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漢室慧子
正常來說是承包人負責
不過,現在有一些無良承包人會撒手不管,工人會逼得沒辦法只能找主家了。
很多主家出於人道主義會稍幫一下
(這個不好說,因為見過太多,好心辦壞事了,像某個下雨天,我朋友幫乙個擺攤的業主撿了一下掉在地上的衣服,讓他收好,他就直接說是我朋友弄掉的,硬撒潑要強行買下;還有一位叔叔送乙個走在路上突發病的人去醫院,他們子女到了後說是叔叔撞的,要他負擔全部醫藥費,外加營養費,陪護外。。。)
要是你們之前的合同裡有註明這方面的責任就好了,一般來說現在的建房或裝修合同內都會強調一條:乙方必須為工人購買意外險,出現因操作不當帶來的意外,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這個意外保險,如果承包人理念不是很強時,主家也可協商承擔一部份,務必讓其執行到位再開工 -----小心駛得萬年船呀
2樓:勤勞的老克
雖然沒有書面合同,但已構成實際的約定關係,工作時受傷,老闆和業主都有責任,尤其是老闆的責任為大。如果協商不成,建議您到法院起訴,法院會支援的。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是老闆包攬的業務會由老闆負責,沒有其他辦法就起訴。找齊證人
如果只是幫業主打工,無承包協議,可以找業主。
4樓:匿名使用者
我朋友跟你情況類似,現在已經解決了
5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向有關法律方面的專家進行諮詢了解。如果有更多問題,可以點選id諮詢。
6樓:拯救男士
你好,我是律師有什麼可以幫助你
7樓:小冬
先驗傷,去醫院開傷殘證明必須的,再找個律師諮詢下
跟私人老闆裝修摔傷怎麼辦?
8樓:聞不倒
【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9樓:海之聲卓刀泉店
工傷 跟老闆協商,考驗老闆良心的時候
裝修工受傷誰該承擔責任?
10樓:湖北泛美裝飾建材****
問題的關鍵在於法律關係的定性,如果定性為承攬關係,據你所說你對「指派、選任」等沒有過錯,則你不用承擔責任;如果定性為僱傭關係,雇工在從事僱傭活動時自身受到傷害,根據你和雇工雙方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據你所說,目前的法律關係應該為承攬關係。所以你不用承擔責任
11樓:劉應剛
首當承擔負責的就是聘用該工人的裝修公司,其次再根據實際的情況可能會有第三方或者裝修工自己也會承擔相應的負責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件事情有兩種情況 責任是雙方均有,在b與a的僱傭關係中,雖然沒有法律依據,但是在勞動保障部門有照顧弱者的說法,必定ab之間僱傭是事實,沒有承擔多少的比例 ,做為僱傭者還是盡可能的和工人和解相互體諒,把矛盾減少到最小化,做生意最忌諱結怨,將心比心,畢竟職位屬於工傷,你也可以看一下相關的法律條文。。
13樓:匿名使用者
我來解答吧。首先,這是一起個人之間的勞務關係中的侵權責任問題,如果是受僱傭的人對別人造成了侵權,歸則原則是無過錯原則,就是不論受僱傭的過錯,只要是工作期間發生的就是由雇主負全責。
但是這件事特殊在受僱傭的自己受傷了,這個得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b自己沒有按規定或別人提醒他他過於自信而造成的工傷,自己也要付一部分那責任。
14樓:匿名使用者
a和b都有責任,而且業主也有。只是分大小
我們給人裝修房子受傷了,算不算工傷,房主該不該負責任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你們給人裝修房子,你們有沒有公司,如果有公司,那麼應當算工傷,由所在公司按工傷賠償;如果你沒有公司,是個人,給房主裝修,因為自己的操作導致受傷,那麼房主承擔很少的責任,如果是房主要求你的某件事受傷的,那麼房主的責任較大。
16樓:深圳張勇律師
1,可以要求請人們的人賠償損失。
17樓:簡簡單單
1、給人裝修房子受傷了,如果你們不是承包過來裝修的話,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條 承攬人在完成工作過程中對第三人造成損害或者造成自身損害的,定作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定作人對定作、指示或者選任有過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8樓:明律師的視角
你是裝修公司的員工還是受房主僱傭的臨時裝修工人?這點你沒有介紹清楚
如果你是裝修公司的員工,在給客戶裝修期間發生人身損害事故,可以構成工傷,有公司對你賠償。
如果你無工作單位,而是由房主直接僱傭為其裝修,那麼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的規定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9樓:匿名使用者
算啊。。你老闆應該給你賠償。。房主無關
我在一酒店裝修時受傷,可是沒有證據,老闆又不承認,怎麼辦?
20樓:小蚊子張
1、你應該受僱於一私人老闆,私人老闆接下了酒店裝修的工程,你被私人老闆指派去工作,你與私人老闆之間沒有協議,你的勞動報酬在酒店裝修完工驗收後,由私人老闆給你發工錢。那麼你與私人老闆之間應屬於僱傭關係,私人老闆與酒店屬於承攬合同關係。
2、你現在受傷,你先可以找到酒店,要求酒店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果酒店不賠,要求酒店提供酒店與私人老闆之間就裝修達成的協議或者合同,然後再找幾個你的同事,即看到你受傷的同事作證,到法院起訴私人老闆和酒店。
個人意見,不足之處,望專家指正。
21樓:匿名使用者
即使沒有勞動合同,只要有僱傭關係,就能證明你是工傷,受傷的時候旁邊沒人看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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