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只說一點
婚前財產公證在現今社會中不奇怪,也不能說感情出了什麼問題但明確約定離婚給100萬,很奇怪了。
因為婚後財產的多少,現在還是未知數,這麼早就寫出來,你還是和他溝通一下吧,
2樓:匿名使用者
說明他比較有超前意識,或者說他的家人在要求他這樣做,或者你或者你的家庭給他有這種要求的暗示!
不過要是你真愛他,也無所謂! 因為他如果是乙個能力很強的人,婚後財產就是你們兩人的了,說不定遠遠超過100萬!
另外,你是愛他,還是愛他的錢,如果是前者,就無所謂了,如果是後者,你可以不結婚啊,或者說200萬,300萬!
3樓:匿名使用者
大家不要誤會人家的意思了,樓主看重的不是錢的問題,而是一種婚姻態度問題。我的看法如下:
一.如果你愛他,還是調整一下心理去適應,只要你心理不留下陰影就行了二.你更加要樹立自愛自立的信念,只有這樣才不會成為婚姻的奴隸三.
時代不同了,各人觀念也不同,他提出公證不等於不愛你,所以婚姻幸福與否關鍵還是看雙方婚後的經營。
四.你也不妨開玩笑地提出:
鑑於生活的現實性,婚後女方對家庭投入的勞動和心血應以計價方式核算,具體計價按附表:
1。生孩子10000元
2.做飯每天20元
3.洗衣服每次20元
4.對方生病照顧每天30元
5.。。。。。。
4樓:
不好意思我對這方面沒什麼概念,100萬很少麼???
5樓:匿名使用者
自己想清楚,女怕嫁錯郎
另一半要求做婚前財產公證,你會怎麼辦?
6樓:山水有喵嗚
我會接受,因為法律是公正的。隨著社會發展和法律意識的增強,對婚前財產進行公正,會越來越普遍。
婚前財產從法律上本來也是受到保護——《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雙方就婚前財產進行約定會進一步明確,先理清楚,未必不是好事。
首先,婚前財產約定不等於以後以後有糾紛。對雙方各自財產進行明確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不是只針對一方的。
其次,萬一發生糾紛時,可幫助當事人在段時間內解決。婚前財產約定,在短期內會避免夫妻之間的財產紛爭之擾。事先有了婚前財產約定,所以短期內婚姻發生裂變時,即可按照約定內容,明晰分配,避免麻煩,從而也會避免一些因財產分配問題引起的其他不必要爭端。
當然事情都具有兩面性,也可能會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不公平。比如雙方經濟實力懸殊較大,男方實力更為雄厚,在結婚前進行了財產約定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而十幾年後,雙方有了子女,但尚未成年,在這時發生婚變,男方拋棄了女方和孩子,那麼她和孩子的處境將會十分艱難。
同時,夫妻間不僅可以就婚前的財產進行約定,也可以就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進行約定,籤協議的時間,都可在婚前進行。
《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7樓:下雪的憧憬
要是我是你男朋友,你提出公證那就去公證,反正也沒想過要離婚,也沒想過離婚了要多分你的財產,也沒想過佔你便宜,大丈夫頂天立地,為了點女人的嫁妝磨磨唧唧有啥意思,兩人相愛,你也不是吝嗇鬼,有啥擔心的。
8樓:在滕王閣感受冬日的蒲桃
我會同意做婚前財產公證。我認為這只是一種保護我們雙方婚前財產的一種方式。
9樓:潘增飛
這不影響以後成為家庭的,原則上主子在**,這些東西在**
10樓:毛毛絲絲毛毛斯
那就跟他一起去做唄,既然他覺得這樣才會比較有安全感,那就陪他去吧,有可能是他不想讓你們兩個人有太多的金錢糾葛。
11樓:玄硯先生
我覺得在當今社會另一半要求做婚前財產公證是非常正常的一種行為,如果是我的話,那麼我會積極配合他,並且這是一種對我們雙方財產的保護。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想我應該會同意做婚前財產公證吧。其實婚前財產公證是對雙方都好的乙個協議,避免了以後如果離婚時的爭吵。
13樓:匿名使用者
我會同意做婚前財產公證,這是對雙方財產的一種保障,並不會代表對方不信任你。
14樓:你說那些歷史
我會欣然同意,並且積極配合另一半。首先,我選擇這段婚姻,不是因為錢財,而是這個人。我從沒有指望,通過結婚而暴富。其次,財產公證可以減少以後的矛盾和糾紛,是一件很好的事。
15樓:小豬愛吃雞蛋餅
既然有這個需求就滿足。畢竟一段感情最重要的就是信任,倒不是說就考慮以後離婚的結果,只是這樣能夠更好地了解對方。
16樓:會
那當然是接受了,既然都提出來了,就公公正正的做就好了,將來這種情況會更加普遍的。
17樓:蘇瑾年
你男朋友主要是怕你跑了,就老老實實去公正吧!換了是我,我也會這麼做的,畢竟現在的女的太玄了。這個很正常。
領結婚證前,男友要做婚前財產公證,應該怎麼辦?
