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使徒執行官
關於接到法院傳票不去的問題,有2種後果:
一、拘傳
拘傳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況下強制被告到庭的一種強制措施。它針對的是必須到庭的被告。比如訴訟標的為贍養、撫育、扶養的案件中,原被告之間具有一定親屬關係,適宜調解,如果被告不到庭就不利於案件調解進行和合理解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109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規定表明,只有對必須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適用拘傳。
所以你有可能被法院拘傳。 在程式上,被拘傳被告必須是通過了兩次傳票的傳喚,也就是說,在採取拘傳之前,法院必須發兩次傳票。正當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的事由或事實使被告無法預見和難以自行克服困難,只有沒有這些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才可以拘傳。
對被拘傳人的調查找問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調查找問後不得限制被拘傳人的人身自由。 在本轄區以外採取拘傳措施時,應當將被拘傳人拘傳到當地法院,當地法院應予以協助。
二、缺席判決
這是在你不做任何辯護的情況下作出的判決,結果可想而知。對於傳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傳喚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達,一定期限後,就視為收到。
綜上,為了當事人的合法利益,律師建議當事人在接到法院傳票時及時應訴,以維護自己的正當權利。
2樓:四哥有法說
收到傳票可以不去。後果:1、法院可能會缺席判決,當事人失去訴訟權力。2、有些訴訟,法院還會拘傳到庭。
3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是維護你自己權益,還是承擔應付的責任,都建議你認真對待,去處理好。
收到法院傳票不去會怎樣
4樓:科技情報咖
被告收到法院傳票如果不去參加法院**,法院會自動判決缺席。如果法院認為被告需要到席,那麼法院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拘傳。
根據我國《中華人名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一百條規定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第一百四十三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缺席判決適用於下列情況: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訴處理,被告提出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缺席判決制度
2.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4.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貸案件中,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係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
缺席判決與對席判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於缺席判決,人民法院同樣應當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式,向缺席的一方當事人宣告判決及送達判決書,並保障當事人的上訴權利的充分行使。
5樓:特特拉姆咯哦
1、如果原告收到法院的傳票不去**,法院會按自動撤訴處理;
如果被告收到法院的傳票不去**,法院會缺席判決。
2、**,是法院在完成審判前的準備工作之後,在法院或其他適宜場所設定的法庭,對案件進行審理的乙個過程。
原、被告必須在**時把證據向法庭出示,由對方當事人進行質證,法院根據雙方當事人提交的證據,來認定案件事實,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收到傳票不去**,喪失了舉證的機會,喪失了對對方證據質證的權利,喪失了陳述自己觀點、理由的機會。
除極少數特殊案件當事人必須到庭外,法院不會對被告不到庭作出處罰。
3、缺席判決制度是我國一項重要的民事訴訟制度。
缺席判決,就是**審理時,只有一方當事人到庭,人民法院僅就到庭的一方當事人進行詢問、核對證據、聽取意見,在審查核實未到庭一方當事人提出的起訴狀或答辯狀和證據後,依法作出的判決。
缺席判決是相對於對席判決而言的。
缺席判決與對席判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缺席判決制度對於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提高結案率,保證訴訟的順利進行,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4、《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
擴充套件資料:
在法院領取傳票等檔案要注意:
1、程式上的工作應配合。
有人接到法院傳票就開始鬧情緒,「原告起訴沒道理、說的都是假話,你們法院為什麼受理?」甚至有因此拒絕領取傳票、拒絕**的。
法院受理原告起訴,不代表認可原告所說事實和訴求,是非對錯得審了再說。在這個階段沒必要折騰,回來準備證據是正事!如果因為拒絕配合,導致沒參加訴訟,喪失抗辯權,可能會產生不利後果。
所以,建議配合法官積極領取傳票,並核對後簽字確認領取到相關檔案。
2、**時間不合適,可以商量調整。
法官首次通知領取傳票,有時不定**時間,也有直接確定**時間並發放**傳票的。
被告一方可能需要準備證據、組織材料,如果法院定的**時間比較短,覺得緊張,可以同法官協商調整。至少按《民訴法》規定,被告在領取傳票後,有15天的答辯期,首次**時間至少可以爭取在15天後。
3、送達位址確認書的位址一定要準確
法院通常會在領取傳票或首次**時要當事人填寫「送達位址確認書」,這是乙份相當重要的檔案!將來法院傳送傳票、判決等檔案,可能會按該位址按快遞送達,如果提供的位址不對,導致檔案無法送達,法院可視為已經送達。因為位址錯誤而錯過**、上訴的機會可能會導致有理沒地方說!
