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因一方的過錯導致婚姻破裂,對他方造成物質上的和精神上的損害。

因此,受害方有權提出損害賠償之訴,惟其如此,才能體現當代婚姻家庭法的公平原則和保護弱者原則。從現實來看,如果法律對此不作出規定,會導致離婚的成本過小,受害人的利益就無法得到保障,這裡的賠償是補償性的而不是懲罰性的。

6樓:北京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相比之前的《婚姻法》,《民法典》新增了第五項兜底條款。

無過錯方在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7樓:華律網

《婚姻法》及其相關規定中說明,過錯方在分割財產時要對另一方進行賠償,而在分割財產的時候也要求也照顧無過錯方。我國《婚姻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要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因此,如果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一方過錯而離婚,夫妻共同財產應平均分割,並不存在過錯方應少分或不分的規定,但無過錯方可以向過錯方要求損害賠償,當然了,一方自願放棄夫妻共同財產的份額,法律也並不禁止和干涉。

8樓:

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

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裡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

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效能和經濟價值。

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四、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

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係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9樓:

1、**可以作為證據,但建議先協議離婚,實在不成的再出示,這樣對雙方的隱私保護和名譽都有好處。

2、對女方父母的借款,盡量爭取書面證據,如不能,則製作錄音資料。否則法院很難認定借款事實。

3、房子即婚後存款屬共同財產,如果雙方沒有約定所有權比例,則本著照顧婦女、無過錯方和孩子等原則進行分配。

4、還是如果沒有成年,一般是根據有利於孩子成長原則確定撫養權。如經濟實力、生活習慣等,孩子超過10歲的,應徵求孩子的意見。

10樓:楊文戰律師

1、借款的事,有證據按借款追女方父母,無證據對方又不認,就慘了。

2、房子是共同財產,原則上平均分配,適當照顧女方、無過錯方、帶小孩子的一方。

3、以有利孩子成長為原則確定撫養權。

婚姻中,有過錯方提出離婚,無過錯方堅決不離,法院會如何判

漫丹亦 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堅決不離婚,說明感情還有恢復的可能,說明感情還沒破裂,這種情況下,第一次起訴,法院不會判決離婚.第一次離婚判決生效半年後,如果再次起訴離婚,有可能判決離. 感情破裂,法院會判離婚的,不過男方要給錢女方至於孩子麼 法院是根據誰有能力撫養好這孩子來判斷的,當然,如果其中有一方...

如果離婚了無過錯方可以要求賠償多少錢

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在婚姻關係中因夫妻一方的過錯導致婚姻關係破裂給對方造成損失時,無過錯方在離婚時有權請求過錯方對其進行賠償。婚姻法 第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 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 遺棄家庭成員的。從以上規定可以...

求解 在離婚訴訟案中,關於「過錯方」的認定。

你陳述的情況如果屬實。那麼不會對你的財產分割造成影響。也不會因此產生你對你太太的損害賠償結果。下面我從實務角度給你分析一下 首先,可以確定你們的婚姻關係還沒有依法解除。你們起訴離婚的理由是感情破裂,不是對配偶權的侵犯。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原告雖然是你,但是你太太如果有證據證明你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