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愛冭難
不是說不可以傷
你要有本事你也可以抓啊
要是抓小偷的過程中打到了他沒什麼
可你朋友那不算啊
難道小偷偷了東西
你朋友還扔了錘子
這要是給砸死了
難道就白死了?
2樓:匿名使用者
關鍵問題是他沒有給當事人造成傷害。
群眾是沒有權利去抓小偷的。
能夠抓壞人的只有警察。
法律賦予了每個人生存的權利
壞人也要生存
並且生存的不見得特別不好
3樓:就是挑逗你
小偷也是人,如果有關係,可能罰點錢就好了!但是既然一審都已經出來了!看來是沒有關係了!只有多送錢吧!保佑你朋友,關鍵小偷的罪不重
有吸毒前科盜車賊偷車,群眾追趕他,偷車賊反過來追打群眾,而群眾自衛致其重傷怎麼處理
4樓:咚咚將
群眾是有責任的!首先你們是群眾對乙個人,構不成正當防衛,其次處理方法不對。看法院怎麼處理吧。
有偷車賊偷車,被車主當場抓到,然後被車主和他的朋友打成重傷。打人者要不要負法律責任?
5樓:匿名使用者
如偷車的人僅僅是盜竊,沒有以暴力相威脅,車主這種行為顯然是違法的,需要承擔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
如無疑問,請好評。
6樓:匿名使用者
警察來了會說:打殘好了,別打死!過街老鼠還想找賠償?
教我怎麼對付偷車賊?
7樓:手機使用者
你可以故意不鎖 就在車旁遠遠看著 多叫幾個弟兄 好抓他
也別送局子 直接當街打 把手指砸斷
還不負啥責任
8樓:雙映穎
我認為一樓那位的方法還是太暴力,而且也不合法,很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所以我認為你可以故意不鎖車門,在車旁遠遠看著,多叫幾個人,一起抓賊,但是抓到後馬上交給警察就行了,最好別對小偷動粗,萬一惹上官司就不划算了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故意不鎖 就在車旁遠遠看著 多叫幾個弟兄 好抓他
10樓:陸梓軒
放心,沒人偷你的破自行車
11樓:b票車手
你奶奶多大歲數啦,還是別騎自行車了.
12樓:棟涵瑤
遠遠盯著也行,你還可以偷偷的接上電,能電倒但不能電死人的那種。過兩次他就不敢了。
13樓:
走走路好啊,鍛鍊身體啊
14樓:
你先買輛車把自行車放車裡,再買個車庫把車放車庫裡。
象這種情況,偷車賊該是怎麼處理的,我應該怎麼樣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15樓:萬寶
這個問題分兩個方面,一是警察所說的無法管人,這就是乙個社會問題了,我們需要制定相應法律和執行這些法律所需要的設施條件,讓這些吞東西、生愛滋病的小偷都能被關進去。二,至於說小偷不承認什麼的,壞人當然是會狡辯的,這就要警察的專業能力去偵查收集證據,來確認小偷的違法犯罪事實了。
16樓:反偷聯盟
抓住他趕緊打,打殘他手腳後讓他捏一下鐵棍,你就說是正當防衛。
他們可以利用法律逃避懲罰,我們也可以利用法律來懲罰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