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眾神小白轄痛
您好,加了您的名字,那麼就視為您老公對您的贈與,那麼該房產就屬於你們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對於夫妻共同財產,您當然享有支配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即我國實行的是夫妻共同財產制,夫妻雙方對於夫妻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此外,您還可以與對方簽訂乙個婚內的財產協議,對房產的所有權歸屬進行更明確的約定,避免今後糾紛的發生。需要注意的是,簽訂婚內財產協議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其次,約定的內容不得超出夫妻財產的範圍,不得處分他人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一款明確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最後,約定的內容必須合法,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得違反公序良俗。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權,有權依法按照自己的意志,自願地結婚或離婚,不受他人干涉。因此,在婚內財產協議中約定的限制離婚的條款,可能會違反法律規定和公序良俗,從而導致該條款無效。
2樓:
雖然加了你的名字,如果你也出錢了,那你就有支配權,如果你沒出錢那就沒有支配權,所以買房子的時候你沒出錢,就寫上你的名字,那是你的老公愛你,他在乎你,尊重你,所以我覺得還是不要支配的好,你說呢。
3樓:恭喜
雖然房子加了你的名字,但是你沒有出錢沒有支配權只有居住權,你老公加的名字說明他愛你信任你,只要好好居住就可以了,不要想著怎麼支配這個房子
4樓:廣州遊戲人生
新婚姻法規定,只要你沒有出錢,你只有居住權並沒有分割權!
除非你們的婚姻存續期間一起還貸。
否則萬一離婚,房子沒你啥事
5樓:傾田切
只要你和老公有結婚證比如將來拆遷和賣房的錢你可以分一部分錢
我二婚已領證,老公原來的房子今後我有繼承權嗎
6樓:人道酬善
現在婚姻法很明確,男女雙方結婚前財產不在結婚後夫妻共同財產裡,要繼承你老公結婚前房產必須有你老公書面協議書或者財產公證書才能法律有效!
7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相互信任,沒有信心進入到下一次婚姻。
8樓:來自諸仙洞欣慰 的春雨
請用真心過好自己的每一天!
如果能正常的白頭到老,
你一定有繼承權!
你好,我老公在認識我之前買的房子,婚後房產證加上我的名字,對以後萬一離婚分割房產有法律保護嗎?
9樓:哥哥和可靠
如果你老公不願意,拿出購房合同和相應的票來,你還是分不到一分錢。畢竟不是你們共同出錢購買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時只要不是有過錯方,法庭會保護的
11樓:呈建
有你的名字就有法律保護
12樓:匿名使用者
有吧,可以諮詢律師。
因為我是二婚我老公就是不肯在房產證上加上我名字,我們結婚了也9年了我怎麼辦請老師幫忙解答?
13樓:生態蛋子
領結婚證了嗎?如果登記結婚了就是共同財產吧。
14樓:77號殺手
你好!房子是誰購買的呢?如果是你老公婚前購買的,那麼與你是沒有關係的,你也沒權利要求房產證上共有產權。
如果你們是合法夫妻,即使你不是共有人,也擁有繼承權,在他離世的時候可以繼承房產,當然對方有子女的話也是擁有繼承權的。
如果這個房子是你們婚後購買的,那麼這個屬於共同財產,即使房產證上沒有你的名字,這個房子也有你的乙份。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擔心這個,因為
屬於你的東西,就算分開
還是你的,法律上有夫妻共同財產
不是你的東西不要強求,
法律上也不會判給你。
16樓:守正不出奇
你們是二婚
但是你的老公
不願意在房產證上加你的名字
這個可能是涉及到你們的子女問題吧
對方不願意
肯定是有財產方面的考慮
這個只能你們自己慢慢溝通哦
17樓:匿名使用者
不加就不加,房子本來就是你你們結婚以前,你有什麼理由要在房產證上加你的名字?就像你千方百計讓你的老公在房產證上加你的名字,你老公肯定也是千般不肯加你的名。很公平啊!
18樓:匿名使用者
二婚怎麼了,只能說明他不夠愛你,你做的不夠好,沒有感動到他,心態好一些,房子終究是他的,寫不寫都無所謂,那麼你們有共同的孩子嗎,沒有就要提防著他點,女人還是有點錢有底氣。
19樓:善良的安安全全
不知道這個房子是不是你們婚後買的
只要是婚後購買即使房產證上不加你的名字也是共有財產不要糾結這個事
aqui te amo。
2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和你老公協商一下。家事都是會在心平氣和的情況下妥協的。不過呢,既然你是愛他的,為什麼去在意寫不寫你的名字呢。
21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二婚你老公不肯在房產證上加你的名字是有顧慮的,你也不要多想,只要他真心對你好就足夠了,房產證的事你就不要糾結了,新婚姻法明文規定男方買的房子財產歸男方所有。
22樓:匿名使用者
你老公不肯在房產證加你的名字,你們要是在婚前買的房子就可以加你的名字,婚後是你老公的房子就不會加你的名字,你老公愛你,就沒有必要加你的名字,夫妻的共同財產是一人一半。
23樓:實事求是
如果是你們婚後購買的,就是沒有你的名字,也屬於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如果是丈夫婚前的財產,你的丈夫有理由不加你的名字,你也不應該要,強求有圖財之嫌。
2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房子你出錢了,那必須加你的名字但是如果沒出錢,說實話加不加的,就不用那麼在意了吧。
不過你老公明顯就是在防著你呢!
你也多為自己打算打算吧。
25樓:匿名使用者
在我看來,離婚的人都是很自私的。如果不自私,為何不多付出,跟你前夫好好活一輩子呢?
因為你不願為你前夫付出太多,所以你選擇離婚,別人又怎麼可能依靠你呢?故然不會在房產證寫你的名字!
2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房子是你們共同買的,那必須加,如果是婚前你老公的,那不加就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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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的兒子 父親有權參與遺產分配,也有義務償還夫妻存續期間的債務。法律依據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財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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