18樓:
這位小姐,你的煩惱我很理解。
對於婚前財產公證,這個在西方的資本主義國家的主流意識形態裡,理所當然,但是在中國人的傳統思想裡,和傳統思想裡確實為大多數人雖然能理解,但是不能接受,其實想通了來也不是那麼困難。
你也說了你男朋友曾經有個幾個女朋友,但是他卻被拋棄了,他對愛情可能有些後怕,他愛你應屬無疑,但是是那是存在有間隙的愛,因為他不敢完全的相信愛情,之所以要與你做婚前財產公證只是他在內心裡對自己的一種保護,加入你們分手了他也好放手得乾脆。
既然你們是相愛的,他就由他耍一下性子吧,將來慢慢的感動他,讓他真切的感受到你對他的愛,不然你現在放手也是你不願的。也是不好的
祝你們幸福
19樓:餅乾翊苗
經濟獨立 很不錯的
如果因為這樣就懷疑感情 有些勉強
但是人各有志
如果你認為這是件傷感情的事情 那麼應該和他好好談談聽聽彼此的看法確定彼此的想法 溝通是很重要的
20樓:憂鬱的平果
你們相處多長時間了啊,有足夠的了解嗎,他值得你付出的話,答案是肯定的話,就不計較太多了,也許他也怕你會離開他吧,互相體量些吧
21樓:曾經最美
其實是可以理解的,這並不傷你們彼此的感謝情,現在做婚前公證比較流行哦,也是很現實的一種做法!這樣對大家都有保障,如果你們的愛情是堅實的,那麼這就等於一張沒用的白紙,但同時也在保護著彼此!不必為此介意哦!
22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是女的,我倒覺得無所謂,這樣也好,大家分清楚婚前的各自的財產,萬一以後發生不幸要離婚也沒那麼麻煩
23樓:菩提樹下葉
肯定有問題的,女人必須為自己爭取,不要怕什麼,遇到這樣的男人,不必怕
婚前財產公證怎麼辦?
24樓:土流集團
婚前財產公證是指夫妻或者是未婚夫妻對雙方婚前的個人財產或者是婚後共同財產的界定。也就是說,婚前財產公證是指公證機構依法對夫妻(未婚夫妻)雙方就各自婚前財產和債務的範圍和權利歸屬問題所達成的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婚前財產公證有兩種形式,一是未婚夫妻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婚前財產公證;一是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達成協議,辦理婚前財產公證。
辦理步驟:
第一步,當事人要準備好以下幾種婚前財產材料:①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的未婚證明(證明由申請人單位人事部門或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②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③經協商一致達成的協議書。
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
第二步,準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婚前財產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委託他人**或是乙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25樓:趣然之家
去當地公證處,會告訴你需要什麼。
26樓:15076719575冤
到當地公證處去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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