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公證的問題,關於夫妻財產公證的問題

時間 2022-03-13 08:55:19

1樓:快心人間

1、如果有證據證明哪些是你再婚前取得的財產:這部分不公證也是你的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他無權分,沒必要再去花一筆公證費,你只需要保留好那些財產取得時的發票或合同或產權證等能夠證明財產取得時間是在再婚前的證據就行。

2、如果你是想把再婚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你自己取得的財產公證為你的個人財產,這有些麻煩:

(1)如果你們之間有有關於再婚後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書面約定:即使不去做公證,你再婚後取得的財產就是你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他無權要求分割。

(2)如果你們之間沒有這樣的約定:你再婚後取得的財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你想公證為你的個人財產,就必須得到他的同意:沒有他的同意,公證處是不會為你公證的。

(3)其實,如果他同意將你們再婚後你取得的財產作為你的個人財產:你不必去公證,只與他寫下書面協議,約定你們再婚後你所得的所有財產都歸你所有,就行了。

3、「只是希望做個財產公證. 想知道到底要怎麼做?? 具體的步驟? 需要審核些什麼東西??」:

(1)如果你是將你再婚前的財產公證為個人財產:只要你自己到公證處去申請公證就可以,審核你的身份證明、你的財產權利證明等。

(2)如果是將再婚後的財產公證為你的個人財產:必須有你和他約定婚後財產歸各自所有的協議、或是他一起去並宣告哪些財產歸你個人所有才行,要審核的就是你和他的協議、兩人的身份證明、財產權利證書等。

2樓:以案例說法

從你提供的情況來看,房屋屬於你們夫妻共有,但如果你沒有證據證明共同出資購買的話,婚前的出資應屬於你老公所有。婚後的還款屬於夫妻共有。房屋公升值部分按比例確定。

要想將房屋歸你一人所有,唯一的辦法是與你老公約定房屋所有權歸你,在你老公不同意的情況下,無法達到目的。

需要提醒你的是,如果你是用婚後取得的工資或經營收入還貸,該部分收入是夫妻共同財產,非你個人財產。

「難題是,房子是婚前買的,名字是他的名字」,這不是關鍵所在。

3樓:

廣東胡律師:

婚後還貸部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前共同的首付屬於個人財產,你們不是離婚財產分割的話,讓你丈夫把房產證改成你的名字,並公證協議此房屬於你的個人財產,不作為財產分割。

4樓:匿名使用者

通俗的說:假如離婚,婚前財產可以分彼此,婚後財產就是共有財產,就算他在家不幹活也是一樣. 如果夫妻關係好的話,沒必要做財產公證,如果有離婚的打算,只能通過協商,只有你老公同意才能將做到.

5樓:匿名使用者

你也別這樣呀 最多也就是新增你的名字 變為兩人共有的財產

6樓:問法網劉律師

為了夫妻生活共同出資購買的房屋,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婚後雖然是完全以你的工資來還房貸,但是仍然屬於夫妻共同的財產。登記人的姓名只是對外公示的作用,對於你們雙方之間,仍然是夫妻共有的關係。如果你們沒有離婚,可以通過協議的方式,只要對方同意,可以約定房屋的所有權歸你所有,並且到房產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7樓:匿名使用者

寧拆十座廟,不破一樁婚~

關於夫妻財產公證的問題

8樓:惡毒白

1對於沒有取得的財產是不能約定的。對於他人的財產的約定也是無效的2因為房產還沒有拆遷,並且拆遷後在取得房產前,你們都不是新房產的產權人,所以不能約定房產的權利。對於你父母的房產,在你父母去世前,父母是房產的產權人, 該房產與你們無關,所以你們不能約定。

3對於父母去世後你的繼承權,是可期待權利,但在取得是不能約定分割的。所以該部分的約定也無效。而父母去世後,只要你繼承下來,就是你們的夫妻共有財產,所以你們只能在取得後在約定。

4現在我國大陸沒有遺產稅,遺產的繼承只有一筆公證費5其實你上述的協議根本不符合法律的規定,你要做的就是收集你配偶過錯導致婚姻破裂的證據,這些一般都可以通過公證的方式保全下來,以後如果婚姻破裂進行財產分割,你可以根據這些證據主張多分財產並要求對方賠償

9樓:金星百合

這個房子是你父母的,房子拆不拆遷你們夫妻都沒有任何的財產份額在裡面,談什麼離婚分割呢?

10樓:厚正初

這個協議無效的,法律規定,關於感情背叛方面對財產的約定不受法律保護!

你父母還建在嗎?建在的話房子就還寫在他們名下,或者去公證處寫個遺囑將房子留給你一人。如果他們不在了,房子是你繼承來的,就是你們的共同財產,你無權不給人家。

但你說要留後路,後路就是你要注意收集他背叛你的證據,如果將來萬一離婚,這些證據能讓他少分或不分財產!

11樓:a萬水千山

想法不對

公正的是結婚前的

關於夫妻婚後財產公證的問題!急!!!

