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新規 愛滋病人對性伴侶或家人隱瞞病情將會追究法律責任,你怎麼看

時間 2022-03-16 23:40:09

1樓:綜合管理小助手

表示贊同和支援。刻意隱瞞病情結婚這是間接傷害他人,應當給予處罰,也是給其他人警示作用。

2樓:吃瓜預備役選手

我非常認同這一新規,畢竟愛滋病的傳播影響非常廣,如果隱瞞病情,對家人或伴侶是極大的不尊重。

3樓:小迪解答者

我覺得這件事是正確的,因為我們要對身邊的人負責任,不可以把疾病傳染給別人。

4樓:何懼貳佰

我認為這是正確的,愛滋病患者不應該向家裡人隱瞞 ,這樣有可能導致他們也患上愛滋病,所以隱瞞愛滋病被追究法律責任是對的

雲南新版愛滋病防治條例出爐,這樣的條例對於大眾來說有什麼好處?

5樓:二十年的吃貨生活

對於大眾來說當然是好處多多了,其中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有效的防止愛滋病傳播。雲南出台了一條新的愛滋病防治條例,那就是從2023年開始,如果向自己的伴侶隱藏愛滋病事實的話,那麼這種行為會構成犯罪。其實這條規定早就應該出台了,要知道在這之前很多人會隱瞞自己愛滋病的事實,然後隨意的尋找伴侶,即便是把疾病傳播出去,也不以為然。

因為這樣並不會構成犯罪,而且對於自己也不會有任何的影響。

如今有了這條規定之後,有這些想法的人就不會再去這樣做了。其實正確的了解愛滋病還是非常重要的,愛滋病的傳播途徑只有三種,分別是母嬰傳播,血液傳播和性傳播這三種。如今性傳播已經成為了非常嚴重的一種傳播方式,尤其是在大學校園裡,這也和如今學生們的思想開放有關。

很多大學生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無意間染上了愛滋病,到最後開始後悔沒一甚至拖垮了整個家庭。所以除了相關部門出台相關的規定之外,校園裡也應該對於愛滋病進行宣傳教育,讓孩子們學會保護好自己,以免受到愛滋病的侵害。

談戀愛並沒有問題,畢竟大家都已經是成年人了,但是一定要在戀愛的過程當中學會如何去保護自己,而這一點就是學校應該做的事情了。愛滋病是一種不治之症,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辦法準確的**,最多隻能夠緩解病症。愛滋病是一種相當狡猾的病毒,本身並不會致死,但是它會讓人的免疫系統逐漸下降,最終患上其他疾病。

這種級別雖然恐怖,但是只要知道如何去預防,就不會輕易的染上。

相信這種疾病一定會盡快被攻克的。

6樓:老劉茶社

可以有效控制愛滋病的傳播。伴侶擁有知情權以及被人惡意傳播後擁有求償權,這些都能更好的防治愛滋病。

7樓:天合之作

第1個好處是這樣的強制措施,可以更好地避免人群傳染。第2個好處是讓那些肆意播愛滋病的人承擔起刑事責任。第3個好處讓更多的人了解愛滋病。

第4個好處減少愛滋病的發病率。第5個好處是建設美好家園。

8樓:職場導師夏清

這樣就能避免有些人故意傳播愛滋病,或者明知道自己有愛滋病,還隱瞞伴侶了

9樓:初月夢夢

很好,可以說是保護了很多人,因為有的人在結婚時患有愛滋病卻不告訴給伴侶,導致伴侶患病,甚至是孩子也得了愛滋病,這樣的做法可以讓更多人避免感染愛滋病。

「故意」傳播愛滋病,要承擔什麼刑事責任

10樓:我就是我

涉嫌構成傳播傳染病罪,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條違反國境衛生檢疫規定,引起檢疫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11樓:小兄弟大聲道

這個會不會是故意殺人來定。

12樓:吃不飽的肉

故意傳播愛滋病判5年太短

13樓:歧廣裔冠玉

承擔,愛滋病的人不是我國刑法免責主體。

愛滋病人家人會傳染嗎,愛滋病人跟家人生活在一起會傳染到他人嗎

寧玉陽 簡直是胡搞放屁.首先去醫院查查.哪有同過唾液傳染的,放屁.就兩種傳染,血液傳染,性傳染.母嬰傳染是屬於遺傳.我還聽過更牛的傳染方式,愛滋病患者碰碰你就傳染了,還有還有挖挖你的肩膀就傳染了,手指甲裡有愛滋病毒,暈.如果通過唾液傳染,哪就是比非典還要厲害的了,早就死一大票了,你沒看要平常的對待愛...

愛滋病病毒感染者 愛滋病患者和愛滋病病人有何區別

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 愛滋病病毒感染者指感染愛滋病病毒,免疫功能破壞不甚嚴重,沒有發生機會 染的人員。也就說機體感染了愛滋病病毒以後,並沒有馬上發病,病毒潛伏在體內不斷複製,緩慢地破壞機體的免疫系統,毀壞人體的免疫功能,在免疫功能還沒有受到嚴重破壞的情況下 一般指cd4 t 淋巴細胞 200 個 mm...

醫生你好 艾滋病人能做養殖工作

應該可以,艾滋病三種傳播方式,母嬰傳播,血液傳播,性傳播,和養殖工作沒什麼關係。也有少數人得了艾滋病不死的,所以不用太緊張。 超級奶爸 可以的,只要做好防護措施就可以了。也不能歧視這些人,有些人都是輸血得的病。 應該不能吧,如果不小心 破了流血了被養殖的東西吃了會照成感染,然後被買的人吃了,這不是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