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張家口初中化學教師
對車子的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即一般的責任認定書出來,就能提車。
交通處理程式(2008)
第四十四條 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工作規範(2005)
第五十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指派或委託專業機構對事故車輛進行檢驗、鑑定,並由檢驗機構出具「交通事故車輛技術檢驗報告」。自送達當事人檢驗、鑑定結論影印件之日起,三日內當事人對檢驗、鑑定結果無異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對棄車逃逸等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十日後仍不領取,並經公告三個月不來接受處理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的規定處理;對無牌證、無檢驗合格標誌、達到報廢標準、未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車輛,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第九十六條、第九十八條、第一百條的規定處理。
2樓:洛陽玉湖
事情處理完畢,乙個月內!
交通逃逸事故逃逸車輛被扣多久能取回? 5
3樓:樓主的老王
交通肇事逃逸被扣車,車輛一般40天後能取回。
法律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九條規定,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託具備資質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鑑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託。
第五十一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鑑定機構確定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擴充套件資料
交通肇事逃逸要承擔的後果:
1、因逃逸致使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逃逸一方負事故全部責任;
2、對逃逸的當事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吊銷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因逃逸致使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運肇事後逃逸或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4樓:瑾如虹羽
唉,我們現在和你一樣的情況。那請問你的車後來怎麼提出來的?
5樓:張晉海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10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三十八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鑑定機構約定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20日。超過20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60日。
第四十四條 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5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對駕駛人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30日後仍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3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10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10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
肇事逃逸車輛扣押多長時間
6樓:簡簡單單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機動車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的同時,擅自逃離事故現場,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其目的在於推卸、逃脫責任的行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7樓:i閉上眼你不在
俺告訴你!現在車輛基本都有保險!誰沒事跑啥呢!頂包!
8樓:匿名使用者
等你把手續罰款全部交了
交警隊對肇事逃逸車輛能扣多久
9樓:甄白萱顏俠
根據目前達到最新規定,一般情況下,事故車被扣的期限不應超過25天(其中20天的檢驗、鑑定期限加上5天通知取車期限);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延長檢驗、鑑定期限的情形下,事故車被扣的期限不應超過65天(其中60天的檢驗、鑑定期限加上5天通知取車期限);但一方當事人收到公安機關的檢驗、鑑定結論提出書面異議並申請重新檢驗、鑑定除外,此種情形下,申請重新檢驗、鑑定、評估以一次為限。重新檢驗、鑑定、評估的時限與檢驗、鑑定、評估的時限相同。則扣車的時限將會延長一倍時間。
如果交警超過上述期限扣車,即為違法扣留。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條的規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為了進一步規範交通事故車輛扣留行為。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39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五日內進行。檢驗、鑑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十日。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38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鑑定機構約定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也就說,該檢驗、鑑定的最長期限不超過60日。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42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的事故車輛,除檢驗、鑑定外,不得使用。檢驗、鑑定完成後五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車輛交警扣車期限多久
10樓:華律網
隨著現在生活水平的提高,道路上的車輛越來越多,很多網友對交警處理交通事故專
的期限有疑問,今屬天就由我來和大家分享一下:在發生交通事故後,交警部門在勘查現場之日開始10天內會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如果有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
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後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法律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五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你說的情況,沒有固定的期限限制。提車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是事故處理完畢,賠償到位;二是交納足夠的押金;三是請法人擔保。
交通事故多長時間能處理,交通事故扣車多長時間?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 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 鑑定的,應當在檢驗 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
交通事故的處理一般多長時間就能出來結果,拿到賠償
閒中司考 交警會作出調解,但調解沒有強制執行力,全在當事人自願履行,也就是說依交警的處理結果,什麼時候可以拿到賠償款是個未知數。只有向法院起訴,並經法院判決,才具有強制執行力。從起訴到判決,簡易程式最長三個月,法院大部分案子都適用簡易程式 但如果被告無法通知得到 人跑了 那就得適用普通程式,最長六個...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後多長時間出結果
我的驢小童鞋 傷殘鑑定一般在鑑定後一個月內出結果。傷殘鑑定費由侵權方承擔。傷殘賠償金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範圍承擔賠償,不足部分由侵權方根據責任大小來承擔。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程式 1.傷殘鑑定分兩種 精神鑑定 肢體鑑定。另外還有一個 三期 鑑定,即誤工期 營養期 護理期的鑑定。上海精神鑑定費用一般是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