12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有證據證明哪些是你再婚前取得的財產:這部分不公證也是你的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他無權分,沒必要再去花一筆公證費,你只需要保留好那些財產取得時的發票或合同或產權證等能夠證明財產取得時間是在再婚前的證據就行。

2、如果你是想把再婚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你自己取得的財產公證為你的個人財產,這有些麻煩:

(1)如果你們之間有有關於再婚後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書面約定:即使不去做公證,你再婚後取得的財產就是你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他無權要求分割。

(2)如果你們之間沒有這樣的約定:你再婚後取得的財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你想公證為你的個人財產,就必須得到他的同意:沒有他的同意,公證處是不會為你公證的。

(3)其實,如果他同意將你們再婚後你取得的財產作為你的個人財產:你不必去公證,只與他寫下書面協議,約定你們再婚後你所得的所有財產都歸你所有,就行了。

3、「只是希望做個財產公證. 想知道到底要怎麼做?? 具體的步驟? 需要審核些什麼東西??」:

(1)如果你是將你再婚前的財產公證為個人財產:只要你自己到公證處去申請公證就可以,審核你的身份證明、你的財產權利證明等。

(2)如果是將再婚後的財產公證為你的個人財產:必須有你和他約定婚後財產歸各自所有的協議、或是他一起去並宣告哪些財產歸你個人所有才行,要審核的就是你和他的協議、兩人的身份證明、財產權利證書等。

13樓:源武仉浩瀚

除非你提出離婚,並出具證據證明你老公欠債都因為他賭搏所欠下的,那麼你可以不用承擔那些債務。如果你不離婚,只要你老公不悔改,繼續財搏繼續欠債,最後還是要你們共同承擔這些債務的。

14樓:安之曲

我知道你在想什麼。準備男方虧了女方不要負責吧?很遺憾~不能~。。。。。。。。。。。。。。。。。。。。。。。。。。。。。。

你們可以約定某樣物品離婚後歸某方所有(比如房子)但是這樣公證,,,很遺憾。。不行。。

還有什麼問題。。留訊息找我問吧

15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達成合議,簽訂協議後,去公證處公證

婚後還能進行財產公證嗎?

16樓:sky神經加白痴

根據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根據這個,說明婚後也可以進行財產公證。

但是一般來說,財產公證都是在婚前,婚後很少有做財產公證的。做財產公證的目的不是為了離婚時分清各自的財產,而是為了保護夫妻雙方合法的利益。雖然夫妻結婚後是可以做財產公證的,但是要考慮雙方的意思,夫妻之間要多進行溝通和商議,不能一意孤行。

17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協議即可!制定乙份協議書,雙方同意後簽字即發生法律效力。

但注意此協議只對雙方有約束力,不可對抗善意第三人.(詳細善意第三人制度參考以下資料)

必要時可到公證處公證。

夫妻約定財產制與善意第三人的關係問題。

《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由此可見,如果第三人知道夫妻之間有財產約定的,則該財產約定對其發生效力;而如果第三人不知道夫妻之間曾經對其財產作成約定,而與其中一人簽訂合同導致糾紛,則該第三人就是善意第三人,夫妻之間對財產的約定對他不發生效力 。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來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償還;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夫妻之間財產約定是否對第三人生效,2023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02次會議通過的《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八條對此做了規定「婚姻法第十九條所稱『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夫妻一方對此負有舉證責任」。由此可見,這個舉證責任在於訂立合同的夫妻一方,而不在於善意第三人,這體現了法律對於善意第三人的保護。但是現實中可能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如果夫妻確實對財產做了約定,但負債的夫或妻一方為了達到自己財產利益不受損害或少受損害,於是就和第三人惡意串通,第三人認定自己不知道夫妻之間對他們的財產有約定,而未負債的夫妻那一方卻舉不出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證據,只好以夫妻財產償還,顯然這對於處在弱者地位的未負債卻要承擔償還責任的那一方是不公平的,這在司法實踐中是有待進一步完善的。

如果能規定夫妻一方在舉債時,三方當事人都應該在場並且能夠有見證人或公證機關參與,這是對惡意串通行為的阻卻。

18樓:華律網

有效的,夫妻雙方是可以就雙方的合法財產進行處分的,雙方簽訂了婚內財產協議,去公證處辦理了公證之後,該協議通常來說是不可撤銷的,您不用擔心其法律效力的問題。

19樓:秋子默

必須要雙方均同意才能去公證.否則公證機關可以不予辦理.

20樓:上海杜律師

可以的。

1、夫妻雙方可以在婚前 或者 婚後對雙方的財產進行約定。

2、公證不是生效的要件,只是存在爭議時,公證過的協議效力最強。

3、公證肯定需要雙方到場並簽字。

4、不便親自辦理的,也可以委託**人。但遺囑、生存、收養關係等應當由本人辦理公證的除外。

21樓:匿名使用者

辦財產公證可以

但這公證肯定不是婚前的財產公證

必須要雙方均同意才能去公證.否則公證機關可以不予辦理.

22樓:振遠律師所

婚前是財產公證,婚後是財產約定協議,內容只要雙方意見一致就可以,是否公證不影響協議效力。

23樓:東裕

可以啊,婚後你們家賺的錢一人一半算,不論本錢**來的。

婚前的財產可以劃分。

24樓:匿名使用者

老年人再婚後房產歸女方還用公證嗎?

夫妻婚後財產公證

25樓:

法律明文規定: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都享有繼承權。

26樓:

法律明文規定: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都享有繼承權。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非婚生子女也同樣享有繼承權,現在明確來說,房子和汽車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孩子的父親同意公正的話,可以就房產和汽車的屬於自己共有的一部分權利進行公證,畢竟孩子的父親還沒有死亡,但是如果死亡的話,就要走繼承程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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