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最美的那片花海
你與老闆約定外包老闆的活,這在勞動合同法中屬於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內容的勞動合同。這種勞動合同不應當約定試用期,也就是說,這種勞動合同應當沒有試用期。第乙個月就應當拿到正式工資。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應當在員工入職後乙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超過乙個月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從第二個月始,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工資。
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不按時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投訴,由他們責令用人單位按時支付勞動者工資。如果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後,用人單位仍然不予兌現,勞動者可以再次向勞動行政部門反映。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責令用人單位限期兌現勞動者工資,並且可以同時作出責令用人單位支付拖欠勞動者工資50%以上100%以下的經濟補償金。
2樓:濯欣
去找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或者勞動仲裁
3樓:指線
我國《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
遇到老闆欠工資,最簡單的方法是**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在工廠做了8天,沒簽合同,計件有600工資,現在走人老闆不給一分錢,怎麼辦?
4樓:姥爺
你還可以撥打全國法律服務**申請法律援助:12348
老闆不與你簽訂勞務合同(協議)本就違法而且春節前各級**對拖欠工資打擊很嚴厲。預祝討薪成功。
5樓:惠芷藍
沒有辦法。你這屬於試用期。試用期沒過,沒有正式合同。老闆不給你一分錢的話也沒有辦法的。
6樓:
可以打**給警察來找他
7樓:君哥爰生活
我來告訴你怎麼辦?你在這8天的勞動中有沒有人給你出證明,有人給你出證明,證明你幹了8天活,你拿著這個證據,到當地的勞動仲裁進行立案起訴,就能把錢要回來。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簽合同,那是否有相關工作的記錄,比如考勤打卡,工作內容匯報等相關記錄可以證明你在這家工廠工作過得一些證據,如果有的話,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勞動糾紛給二包幹活,沒有籤勞動合同找誰要雙倍工資?是老闆還是二包,我有這個權利嗎!,我是計件工資,
9樓:深圳張勇律師
1,首先要確定與對方有事實勞動關係,若能證明,可以要求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2 員工要保留好員工與公司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考勤記錄,工資條,工作證,社保紀錄等等一切能夠證明員工在這家公司工作過的證明材料。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乙個月內(試用期內也要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但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問題,雙倍工資的請求訴訟時效是逐月失效的。
10樓:
要先明確是勞動關係還是僱傭關係,如果被認定為僱傭關係,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沒有雙倍工資一說
沒有勞動合同,公司搬家,並且答應的保底加計件,也不能按時發放,我還怎麼辦?
11樓:愉快
那你向老闆西安唄。以後你懂得辦什麼事都得有憑據,光憑口頭協議,你遇上黑心老闆就不算數了。你可就給他白幹了活。
你現在只有向老闆要,再不行可借助同志的力量,合夥向他要。再不行你只有找相關部門幫你解決。
12樓:來自天合谷尊敬的黑豹
你有沒有以前的工資條,能證明你在那裡上班的東西。有就去勞動部門告他。可能時間會長一點!
辭職老闆不讓走怎麼辦,我辭職老闆一直不讓走怎麼辦
你可以寫辭職報告,提前乙個月書面郵寄給工作單位負責人,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即使用人單位不同意你辭職,你也可以在用人單位收到辭職報告滿30天時辦理工作交接並離職,...
辭職,我提前月跟老闆辭職,老闆不讓我走
心如亂雨 有沒有簽合同呢,如果有簽合同未過試用期,你就提前三天向公司辭職就可以走啦.如果你過了試用期,就提前乙個月向公司辭職就可以啦.記得辭職要交書面辭職書啊 口頭不算 另 你公司要你完成一大堆東西才放人,這是違法的,如果你辭職前公司安排一年的工作要你做完才放人,你是不是要免費為公司做一年的工才可以...
辭職老闆不讓走法定假日不讓休息拖欠工資月勞動局管用嗎
1 不合法,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 用期 內提 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2 勞動者可以通過ems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 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 辭職 報告 同時在快遞單上註明是解除勞動合同通知,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