4、如有「舉證通知書」,應注意按通知上的時間舉證。
關於舉證,通常是可以**時當庭舉證,還可以要求下次**再舉證。但是如果法院向你出具了「舉證通知書」,那麼就應該在法院限制的期限內舉證。
這 很 重 要 !曾有人收到「舉證通知書」卻根本沒注意這份檔案,導致在限定期限內未舉證,而喪失舉證權,最終敗訴的。
6樓:劉建明律師
回答您好,您這邊詳細地說明一下情況,我幫您分析呢
您這邊是什麼案件呢
提問我有乙個網貸,分期樂,一直沒有還,但是現在收到乙個資訊說是法院傳票
回答嗯嗯
您這邊是已經收到具體的**通知了是嗎,如果是的話,目前您最好還是先試著主動聯絡一下看對方能否再次協商的。
如果是您之前已經是嘗試過和對方多次溝通,但一直沒有辦法雙方達成一致,並且現在法院這邊已經通知**了的話。那目前的解決方法就只有是等到**的時候,您去應訴了。
但您這邊也先不用太著急,因為這個是屬於民事糾紛的,法院在**前也會說詢問一下雙方是否能進行訴前調解的。雖然您之前沒有私下和對方協商成功,但這次畢竟是有法院的參與,還是有一定的可能能夠協商成功的。法院這邊的調解員在可能的前提下也會是盡量從中斡旋,給到雙方乙個都比較合適的方案的。
不過我這邊也還有乙個建議要給您,就是要防止協商不成的情況,就是如果訴前調解對方還是很強硬的話,您這邊最好的先看看能否找到當時的貸款合同或是材料或是聊天記錄,這樣至少您是可以有乙個辯駁的參考依據的。
第一百三十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您這邊如果覺得這個借款的金額或者利息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您還是去**吧
提問如果不到會怎樣
回答不到的話就對方說多少利息就多少利息了
提問這個會不會坐牢
回答不會哦,但是可能被納入黑名單,您的財產會被凍結
提問那如果這邊,我現在沒有這個能力還會怎樣
回答因為您這邊確實是有因為貸款不還導致被起訴並且還敗訴的情況,通常最直接的影響就是您會被要求償還貸款本息以及因此產生的其他費用,另外可能還有訴訟費等等(這主要看合同上的約定)。
如果在法院判決後您這邊還不還款的話,對方是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的,如果您這邊也沒有其他的財產可以被法院執行到的話,是會上徵信黑名單的。
所以您這邊如果是有餘力的話還是盡快還款,或是盡量和對方去協商還款安排比較好。
提問那個黑名單,如果以後還了會消掉嗎
必須要本人出庭嗎,可以**不
回答會消掉的,但是不履行債務的話會計算利息哦
可以**額
更多21條
7樓:乜靈波緱熙
收到法院傳票不去參加庭審的,需要承擔不舉證不應訴的後果,同時缺席判決。
如果是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九條
拒不到庭和拘傳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第一百四十四條
缺席審判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擴充套件資料
傳票的送達方式
1、直接送達,又稱交付送達,是指人民法院派專人將訴訟文書直接交付給受送達人簽收的送達方式。直接送達是送達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說凡是能夠直接送達的,就應當直接送達,以防止拖延訴訟,保證訴訟程式的順利進行。
2、留置送達,是指受送達人無理拒收訴訟文書時,送達人依法將訴訟文書放置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並產生送達的法律效力的送達方式。
3、委託送達,是指負責審理該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時,依法委託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委託送達與直接送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郵寄送達,是指人民法院將所送達的文書通過郵局並用**信寄給受送達人的方式。實表明,法院採用郵寄送達通常是受送達人住地離法院路途較遠,直接送達有困難時所採用的一種送達方式。
5、轉交送達,是指人民法院將訴訟文書送交受送達人所在單位代收,然後轉交給受送達人的送達方式。轉交送達有三種情況:
(1)受送人是軍人,通過其所在部隊團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轉交;
(2)受送達人被監禁的,通過其所在監所和勞動改造單位轉交;
(3)受送達人正在被勞動教養的,通過其勞動教養單位轉交。代為轉交的機關、單位收到訴訟文書後,必須立即交受送達人簽收,並以其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時間為送達日期。
6、公告送達。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欄、受送達人原住所地張貼公告,也可以在報紙上刊登公告,採用公告送達必須是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時,才能使用。公告送達產生的法律效力與其他送達方式送達效力是相同的。
如果法院傳票不能親自送到被告手裡,可以通過上述的其他方式送達。
收到法院傳票後該怎麼辦,收到法院傳票怎麼辦?
辨別傳票真偽 1 謹防語音 通知傳票 因為法院打來 通知 領取傳票從頭到尾都是人工的 2 凡自稱是法院的來電 要求提供銀行賬戶 密碼等個人資訊的 小心!都是 收到傳票後,要先確認是不是自己的傳票?如果不是,不用搭理。如果是,必須及時聯絡律師或者法官,進行閱卷,了解自己被起訴的理由,並準備應訴材料。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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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跨 張先生來電 譚律師解答 首先,接到法院的傳票不必緊張。因為這些只不過是法院給當事人出具的出庭預先通知以及法院特定程式及訴訟開始時發出的書面通知。我們不應該拒絕。更何況,附隨傳票而來的一般還有起訴書,舉證通知書。這些文書在我們的訴訟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它告訴我們對方的訴訟請求是什麼,訴訟請求的理...
商標侵權收到法院傳票怎麼辦,法院傳票說我所賣商品商標侵權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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